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题一:三农问题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妥善处理好农民问题革命年代如此,和平年代同样如此当前,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的“三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农民在思想观念、生产和生活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部分农民也迅速裂变为市民、工人、商人、民营企业家,但多数农民仍肩负着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目标的重任这充分说明,不管社会政治、经济状况怎样变化, “三农”的基础地位始终不会变,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会愈加明显因此,认真研究新时期的农民问题,加强和改善党在
2、农村的工作,对于保持农村稳定,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农民问题,具有新的内容、新的特点和新的复杂性在形势变化和发展过程中,农民的要求和愿望凸现,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致富,最关心的问题是财务,最基本的要求是民主,最深切的期盼是服务” ,因此,其核心问题是利益调节一一包括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需要广大农村工作者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需要的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一切从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营建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把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引
3、导好、发挥好 一、把握好新时期农民问题的五个关节点 农民问题错综复杂,解决的关节点就是“利益调节”:在经济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在政治上,充分尊重民主权利为此,在工作中应着重把握和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问题一是土地政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土地问题是“三农”的核心,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当前,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成为侵害农民权益的主要方面,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就业和生产生活保障,直接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依法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解决失地农
4、民的生存问题二是集体财务管理政策农村财务问题既是农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引起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导火索按照“民主、公开、合规”的基本要求,搞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对于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将产生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三是税收政策我国税费改革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农民负担大幅度减少,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但不少农民对此政策仍心存疑虑必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税费改革的成果,严格按照减税比例调减到户,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将各项税收政策真正兑现落实,让农民长期得到实惠四是扶农政策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中央出台了 2004 年 I 号文件,农民对
5、此欢欣鼓舞,一致认为“1 号文件”贴近农业农村、农民,政策含金量高,增收的措施比往年更积极、实在各级政府要吃透文件精神,执行好相关政策,保证各种扶农政策和措施真正、直接落实到农民头上。 (二)负担问题要让农民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就要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这两方面的工作,处理好“给”与“取”的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采取“多于、少取、放活”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 “多予” ,就是要加大扶持力度,调整投入结构,建立对农业这一弱质产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即是在政策上支持保护农业,物质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生产经营上为农民服务 “少取
6、” ,就是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做好“减法” 一方面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清理和规范涉农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应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切实精简机构,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3)自主权问题对农民来说,自主权是最大、最切实的民主权利温家宝同志指出, “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农民的事依靠农民去办,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而且是根本的工作路线问题” 从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来看,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充分尊重了农民的自主权,放活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权我们要始终坚信,农民有能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应让农民自主决策
7、政府的责任是为农民提供政策指导、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政府的引导和服务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要“引民致富” ,不能“官逼民富” ,不能代替农民决策,不能强 迫命令。 (四)服务问惠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民增收,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因素,要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加强对农民的服务工作一方面,要逐步健全乡、村两级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自我服务组织,实行“民办,民管、民惠” ,抓好信息、流通、科技和关键生产环节的服务,引导他们上联市场,下接农户,围绕市场,发展生产,增 加效益要引导村级组织积极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各类企业,实行村有民营或合作经营,既可以安置农
