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12I目 录前言 .1一、广西土壤环境现状 .2(一)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3(三)土壤污染现状 .4(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5(五)存在问题 .11(六)机遇与挑战 .13二、编制依据 .15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15(一)指导思想 .15(二)基本原则 .16(三)规划目标 .17(四)主要指标 .18四、主要任务 .18(一)开展全区土壤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18(二)推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9(三)逐步开展污染地块治
2、理与修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21(四)加强工矿用地治理与修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1(五)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23II(六)强化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24(七)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26五、重点工程项目 .27(一)重点项目 .27(二)项目实施安排 .29六、保障措施 .29(一)加强组织领导 .29(二)完善法规标准 .30(三)确定年度目标 .30(四)加大资金支持 .31(五)加强社会监督 .31附表 1 近期(至 2020 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33附表 2 中远期(至 2030 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50
3、1前言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土壤质量的好坏事关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科学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土壤污染防治确定为向污染宣战的三大战役之一,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 ),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且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土十条
4、” 的主体,党的 “十九大”明确指出“ 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十三五” 期间,是广西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关键时期。广西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势金不换” 的发展理念,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十大工程 ”项目,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2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方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5、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167号)要求,为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损害群众健康的土壤污染问题,稳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近期:2017-2020年;中远期:2021-2030)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一、广西土壤环境现状(一)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广西地处中国南部,位于云贵高原边缘,濒临北部湾,与越南交界,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42611204,北纬 2054 2624之间,北回归线贯
6、穿中部,地跨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广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 ”之称,边缘山地与周边的越南北部山地、南岭山地和云贵高原等大地貌相连,内部山地为著名的广西山字型构造,在地貌上表现为弧形山脉,弧形山系与盆地、平原相间分布,直接影响广西水系的发育以及水源、降雨、热量的分布。广西年均气温21.2摄氏度,年降3水量1546毫米,年日照时数1503.4小时;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86条,总长3.4万公里,年来水量1722亿立方米,此外,占广西国土面积35%的岩溶地区,发育有大量的地下河和岩溶洞穴,形成地表和地下双层空间结构,营造了广西多样的生态环境类型,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近年来,广西
7、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经济综合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8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全区粮食生产平稳增长,畜牧业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876.45亿元,同比增长3.6%,糖料蔗、特色水果、桑蚕茧等农林产品产量保持全国前列;工业生产运行平稳,企业效益较快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764.13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金融稳定运行,全年全区财政收入2454.05亿元,同比增长5.2%。(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广西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全国前列。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8、例为93.5%,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全区51条主要河流97个断面中,达标水质断面92个,占94.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广西列入国家“水十条 ”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1%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497.4%。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1.8,海水水质总体稳定。森林覆盖率达62.28%,生态环境状况稳定。(三)土壤污染现状广西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山地和丘陵面积约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70.8%,其中,耕地4.39万平方公里,园地1.08万平方公里,林地13.31万平方公里,草地
9、1.11万平方公里。广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周多被山地、高原环绕,呈盆地状,属山地丘陵盆地地貌。盆地边缘多缺口,桂东北、桂东、桂南沿江一带分布大片谷地。广西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有色金属矿尤为丰富,是全国十大有色金属矿产区之一。广西土壤类型分布有18个土类,34个亚类,109个土属,327个土种,其中以赤红壤、石灰性土、红壤、砖红壤为主,赤红壤、红壤、砖红壤的成土母质主要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第四纪红土等,石灰性土的成土母质为碳酸盐岩风化物,大多呈酸性,且土壤养分含量较低。根据“十一五”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广西土壤点位超标率较高,总体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标类型以镉、砷、汞等无机污
10、染物为主。造成我区土壤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地形地貌和成土母质的影响,土壤重金属本底值普遍较高,导致我区非污染土壤的重金属含量超标比例高;二是工业生产造成污染,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矿区5周边的土壤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无机物污染面积较大,以重金属污染为主,超标的重金属元素有镉、砷、汞、锰、铬、镍、铅、锌、铜等,有机物污染面积相对较小,但污染程度非常严重;三是农业生产造成污染,农药和化肥施用不当,造成大面积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但总体上污染程度不严重;四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造成土壤污染,近年来广西境内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如来宾市、钦州市、贺州市等地发生的外来危险废物非法倾倒
11、事件,造成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当前,我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开展,目前对全区土壤污染现状情况的掌握尚不全面,因此本规划将随着调查的深入逐步更新数据资料,对于新发现的污染地块(农用地)进行风险评价,并及时补充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中,以保障规划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1. 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十二五” 期间,为解决重金属污染土壤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9.26亿元用于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清理含重金属尾矿砂、废砂石等249万立方米,治理修复19个历史遗留矿山和污染场地,安全处置重金属工业废渣28万吨、受污染土壤2.8万立方米,治理重金属污染和酸化土壤9.2
12、万立方米,平整及填埋场地植被恢复面积近1.8万平方米。广西采取推进6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涉重行业的严格管控、倒逼推动涉重产业转型升级等多项举措下, “十二五” 期间全区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4.5%。2. 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治污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建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7年6月
13、,环境保护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分解落实八大重点任务,为确保广西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 (桂环函2017967号)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建立广西土壤环境管理专家库并制定了广西土壤环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专家的评审把关,科学指导项目实施,杜绝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出现“资金下达不合理、项目技术路线不清楚、实施效果无法评估”等现象,为“十三五”时期顺利实施广西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工作奠定
14、了基础。73. 大力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是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的基础,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 (环土壤2016188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此前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的结果,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梳理了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171022号)的要求,在开展农用地
