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征求意见稿)1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1.1 总则1.1.1 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进一步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矿业集团(矿井)实际制定本预案。1.1.2 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矿业集团(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1.1.3 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煤矿)发生一般(IV 级)及以上原煤生产安全事故,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1.1.4 应急预案体系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
3、成情况。矿业集团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构成。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矿业集团和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用结构图描述(如下图)31.1.5 应急工作原则*煤矿综合应急预案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矸石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
4、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自然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供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矸石山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1.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1.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附平面
5、图。集团公司: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所属企业(煤矿)个数名称、分布等内容,附地理交通位置分布图。5五里垢 通泰安曹庄矿杨庄矿 新 城泰湖线 肥城站路 穆庄站公平 陶阳矿泰 兴隆矿白庄矿平阴县 查庄矿陶山中心医院 市城肥城矿业集团公司湖屯站 肥隆庄矿国家庄矿 2.0km平阴矿 陶阳站大封矿 王瓜店镇穆柯寨 图1. 肥城矿区交通位置图石横电厂 聊城矿N公泰临路去临清通泰安中一井田中三井田6煤矿: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开采煤层(产状要素等)、主要地质构造、岩层结构、水文地质、开拓方式、采煤方法、掘进方
6、法、通风方式、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主要排水系统、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矿井瓦斯涌出量、涌水量、开采煤层煤尘爆炸指数、自燃发火期、是否具有冲击地压倾向、开采深度等内容,附地理交通位置分布图、井上下对照图。1.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根据煤矿存在的危险源和生产现状实际,主要对矿井水灾(采空区水、承压水、古井水、断层水、含水层水、钻孔水、陷落柱水、灰岩水、地表水等)、火灾(井下、地面)、瓦斯(爆炸、突出、燃烧、CO 中毒、窒息等)、煤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等)、供电(停电等)、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等)、压力容器、矸石山、自然灾害(暴
7、雨洪涝、冰雹、地震、台风等)及其它危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危险源进行危险性分析,并说明各类危险源风险分析结果。矿业集团分析分布在具体矿井;矿井分析分布在具体区域(开采水平、采区及作业地点、机电硐室、煤层和地面有关场所)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层次清晰。1.3 组织机构及职责1.3.1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7用结构图描述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如下示意图)。调 度 室安 监 局技 术 处通 防 处质 监 站地 测 处机 电 处基 建 处非煤产业部基 建 处保 卫 处人 武 部技 术 中 心卫 生 处生活服务部物资供应部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
8、财 务 部宣 传 部设 计 院环 保 处总 经 办信息中心车管中心救护大队*公安分局中心医院(附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1.3.2 指挥机构及职责*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 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单位8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主要包括 1) 抢险救灾组;2) 技术专家组;3) 医疗 救护组;4) 物资供应组;5) 警戒保卫组
9、;6) 信息发布组;7) 善后处理组;8) 后勤保障组等。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用结构图形式描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附结构图)。*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指挥 部抢险救灾组救护大队消防队保卫处机电处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 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总指挥职责:(1)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救援工作。(2)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3)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行动期间各救援小组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4)批
10、准向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和对外信息发布。(5)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继续发展,超出集 团公司处置能力时,向政府 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91.4 预防与预警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长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调度室安监局通防处地测处机电处技术处开发建设处质监站保卫处科技处卫生处卫生处中心医院供应中心调度室保卫处善后处理组人资部公司工会财务部总经办车管中心信息发布组宣传部总经办后勤保障组党办总经办卫生处车管中心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集 团公司和事故单位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
11、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由集团公司卫生处处长任组长,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分管院长、有关医疗专家、事故单位分管 负责人、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 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由集团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调度室主任、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供应、 车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由集团公司人武部部长任组长,事故单位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柳泉公安分局协助,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总经办主任和事故单位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食宿、接待、 车辆调度等工作。由 集 团 公 司 调 度 室 主
12、 任 或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任 组长 ,办 公 室 、宣 传 部 等 部 门 人 员 参 加 ,负 责 统 一掌 握 事 故 态 势 和 处 理 情 况 ,收 集 救 援 行 动 的 有关 信 息 资 料 ,向 有 关 人 员 、单 位 通 报 情 况 。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集团公司和事故单位劳动工资、工 伤保险、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 抚、 抚恤、理赔。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 完成应急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101.4.1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
13、及采取的预防措施。1.4.1.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主要对矿井水灾(采空区水、承压水、古井水、断层水、含水层水、钻孔水、陷落柱水、灰岩水、地表水等)、火灾(井下、地面)、瓦斯(爆炸、突出、燃烧、CO 中毒、窒息等)、煤 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等)、供电(停电等)、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等)、压力容器、矸石山、自然灾害(暴雨洪涝、冰雹、地震、台风等)及其它危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危险源的主要监测监控方式。监测监控方式方法要求具体可行,并与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人工定期或不定期巡检等相结合。如矿井瓦斯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 24 小
14、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1.4.1.2主要预防措施重点是对危险源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要求重点突出、针对性强、11科学有效、符合规定。如:掘进工作面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 双风机、双电 源、自 动切换、自动 分风” ;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 1.4.2 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1.4.2