8、村剩余劳力,又可解决有钱开展服务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清理规范市场,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个别组织“只索取、不服务”的行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行为 (五)民主权利问题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必须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 ,积极推行和落实“四民主” ,相信和依靠农民,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的力量形成良好的农村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同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中国的许多成功经验都是尊重农民创造精神的结果,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
9、企业等我们要允许和鼓励农民,大胆试验和探索新形势下的农业经营机制和农村管理办法,各级干部帮助加工、总结,逐步提高和规范。 抓住机遇,就必须培育新型农民,提升农民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至关重要。只有提高农民的素质,农民增收才有最坚实的基础。农民素质的提高,自然会增强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参与发展决策能力、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能力和争取相对有利的政策环境的能力。新型农民的诞生必将给农村带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创新,进而推动新农村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抓住机遇,必须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得到实惠。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
10、利益有关。 ”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亿万农民,只有当亿万农民意识到新农村建设同他们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紧密相连时,他们才会自觉自愿地投入其中。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同时,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如饮水安全、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抓住机遇,必须深化农村改革。建设新农村不改革不行,要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农村乡镇机构、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要继续加强农村改革的鼓动力,花更大的精力
11、来研究和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 ,其中“少取”是基础;“多予”正在进行,今后还要加大;“放活”是根本,因为机制体制创新最重要。简言之,农村工作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内容有二: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要完善农村政治制度。 专题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而伟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破解各种社会矛盾,理顺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现结合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国家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目标,谈谈今后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重点处理好“十大关系” 。一、处理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农民主体
12、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主要依赖于政府的大力扶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三农”自身的发展。其中,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扮演了组织和领导者、政策制定和实施者、扶持和推动者,起主导作用。从目前看,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但也出现了大包大揽、唱独角戏、不尊重农民意愿的问题。农民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体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落实不到位,成了受益的“旁观者” 。广大社会力量(经济组织、社团、知名人士、志愿者)参与的热情不高,新农村建设没有形成合力。在处理三者之间关系中,政府、农民、社会力量要恰切定位,明确角色,不可越俎代庖。今后,要不断进行机制创新,
13、通过制度设计和安排,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其主体作用;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形成新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三方”齐抓共管,推进新农村建设。二、处理好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作用来配置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人、财、物向新农村建设倾斜。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撬动市场“无形之手” ,使价值规律发挥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处理好好二者关系,防止出现“一手硬、一手软” 。一要准确定位,在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制定支农扶农惠农政策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下工夫,防
14、止缺位、越位、错位。二要尊重价值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防止出现“政府代替市场、排斥市场”的问题。三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专业、行业协会、商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创立和发展,发挥“第三只手”作用。三、处理好体制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破除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进行制度创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改善,同时还应看到这一基本制度还需完善和充实。农民小生产者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抗风险能力弱,不便开展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农民解放程度不够,乡村社会官方权力过剩;城乡、工农差距逐步扩大,出现了逆城市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趋势。
