1、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互联网管理政策法规,海南省通信管理局,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主要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年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通过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 2000年9月20日通过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第37号令),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主要规章,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 互联网
2、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目的: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 禁止的行为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禁止的行为 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禁止的行为,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 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3、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或者给予行政处罚,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互联
4、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备案平台:,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前置审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电子公告服务,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
5、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办事指南: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留存,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ICP,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九不准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
6、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违规处理,应急: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万元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
7、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电信条例 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央相关文件,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适用范围,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履行备案手续 实施备案管理,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体制设计,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ICP向其住所
8、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定义: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思路:针对境内主体的行为实现以少管多,备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其网站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下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负责,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备案及备案管理新思路,允许并鼓励接入服务提供者代为备案 通过部ICP/IP/域名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备案,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前置审批和专项备案,新闻、出版、教育、医
9、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 需前置审批 电子公告(BBS)仍沿用书面材料方式进行专项备案,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备案证明,发放备案编号 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备案变更和备案注销,提前三十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终止提供服务的,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罚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服务提供者(ISP)的
10、义务,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被处以暂时关闭网站或关闭网站处罚的网站,立即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不得在已知或应知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备案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做好用户信息动态管理、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年度审核,方式:网上年度审核 不合格标准:未按规定提交
11、年度审核信息前置单位年度审核不合格,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背景,客观需要-需要掌握我国互联网IP地址资源信息-IP地址是处理互联网公共安全问题在技术手段方面的切入点 是行业管理的责任-信息产业部是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IP地址的基础性管理,制定IP地址管理办法,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IP地址的分配使用现状,国际-ICAN=APNIC(亚太区),欧洲区,非洲区,拉美区-APNIC:*采用会员制,只将IP地址分配给会员单位*亚太地区的任何机构,均可
12、申请成为会员*会员分七个等级,除按年缴纳会员费外,还需要按量缴纳一定的资源占用费,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IP地址的分配使用现状,国内APNIC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教育网,CNIC,其他(自用)各省分公司,各高校,铁通、卫通、科技网、长城网、经贸网、各ISP等,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目的,通过办法的实施,建立起一个全国IP地址数据库,掌握IP地址资源的申请、分配和使用情况,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利益(第一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适用范围(备案主体),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
13、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 (第2条)基础运营企业、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CNNIC、ISP/IDC、其他单位为表述方便,按IP地址来源将这些单位分为第一级、第二级等IP地址分配机构(第3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监管主体,信息产业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省通信管理局:省级基础运营企业、ISP 信息产业部统一建设并管理全国IP地址数据库,通信管理局使用全国互联网IP地址数据库,掌握本行政区内的IP地址信息 (5、6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
14、关政策法规,备案内容,备案单位基本情况 备案单位的IP地址来源信息 备案单位的IP地址分配使用信息 自带IP地址的互联网接入用户信息,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对备案主体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报备IP地址信息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IP地址管理制度 分配IP地址时,应当通知其下一级IP地址分配机构报备IP地址信息,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保密要求,部和省通信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对IP地址分配机构报备的IP地址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他人提供IP地址分配机构报备的IP地址信息,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罚则,由信息
15、产业部或者省通信管理局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人民币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同时处以上两种处罚,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互联网站 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文件,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目的,建立互联网站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内部管理流程 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互联网IP地址、互联网络域名等网站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网站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 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7 1
16、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涉及的主体,信息产业部、省通信管理局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简称“接入提供者”)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简称“网站主办者”) IP地址备案单位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信息产业部职责与义务,制定政策,指导、检查、督促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的优化、完善等工作 负责对跨地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备案信息进行录入、审核 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相关IP地址备案单位的备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定期通报备案工作进展情况和及
17、时通报未备案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等备案信息的相关情况 协调部级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公益性互联网站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省通信管理局职责与义务,本行政区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 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监管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 对网站进行年度审核,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提供者的职责与义务,设立专岗专职,负责网站备案、规范网站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专岗专职名单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变化后人员名单及时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按照“先备案后接入”的要求制定完善接入服务流程,建立健全
18、为用户代为备案信息的事前核验制度、对用户行为的事中监督制度、配合对违法违规网站的事后查处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等工作制度 应记录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对所接入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进行动态核实,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提供者的职责与义务,接入提供者要杜绝为未备案的网站主办者提供接入服务,实时搜索已接入的未备案网站信息,及时停止并督促网站主办者履行备案手续 受网站主办者的委托应依法为网站主办单位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代为备案时,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提示信息要及时移交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督促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不得在已知或
19、应知互联网站主办者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提供者的职责与义务,对直接接入及间接接入的网站客户负有管理责任 应建设必要的业务管理系统,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对网站管理的要求 做好用户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站年度审核工作 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对违法违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自觉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网站主办者的职责与义务,应当自行或委托接入提供者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 应当保证备案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
20、 在通过备案审核后,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中央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网站主办者的职责与义务,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变更,同时再次安装电子证书 涉及前置审批及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在取得前置审批部门和专项审批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提供相关内容信息,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网站主办者的职责与义务,网站主办者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明和密码丢失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省通信管理局经确认后予以补发 按照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内容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年度审核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
21、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IP地址备案单位的职责与义务,按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报备IP地址信息 确保其所报备的IP地址信息完整、准确 IP地址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后的IP地址信息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IP地址管理制度 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提供者为互联网站提供接入互联网络服务流程,网站主办者向接入提供者提出接入申请 接入提供者向网站主办者预分配IP地址 网站主办者获得接入提供者预分配的IP地址后履行备案手续(网站主办者可自行备案也可由
22、接入提供者代为备案),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先备案 后接入,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告知接入提供者备案成功,并将备案编号和备案信息一并提供给接入提供者,接入提供者登录“备案管理系统”核实该备案信息,在确认备案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为网站开通接入服务。如果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得开通接入服务,应当督促网站主办者核实相关信息,经备案后方可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的,接入提供者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即可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商代为备案流程(一)
23、,网站主办者将相关ICP备案信息提交给其接入提供者 接入提供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确认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将ICP备案信息导入“备案管理系统”;如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接入提供者要求网站主办者重新填报或补充相关信息 “备案管理系统”对接入提供者导入的信息进行自动核查,经识别没有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接入商代为备案流程(二),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备案电子验证标识(简
24、称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接入提供者。并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 对予以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将审核意见、用户名和密码及时反馈给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网站主办者在接入提供者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电子证书下载、安装等后续工作,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 对不予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及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处理流程,网站主办者向“备案管理系统”输入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管理系统” 对信息进行自动冲突核查,
25、转相关ISP,相关ISP对备案主体的信息进行核实 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网站主办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网站主办者 网站主办者收到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后,及时完成证书下载、安装等工作,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涉及前置审批的ICP备案流程,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在履行ICP备案手续前应获得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批准,7 16, 2009
26、,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总体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应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以及本单位提交的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内容-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
27、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内容-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内容-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28、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内容-联系方式,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内容-网站信息,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内容-接入信息,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核验、审核、核查规程,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核验主体为接入服务单位,包括:基础电信企业省分公司(含市、县级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DC、ISP)、公益性互联单位等。 审核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核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7 16, 2009,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谢 谢!,联系电话:66533682 E_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