15、.1 预警条件主要是对危险源达到临界值或危险值,可能造成事故的标准或条件,要求标准明确,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和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等规定的要求。如瓦斯爆炸事故预警条件:(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 0.75。(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 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 2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5。(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 0.5m3 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
16、到 2.0。(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1.4.2.2 预警方式、方法明确危险源达到预警条件时的预警方式、方法。如用电话、广播语音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方式方法。121.4.2.3信息发布程序明确危险源达到预警条件时的信息发布程序、对象,由值班调度员和现场带班领导直接通知受危害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撤离。1.4.3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1.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1)死亡、重伤或有可能造成死亡、重伤的伤亡事故,事故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或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值班室)。(2)未遂伤亡事故不再向政府有
17、关部门报告,只在集团公司(市县)内部报告。列出本单位调度室、安监处等 24 小时值守电话,其所在公司(县市)的上一级调度(值班室)电话。1.4.3.2 信息上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于 1 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列出政府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煤矿监察机构等联系电话。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附事故现场示意图。131.4.3.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
18、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要明确通知顺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周边可能危及单位的通讯方式,通知过程简明扼要。(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本区队值班室汇报。报告内容简单、扼要,尽可能说明事故性质、地点、范围、主要原因和伤亡情况。并保持与矿调度室的联系。(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井下语音广播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3 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矿调度室要继续与井下保持联系,跟踪事故动态,随时向值班
19、领导报告。1.5.5应急响应 1.5.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救援难度、影响范围和各级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将事故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2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 IV、四级。1.5.5.1.1 IV 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煤矿企业或县级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1.5.5.1.2 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 IV 级响应后,立即请求集团公司或市级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1.5.5.1.3 级响应:发生重大事
21、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 IV、级响应后,立即请求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1.5.5.1.4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启动 IV、级响应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1.5.5.2 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首先15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级别及发展态势,确定是否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1.5.5.2.1 应急指挥(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
22、,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启动相应预案。调度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值班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值班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1.5.5.2.2 应急行动(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专家
23、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抢险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1.5.5.2.3 资源调配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1.5.5.2.4 应急避险说明事故现场及可能波及范围内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等相关16内容。(1)当发现事故预兆或事故已经发生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事故波及地点的人员,撤离时必须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2)当事故波及地点的人员无法撤离时,遇险人员可就近进入避险硐室或移动救生舱,等待救援。(3)当遇险人员无法进入避险硐室或移动救生舱时
24、,应就近躲入通风较好、支护完好的硐室或巷道内;被困人员必须静卧,不得烦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救援。(4)若硐室或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报警。(5)遇有溃水、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坍塌冒落、有害气体蔓延、缺氧等危险的灾区,救护队只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入灾区抢险救灾。1.5.5.2.5 扩大应急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由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上一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1.5.5.3 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
25、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17事故遇险人员抢救完毕,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经应急技术专家组验收并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1.5.5.3.1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初步原因分析、抢救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必要的基础信息按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1.5.5.3.2 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及时将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纸、物证等移
26、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1.5.5.3.3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事故抢险结束后,由抢险指挥部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6.信息发布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救灾情况,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定期、准确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事故及救援等有关信息。1.7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181.7.1善后处置明确负责组织善后
27、处置工作部门和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标准,落实赔偿(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1.7.2 应急救援能力评估救援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抢险过程,整理救援记录资料,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对事故抢救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及时对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修订。1.8 保障措施1.8.1 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建立畅通的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有完善的通信联