15、今后,应下力气解除对农民劳动力束缚,落实国民待遇,给其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自由迁徙权利、发展权利、国民财富占用权利;应进一步放活农村组织,给民间组织平等的法人权利;应放活农村基层政权,实现乡村社会自治。四、处理好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点多、面广、线长。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处理好好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之间关系。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原则,整体推进;另方面要抓重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从目前来看,试点村新农村建设开局较好,而未被列入试点示范的村庄,很少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公共资源,整体推进力度缓慢,
16、“吃偏饭” 、“不平衡” 、 “差距大”问题严重。这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二者关系,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加以完善,真正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共同发展。五、处理好长远目标与短期利益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这要求必须处理好长远目标与短期利益之间关系,扎实稳妥、持之以恒地抓好新农村建设。从长远看,按照国家政策,编制好规划,让广大农民看到新农村建设美好“愿景” 。从中期看,力争三五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新农村,坚定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从目前看,应从破解农民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养老难等难题入手,投资些“短、平、快”项目,让农民得到实
17、惠,增强其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六、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提高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进行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农业基础设施和新村庄“硬件”建设。同时,还要不断增强“软件”服务水平、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和推进民主化进程。相比“硬件”建设, “软件”提高的任务更重、工作更多、程序更杂。要不断加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官本位体制向民本位体制转变,由收刮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要不断加强农村融资、信息、人才、创业、技术、物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不断加强农村医疗、养老、文教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有技能、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有法制的新型农民。七、处理好物质文明、精神
18、文明、政治文明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间的关系,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其中,物质文明为“物质基础” ,精神文明为“智力支持” ,政治文明为“政治保障” ,三者缺一不可,协调发展。今后,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启动创业富民示范工程,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要不断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诚实守信的教育,不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要不断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全面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村民自治,探索和推进乡镇一级直接选举。八、处理好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
19、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处理好好乡村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乡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一是传统乡镇管理体制造成官方权力强化、民间权力弱化、官本位体制和民本位体制发展不协调;二是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一些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差,工作方式粗暴简单,不按原则办事;三是农民素质不高,运用国家政策和法律能力不强。今后,要不断理顺乡村一级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树立服务意识;要以民为本,走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要从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和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入手,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九、处理好城乡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目前黑龙江省已具备了工业反
20、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处理好城乡、工农之间关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增强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村的力度,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城市要通过又好又快地发展经济,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政府以更多的资金投入“三农”创造条件。同时,不断出台政策,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农民利益,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处理好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在处理三者关系中,要充分依据地区优势,走特色经济发展之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实行专业化经营。具体说,一要积极