15、土壤污染详查点位的布设与核实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工作。此外,柳州市作为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城市,于2017年8月起开展了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 技术要求,调查企业覆盖仓储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15个行业,收集了近70家企业的档案资料,并进行了企业风险初步筛查,为今后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4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是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的头等大事。我区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市县(区)长分级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8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
16、位。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必须守住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安全底线,确保全区口粮绝对安全。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加强耕地“占补平衡 ”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管理。四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五是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继续加大重要旱片治理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重点落实抓好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重大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六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17、,做好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水稻重金属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5. 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确定11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各地人民政府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对从事过化工(含制药、石油加工等) 、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开展疑似土壤污染地块排查工作。9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部署应用全国
18、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为土地使用权人分配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账号、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完成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上报污染地块信息等方式,建立其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6. 积极推行先行区建设,打造土壤治理修复示范河池市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紧紧围绕“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编制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 ,编制河池市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 、 河池市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实施方案和广西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综
19、合防治规划(2012-2020年) 等。二是引进外脑智库,率先在全国组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上报过程中,提供咨询、指导和把关,为河池市的项目质量提供了保障。三是根据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明确了河池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类项目实施程序和实施要求,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打造了一批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四是全面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2013年,对全市环境状况开展了普查,调查共设置采样点1026个,其中,地表水采样断面189个,地下水采样点17210个,土壤采样点603个,矿渣场采样点62个,为河池
20、市制定相关环保决策和政策措施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7.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能力建设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重要保障,为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级环境主管部门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加强人员配置, “十二五”期间广西共投入3.4亿元用于提高土壤监测分析、监察、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技术培训。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多次组织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使土壤环境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加强监督监测。为确保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成立项目督查组,采取定期报送项目进度、开展督促检查、邀请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推进项目实施。8. 增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
21、与近年来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的意愿越来越强,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能够使该工作以更高效、规范、和科学的方式开展。为了做好土壤环境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公众参与我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同时,通过“六五”环境日,向公众积极宣讲土壤污染的危害和土壤环境保护的意义。11(五)存在问题目前广西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基础较为薄弱,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尚未建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力量不够,存在监管体系不健全、技术水平不高,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如下:1. 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自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在“七五”期间开展了
22、全区土壤背景值调查,自治区各部门陆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但受点位空间布设稀疏、局域性的限制,监测结果不能充分衡量现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水平。目前,土壤例行监控制度尚未建立,而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才刚刚启动。2. 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目前,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管理、风险管控、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还不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也尚未建立健全,限制了地方相关工作的开展。由于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部分工业企业已倒闭,部分工业企业逐渐搬迁入园,原有工业企业的搬迁整合将遗留大批疑似污染场地,研究制订针对性和适用性较强的地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已成为地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3.各部门协
23、作机制尚未完善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均开展过土壤环境质量摸底调查工作,但由于关注的重点不同,存在监测指标和标准不统一、无法实现实时更新的问题。此外,12由于缺乏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导致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无法共享和实时更新。4.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一是局部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有色金属成矿带是导致局部地区土壤重金属背景值偏高的天然原因;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人为活动、喀斯特石漠化、酸性土壤和酸雨是加速了土壤重金属扩散的外在因素,各类矿区、选矿厂、冶炼企业、尾矿库周边的土壤都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污染,其中镉、汞、砷、铅等四种重金属超标情况较为普遍,部分受严重污染的农业用地已
24、丧失使用功能,个别地方发生“镉大米”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威胁,土壤治理任务极其艰巨。二是历史遗留危险废物风险较大。部分涉重金属尾矿库尚未完成整改,还存在关停企业遗留的一批含砷、镉、铅等重金属废渣的废弃厂址,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隐患。三是采选冶治理和关闭工作缓慢。部分关闭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未能按时完成,部分污染治理项目推进缓慢。5. 土壤环境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市级和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尚未成立土壤环境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匮乏;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虽然通过能力建设项目为各市、县环保部门配备重金属监测设备,但土壤有机物监测能力有限,设备操作人员严重缺乏,难以
25、支撑我区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136. 科技支撑尚显不足,资金缺口大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又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特征,这就使得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于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技术发展领域存在科技短板。现有受污染土壤的土地类型多样,污染成分各异,但成熟治理技术极度缺乏。二是资金紧缺,按国家要求完成土壤治理与修复的任务目标,资金缺口非常大,而且治理与修复耕地的投资大,周期长,与收益不匹配,难以撬动社会资金持续投入。(六)机遇与挑战1. 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中国特色