2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推动“工业带动型”新农村建设。二要挖掘和发挥旅游资源潜力和优势,推动“旅游休闲带动型”新农村建设。三要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推动“商贸物流带动型”新农村建设。四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动“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带动型”新农村建设。五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动“劳务带动型”新农村建设。一 、 提 出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原 因 :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这 20 字方针内涵十分丰富,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农村生
22、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既要求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总之,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现代农业建设有新的进展;要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多途径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生活有新的提高;要搞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村容村貌有新的变化;要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使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新的突
23、破;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消除制约体制机制障碍,使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有新的增强;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增强法治观念,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社会风气,使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有新的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重点和目标。 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的落后。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促进农民增收,要“三管齐下”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带动力
24、强的龙头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形成农村内部增收合力。二是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外部增收空间。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努力提高农民素质。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最突出的是社会发展的差距;我国农村的落后,最突出的是社会事业的落后;我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农民“上不起学” 、 “看不起病”的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快农村社会发展,重点抓好农村教育和卫生事业。 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努力改变村容村貌。农村的落后,每一位到农村看过的网友都会
25、很清楚,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村镇建设的落后。加强村镇规划和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村容脏乱差、房屋破旧散和农村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的落后状况。在这个过程里,必须强调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绝对不能搞一刀切,搞大拆大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起点可以高一点,步子可以快一些,统一规划建设新村;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可以先办有条件办的事,从改水、改厕、改灶、改电、改路等农民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抓起。 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保持农村和谐稳定。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符合时代要求的新风尚、新观念、新思想。民主政
26、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以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新事新办,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用勤劳的双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很多,但是在当前主要要抓好这几方面的工作。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第三次重大调整。第一次是指 1980 年代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给农民,分权是其核心。2003 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为第二次调整,那次调整的核心是减负。此次则是系统性、综合的政策。建设社会主
27、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1、 我 国 再 次 提 出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原 因 有 两 方 面 : 原 因 之 一 是 实 现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目 标 的 难 点 和 关 键 在 农 村 。 如 何 解 决 农 业 、 农 村 、 农 民 问 题 , 不 仅 影 响 到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 也 影 响 到 和 谐 社 会 的 构 建 , 更 直 接 关 系 到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进 程 。 长 期 以 来 , 中 国 农 村 的 发 展 落 后 于 城 市 , 中 国 农 村 社 会
28、事 业 的 发 展 又 落 后 于 经 济 的 发 展 。 如 果 继 续 维 持 目 前的 状 况 , 农 村 人 口 特 别 是 贫 困 人 口 将 很 难 获 得 基 本 的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福 利 , 甚 至 最 基 本 的 生 存 权 和 发 展 权 都 难 以得 到 保 障 。 农 业 不 稳 、 农 民 不 富 、 农 村 不 强 , 势 必 影 响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 基 础 设 施 的 欠 缺 , 社 会 事 业 的 不 足 , 收入 水 平 的 低 下 , 也 直 接 带 来 城 乡 矛 盾 、 工 农 矛 盾 的 进 一 步 加 剧 , 从 而 影
29、 响 社 会 的 和 谐 稳 定 。 原 因 之 二 是 我 国 农 村 发 展 和 改 革 已 进 入 了 新 的 阶 段 , 必 须 按 照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的 要 求 , 贯 彻 工 业 反 哺 农 业 、 城市 支 持 农 村 的 方 针 。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我 们 在 解 决 农 村 问 题 上 已 经 进 行 过 三 次 大 的 改 革 。 第 一 次 是 年 代 实 施 的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改 革 的 核 心 是 分 权 。 年 开 始 的 农 村 税 费 改 革 是 第 二 次 , 改 革 的 核 心 是 减 负 。 作 为 第 三 次
30、 大 的 改 革 和 调整 的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 是 实 现 以 工 哺 农 、 以 城 带 乡 的 具 体 化 方 案 , 也 是 解 决 三 农 问 题 的 实 际 措 施 。 过 去 两 次改 革 是 单 向 的 , 这 次 新 农 村 建 设 则 带 有 系 统 性 、 综 合 性 , 是 解 决 三 农 问 题 的 全 方 位 政 策 设 定 。 二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内 容 十 六 届 五 中 全 会 的 建 议 指 出 , 我 国 要 建 设 的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是 “生 产 发 展 、 生 活 宽 裕 、 乡 风 文
31、明 、 村容 整 洁 、 管 理 民 主 ”的 新 农 村 。 从 社 会 文 明 建 设 看 , “生 产 发 展 ”和 “生 活 宽 裕 ”是 要 建 设 物 质 文 明 , 前 者 是建 设 新 农 村 必 要 的 物 质 基 础 , 后 者 是 建 设 新 农 村 的 具 体 体 现 ; “乡 风 文 明 ”是 要 建 设 精 神 文 明 , 这 是 建 设 新 农村 的 灵 魂 ; “村 容 整 洁 ”是 要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 这 是 建 设 新 农 村 的 重 要 条 件 ; “管 理 民 主 ”是 要 建 设 政 治 文 明 ,这 是 建 设 新 农 村 的 政 治 保
32、 证 。 可 以 说 , 这 是 从 统 筹 建 设 物 质 文 明 、 精 神 文 明 、 生 态 文 明 和 政 治 文 明 的 角 度 对 和 谐农 村 建 设 的 高 度 概 括 。 三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措 施 当 前 , 建 设 好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 建 设 城 乡 之 间 的 良 性 互 动 。 人 是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主 要 动 力 , 农 民 的 素 质 决 定 农 村 发 展 的 速 度 , 决 定 农 村 文明 的 程 度 , 决 定 农 村 现 代 化 的 进 度 。 所 以 城 乡 的 良
33、 性 互 动 的 着 眼 点 应 放 在 提 高 农 民 的 内 在 素 质 上 , 引 导 农 民 解 放思 想 , 转 变 观 念 , 跟 上 时 代 步 伐 , 培 养 有 理 想 、 有 道 德 、 有 文 化 、 有 纪 律 的 社 会 主 义 新 型 农 民 。 改 变 过 去 为 增 加农 民 收 入 而 让 他 们 进 城 打 工 的 做 法 。 同 时 , 这 种 “互 动 ”还 应 当 在 产 业 链 的 结 构 调 整 中 体 现 出 来 , 由 过 去 的 “产 业 链 水 平 分 工 ”转 变 为 “产 业 链 垂 直 分 工 ”, 比 如 一 个 产 业 链 的 设
34、 计 、 开 发 、 市 场 开 拓 等 部 分 在 城 市 , 空 间 资源 及 需 要 密 集 劳 动 力 的 部 分 在 农 村 , 改 变 过 去 封 闭 式 的 水 平 格 局 。 、 把 发 展 经 济 、 农 村 社 会 制 度 的 完 善 、 农 村 和 谐 社 会 的 构 建 结 合 起 来 。 要 发 展 农 村 经 济 , 就 必 须 推 进 现 代农 业 建 设 。 加 快 农 业 科 技 进 步 , 加 强 农 业 设 施 建 设 , 调 整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 转 变 农 业 增 长 方 式 , 提 高 农 业 综 合 生 产能 力 。 优 化 农 业 生
35、产 布 局 , 推 进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 同 时 针 对 农 村 的 社 会 问 题 , 像 一 些 基 层 组 织 松 懈 、 制 度 涣 散 、文 化 生 活 缺 失 , 治 安 、 社 会 保 障 、 养 老 、 等 问 题 日 趋 复 杂 等 。 我 们 应 逐 步 建 立 起 比 较 符 合 农 村 实 际 的 社 会 保 障 体制 , 逐 渐 把 在 城 市 中 已 经 相 对 过 剩 的 社 会 文 化 资 源 引 向 农 村 , 帮 助 农 民 把 各 种 社 会 文 化 组 织 发 展 起 来 。 做 到 经 济、 社 会 保 障 、 社 会 和 谐 协 调 发
36、 展 。 、 农 村 人 文 传 统 和 自 然 环 境 的 全 面 恢 复 。 在 很 多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相 对 完 善 的 国 家 , 农 村 大 都 风 光 秀 美 、 民 风淳 朴 , 很 多 城 里 人 有 向 农 村 回 流 的 意 愿 , 在 一 些 发 达 国 家 , 甚 至 出 现 了 逆 城 市 化 趋 向 。 我 国 的 新 农 村 建 设 也 应 该给 人 耳 目 一 新 的 感 觉 , 应 该 重 新 恢 复 农 村 本 来 就 拥 有 的 田 园 风 光 , 农 民 应 该 生 活 在 一 种 相 对 比 较 和 缓 , 比 较 和 谐的 社 会 人 文
37、环 境 之 中 ; 让 一 些 精 神 紧 张 、 不 堪 污 染 的 城 里 人 被 新 农 村 所 吸 引 。 同 时 , 按 照 “充 分 尊 重 农 民 意 愿, 以 农 民 自 身 投 资 为 主 , 村 集 体 出 资 为 辅 ”的 原 则 , 因 地 制 宜 , 走 出 一 条 以 民 俗 旅 游 产 业 为 依 托 进 行 旧 村 改 造 的新 路 。 长 期 以 来 , 农 业 、 农 村 、 农 民 问 题 一 直 是 决 定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进 程 和 现 代 化 进 程 的 关 键 性 问 题 , 也 是关 系 党 和 国 家 工 作 全 局 的
38、 根 本 性 问 题 。 没 有 农 业 的 牢 固 基 础 和 农 业 的 积 累 与 支 持 , 就 不 可 能 有 国 家 的 自 立 和 工 业的 发 展 ; 没 有 农 村 的 稳 定 和 全 面 进 步 , 就 不 可 能 有 整 个 社 会 的 稳 定 和 全 面 进 步 ; 没 有 农 民 的 小 康 就 不 可 能 有 全 国人 民 的 小 康 。 农 业 丰 , 则 基 础 牢 ; 农 村 稳 , 则 社 会 安 ; 农 民 富 , 则 国 家 昌 。 只 有 近 8 亿 农 民 全 员 加 入 现 代 化 进程 , 才 能 盘 活 国 民 经 济 全 局 , 实 现 可
39、持 续 发 展 ; 只 有 广 大 农 村 的 落 后 面 貌 明 显 改 变 , 才 能 实 现 更 大 范 围 、 更 高 水平 的 小 康 。 为 此 , 中 央 审 时 度 势 , 在 十 六 届 五 中 全 会 上 作 出 了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重 大 战 略 决 策 , 为 今 后 我 国农 村 勾 画 出 了 “生 产 发 展 、 生 活 富 裕 、 乡 风 文 明 、 村 容 整 洁 、 管 理 民 主 ”的 新 蓝 图 。 一 、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内 涵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是 指 在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下 , 反
40、映 一 定 时 期 农 村 社 会 以 经 济 发 展 为 基 础 , 以 社 会 全 面 进 步 为标 志 的 社 会 状 态 。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一 是 发 展 经 济 、 增 加 收 入 。 这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首 要 前 提 。 要通 过 高 产 高 效 、 优 质 特 色 、 规 模 经 营 等 产 业 化 手 段 , 提 高 农 业 生 产 效 益 。 二 是 建 设 村 镇 、 改 善 环 境 。 包 括 住 房 改造 、 垃 圾 处 理 、 安 全 用 水 、 道 路 整 治 、 村 屯 绿 化 等 内 容 。 三 是 扩