26、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国务院于2016年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守住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为原则,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实现全面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目标。环境保护部也将“土壤保卫战”作为“三大战役”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国家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圈纳入“一路一带”战略布局,14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深化经济改革,衔接“一带一路”通道的同时,丝毫不放松生态建设工作,提出了“生态立区,绿色强区”的发展理念,随着
27、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为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释放了改革红利,增添了强大动力。当前,各级人民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一些土壤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尤其是历史欠账的存在,为加快推进土壤环境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优良环境的需求日益提高,由于此前发生的“毒大米” 、 “毒地”事件,使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高度关注,公众的环保责任意识和参与环保监督、环保调查的积极性已大大提高,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 挑战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工作起步晚,是广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面临最主要的挑
28、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全区现有尾矿库597座,其中部分是涉重金属尾矿库,此外还存在关停企业遗留的含砷、镉、铅等重金属废渣的废弃厂址,这些尾矿、废渣尚未得到安全处置,有的堆存地点十分敏感,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工作起步晚。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刚起步,对广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尚未掌握的情况下,要开展项目的土壤污染情况调查、进行风险评估、技术筛选、编制15实施方案、及评审、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十三五”时期是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广西要继续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使用需求压
29、力与土壤环境保护的矛盾集中凸显,土壤治理与修复任重道远。二、编制依据本规划主要的编制依据如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号) ;(三)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桂政办发2016125号) ;(四) 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桂政办发2016167号) ;(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六)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七)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八) 关于加强土壤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土壤2017165号)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30、 、 “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习16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立区、绿色强区”的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防控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以治理镉、砷、铅、汞、铬污染土壤为重点,兼顾锰、铝和有机污染土壤治理,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与修复,切实解决当前面临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及受污染耕地利用的农产品安全问题,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有效控制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为美丽广西建设提供安全清洁的土壤
31、环境保障。(二)基本原则1. 问题导向 坚守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为此,工作重点要先放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的同时,在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2. 保护优先 预防为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对未污染的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17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防止新增污染。3. 风险
32、管控 分类治理开展农用地分类划定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施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4. 突出重点 先行先试充分认识当前土壤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与修复任务的艰巨性,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
33、新增污染,确定治理与修复工作方向,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通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针对广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主要污染物优先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总结经验和奠定基础。18(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四)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9%,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20万亩(2
34、800平方公里) ,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382万亩(2500平方公里)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112万亩(700平方公里)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3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四、主要任务(一)开展全区土壤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1. 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广西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工作方法,2018年底19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及
35、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核实及软件操作等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要确保辖区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排查完成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重点区域的场地环境污染状况的风险排查。明确污染场地的污染面积、类型、分布、成因及其危害。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污染场地风险排查的对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已(拟)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工业企业原址场地,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附属设施)以及设置储油设备的油品储存场所,开采场地,国家、市、区县级经济主管部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原址场地,以及其他疑
36、似污染场地等。风险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土地使用权属,场地地理位置和区域面积,场地历史沿革与现状,相邻场地(地块)概况,场地土地利用规划,场地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以及环境事故情况等。(二)推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 严抓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一是深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扩20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技术改造项目应通过实施“区域削减 ”,实现增产减污。二是开展重点区域农用地综合整治。在产粮大县优先推行测土配方
37、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饲料中抗生素、铜、锌、砷等含量超标,促进源头减量。2. 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对农用地实行分类治理、有效管控,对受污染的农用地,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2018年开始,优先在河池市和国家、自治区级产粮大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各设区市于2020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类别的划定工作,划定结果由
38、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环境保护厅统一将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3. 探索农用地分类治理与修复模式。安全利用类为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农用地,以治理为主,结构调整为辅,实施生态修复,优先采取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作物质量超标风险;严格管控类为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禁止生产农作物,逐步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基于不同类别的土壤污染状况,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治理21与修复,保证土壤的生产功能和农作物的质量安全。在南宁市宾阳县、桂林市阳朔县、贵港市桂平市、河池市南丹、巴马、凤山、罗城、环江等地,根据不同类型的农田污染开展农用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应用试点,同
39、时建立土壤修复后评估体系,避免污染的再次发生。(三)逐步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各市在确定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后,所在地县级环境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要求其在6个月之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设区市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各疑似污染地块的位置、周边的敏感点等情况,确定该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等级。设区市环境主管部门督促土地责任人委托从事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