41、 大 公 益 、 促 进 和 谐 。 要 办 好 义 务 教 育 , 使 适 龄 儿童 都 能 入 学 并 受 到 基 本 教 育 ; 要 实 施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 使 农 民 享 受 基 本 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 要 加 强 农 村 养 老 和 贫困 户 的 社 会 保 障 ; 要 统 筹 城 乡 就 业 , 为 农 民 进 城 提 供 方 便 。 四 是 培 育 农 民 、 提 高 素 质 。 要 加 强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 倡导 健 康 文 明 的 社 会 风 尚 ; 要 发 展 农 村 文 化 设 施 , 丰 富 农 民 精 神 文 化 生 活 ;
42、要 加 强 村 级 自 治 组 织 建 设 , 引 导 农 民 主动 有 序 参 与 乡 村 建 设 事 业 。 具 体 而 言 , 所 谓 “新 农 村 ”包 括 5 个 方 面 , 即 新 房 舍 、 新 设 施 、 新 环 境 、 新 农 民 、 新 风 尚 。 这 五 者 缺 一 不 可, 共 同 构 成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范 畴 。 即 要 因 地 制 宜 地 建 设 各 具 民 族 和 地 域 风 情 的 居 住 房 , 而 且 房 屋 建 设 要 符合 “节 约 型 社 会 ”的 要 求 ; 要 完 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道 路 、 水 电 、 广 播
43、 、 通 讯 、 电 信 等 配 套 设 施 要 俱 全 , 让 现 代 农村 共 享 信 息 文 明 ; 生 态 环 境 良 好 、 生 活 环 境 优 美 。 尤 其 是 在 环 境 卫 生 的 处 理 能 力 上 要 体 现 出 新 的 时 代 特 征 ; 使 农民 具 备 现 代 化 素 质 , 成 为 有 理 想 、 有 文 化 、 有 道 德 、 有 纪 律 的 “四 有 农 民 ”; 要 移 风 易 俗 , 提 倡 科 学 、 文 明 、法 治 的 生 活 观 , 加 强 农 村 的 社 会 主 义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 二 、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提 出 的 历
44、史 背 景 早 在 上 世 纪 50 年 代 , 我 国 就 提 出 过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 当 时 , 我 国 农 村 社 会 生 产 力 低 , 广 大 农 民 的 温 饱还 难 以 保 障 , 发 展 农 业 生 产 主 要 是 解 决 农 民 的 穿 衣 吃 饭 和 粮 食 需 求 问 题 , 建 设 新 农 村 就 是 要 维 持 农 村 和 全 社 会 的安 定 。 正 当 几 亿 农 民 所 关 心 的 问 题 逐 步 得 到 解 决 时 , 文 化 大 革 命 爆 发 了 , 在 那 个 特 殊 的 年 代 , “宁 要 社 会 主 义草 , 不 要 资 本
45、 主 义 苗 ”, 农 业 生 产 发 展 缓 慢 , 甚 至 停 滞 不 前 。 改 革 开 放 之 后 , 农 村 生 产 力 获 得 了 空 前 解 放 , 农 村各 项 事 业 都 获 得 了 飞 速 进 步 , 农 民 一 直 盼 望 的 “楼 上 楼 下 , 电 灯 电 话 ”, 都 成 了 现 实 。 这 个 时 候 建 设 社 会 主 义新 农 村 是 两 个 文 明 一 齐 抓 。 这 是 在 总 结 历 史 经 验 教 训 特 别 是 文 化 大 革 命 的 教 训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我 国 社 会 发 展 的 实际 , 适 应 时 代 进 步 的 要 求 而 提
46、 出 来 的 。 上 世 纪 80 年 代 初 , 我 国 又 提 出 “小 康 社 会 ”概 念 , 其 中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农 村 就 是 小 康 社 会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 此 次 五 中 全 会 所 提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 则 是 在 新 的 历 史 背 景 中 , 在全 新 理 念 指 导 下 的 一 次 农 村 综 合 变 革 。 是 基 于 实 现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目 标 的 难 点 和 关 键 在 农 村 。 从 总 体 来 看 , 目 前 我 国 农 业 现 代 化 举 步 维 艰 、农 民 收 入 增 长 困 难
47、 重 重 、 农 村 社 会 事 业 发 展 任 务 艰 巨 , 制 约 农 业 和 农 村 发 展 的 深 层 次 矛 盾 尚 未 消 除 , 促 进 农 民 持续 稳 定 增 收 的 长 效 机 制 尚 未 形 成 , 农 村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滞 后 的 局 面 还 没 有 根 本 改 变 。 如 果 这 些 问 题 和 矛 盾 不 根 治 、不 解 决 , 经 济 社 会 的 全 面 发 展 就 很 难 赢 得 主 动 、 就 容 易 出 现 波 折 。 是 基 于 我 国 总 体 上 已 经 进 入 了 以 工 促 农 、 以 城 带 乡 的 新 的 发 展 阶 段 , 初 步
48、 具 备 了 工 业 反 哺 农 业 、 城 市 支持 农 村 的 经 济 实 力 。 2004 年 我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达 13 万 亿 元 , 二 三 产 业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达 到 85%以 上 ,财 政 收 入 达 2.6 万 亿 元 , 这 对 于 建 设 新 农 村 非 常 有 利 , 必 须 按 照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的 要 求 , 加 大 对 “三 农 ”发 展 的支 持 力 度 。 否 则 , 尽 快 改 变 农 村 的 落 后 面 貌 就 会 落 空 。 是 基 于 巩 固 农 村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成 果 , 提 高 农 业
49、 国 际 竞 争 力 。 加 快 农 村 改 革 , 促 进 农 村 发 展 , 不 仅 是 广 大农 民 的 迫 切 愿 望 , 是 全 社 会 的 普 遍 共 识 , 而 且 是 应 对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挑 战 和 参 与 日 趋 激 烈 的 国 际 竞 争 的 客观 要 求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 必 须 继 续 通 过 改 革 找 出 路 、 通 过 创 新 促 发 展 , 积 极 建 立 起 既 符 合 市 场 经 济 要 求 ,又 符 合 国 际 通 行 规 则 的 体 制 机 制 , 使 农 民 共 享 改 革 发 展 的 成 果 。 三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意 义 ( 一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 是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必 然 要 求 。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 与 解 决 “三 农”问 题 是 相 互 统 一 的 。 在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进 程 中 , 解 决 “三 农 “问 题 始 终 是 全 局 性 、 根 本 性 的 问 题 。 构 建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