40、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或进行治理与修复。此外,环境、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对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四)加强工矿用地治理与修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 开展矿区生态环境质量摸底调查。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区矿区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坚持矿区-尾矿库- 小流域系统综合调查思路,逐步建立较完整的全区矿山22生态环境数据库,全面掌握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情况、遗留堆存矿渣和尾矿、矿区周边农用地污染情况,及亟待治理的生态环境破坏区域,建立全区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档案、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清单和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矿山名录
41、。2. 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依据摸底调查结果,开展矿区-尾矿库- 流域土壤调查评估及综合整治方案编制,着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优先把城市规划区及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及主要江河流域两侧一重山范围内的废弃矿山列入重点治理修复范围,尤其是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以河池大厂、五圩、拉么、北山等铅锌矿区、崇左大新铅锌矿区、富川可达锡矿区、藤县大黎铅锌矿区、桂林市恭城县西岭矿区等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治理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矿地复垦示范,编制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探索矿区治理与修复、风险管控等技术方
42、法,推进实施废弃矿渣处置利用、矿窿口封闭、矿井涌水治理,对矿山周边存在污染的农田进行生态修复,调整种植结构,防止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转移,影响人体健康。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强化露天矿采空区复垦工作,创新矿山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模式,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至232020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和矿区土地复垦率比2015年各提高10%。3. 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以河池、贺州、百色等矿区为重点,开展历史遗留有色尾矿库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结合尾矿库分类初筛和危险性排序,将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风险的尾矿库纳入综合整治范围,优先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
43、地区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杜绝尾矿库的环境安全隐患,避免造成环境危害。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五)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作用1. 加快推进河池市先行区建设河池市以矿渣、冶炼废渣堆存场所等工矿企业废弃地为重点,开展矿区-尾矿库-小流域系统调查评估,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高背景值、喀斯特地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在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城江区重点防控区的矿区及周边大力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以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县等为重点,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保护机制。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土地
44、功能和农业结构调整、打击非法采选、推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等综合措施,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42. 创建自治区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积极创建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作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的有益补充。将柳州市作为首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2018年底前完成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建立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项目库,因地制宜的对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及周边等区域,开展土壤环境风险排查,组织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试点示范项目。逐步加强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
45、先行区创建,将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基础好、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工作成效突出的地级市纳入自治区级先行区创建中来,加强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针对污染地块等突出土壤问题的环境风险等到有效管控,实现有效切断污染来源、有效防范环境和人体健康风险,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覆盖先行区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成为全区针对污染地块等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六)强化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1. 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自治区、市、县25三级土壤环境质量监
46、测网。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所需仪器设备和人员,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和监测人员定期培训制度。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 建立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档案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土壤,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相应风险等级,并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逐步建立健全污染地块环境档案,档案中应包括污染地块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土壤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其范围,污染地块对土壤、地表水、地下
47、水、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主要暴露途径,风险水平,采取的风险管理或治理修复措施要内容。3. 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整合环保、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农牧、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及监测信息,对污染农用地和污染场地划定污染等级及分类,建立自治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编制辖区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编制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在数据收集整合与共享的基础上,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更新。264.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全过程监管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前,调查确定污染区域,基于调查结果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污染特点
48、,确定治理与修复的目标值、修复范围、修复土方量等,有针对性的编制土壤治理修复实施方案,强化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审查。项目建设中实行责任制、参与制、报备制、公示制,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均按要求进行报备。项目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土壤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严格审查所控制污染物种类及指标值,结果向社会公开。5. 健全土壤环境联合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发改、财政、科技、工信、国土、住建、农业、水利、安监、林业等部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
49、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强与国土、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合,整合和集中有限的执法力量,定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专项执法活动,形成长效的联合执法机制。(七)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加大对我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支持力度,整合资源,27发挥力量,开展全区土壤污染源分析、重金属高背景值农用地的安全利用以及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技术等研究。推进土壤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化工、制革、冶炼等行业典型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研究。加强土壤修复治理技术筛选与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土壤修复技术验证评估工作,筛选、推广区域性适用土壤修复技术,培养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人才。采取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培育具有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综合实力的环保科技企业,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盟,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实施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地提出不同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系统性集成方案,建设一批农田污染土壤和工业企业场地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区,促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集聚发展。五、重点工程项目(一)重点项目为实现规划目标,按照轻重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