28、系数据库。集团公司(煤矿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调度指挥中心、安监部门、专兼职救护队伍、救援物资储备单位、医疗救护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通信信息系统要畅通。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建立、维护、更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指挥机构、医疗救护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和救援专家组的通信联系数据库。用表格列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至少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19用表格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和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证准确有效。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 小时有人值守。1.8.2 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
29、织与保障方案。简述本企业(或签订救护服务协议)应急救援队伍概况和值班情况及其他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情况。无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煤矿,应说明兼职救护队概况和值班情况。附专兼矿山职救护队装备表。 1.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1.8.3.1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档案,设专人管理。台帐档案完善,掌握主要设备、物资、类型、数量、用途、存放地点、管理责任人等,确保能及时紧急调用。1.8.3.2 设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仓库,配备适应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附应急救援物资明细表。1.8.3.3 要有应急救援物
30、资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其联系方式。1.8.4 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1.8.4.1 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储备金。1)集团公司生产安全费用预留资金,可供支配资金应不少于201000 万元。大型矿井或灾害较多的矿井应急费用不低于 500 万元。小型矿井或灾害较少的矿井应急费用不低于 300 万元。2)必要时申请使用上缴省*局的安全风险抵押金。3)明确应急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措施。1.8.4.1 使用范围救援经费主要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并保证资金到位。1.8.4.2 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费用设专用帐户,做
31、到专款专用。由应急指挥部监督使用。1.8.5 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1.8.5.1 交通运输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明确事故抢救用车及调用和保证道路畅通的措施。1.8.5.2 治安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治安保卫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时由公安部门或武警部队负责。1.8.5.3 技术保障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应急救援期间,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附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及通信录(每个专业不少于 3 人
32、,联系方式不少于 2 种)。211.8.5.4 医疗保障明确为本企业提供应急医疗救护服务的医院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该医院的规模及专业特长。1.8.5.5 后勤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和结束后,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善后处置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工作。1.9培训和演练1.9.1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1.9.1.1 明确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开展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内容和要求。1.9.1.2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和每年
33、再培训必须有应急知识培训内容,了解本单位、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方案,掌握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1.9.1.3 井下主要工作地点,应标注避灾、避难硐室(救生舱)路线方向、位置。1.9.1.4 现场人员要熟悉掌握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1.9.2 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1.9.2.1 煤矿企业要根 据 本 单 位 的 事 故 预 防 重 点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22次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或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每 半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现 场 处 置 方 案 演 练 。可采用现场演练与桌面推演
34、相结合的方法。1.9.2.2 井下作业人员应熟悉避灾路线和避难硐室(救生舱)位置和应用条件、设备设施使用等。1.9.2.3 地面单位或主要场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救灾演练。1.9.2.4 预案演练要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有评估,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1.9.2.5安监、调度中心等部门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1.10 奖惩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1.10.1奖励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10.1.1 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10.1.2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1.1
35、0.1.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1.10.1.4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1.10.2处罚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23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2.1 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的。1.10.2.2 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1.10.2.3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1.10.2.4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36、的。1.10.2.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1.10.2.6 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1.11 附则1.11.1 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1.11.1.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1.11.1.2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1.11.1.3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1.11.1.4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1.11.1.5 恢
37、复 24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1.11.2 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1)地方煤矿(中央驻鲁及县、市属,含地方监狱煤矿)应急预案分别报 送 属地政府煤 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抄送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辖区煤监机构备案,地方监狱煤矿应急预案经以上审查备案后应报主管部门备案。(2)省监狱煤矿应急预案报 送 省煤炭工 业局审查备案后,抄送所在省安监局和山东煤监局备案,并报省监狱局备案。(3)省属煤矿应急预案分别报 送 省煤炭工业局审查备案后,抄送省安监局和山东煤监局备案。1.11.3 维护和
38、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评审一次。预案应根据变化的条件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缺陷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如: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等情况),应及时修改、完善、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1.11.4 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251.11.4 .1 预案由集团公司(煤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 1.11.4 .2 预案由编委会负责解释。1.11.5 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预案自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之日
39、起实施。2 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2.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根据综合预案存在重大危险源分析情况及结果,针对可能发生的某种事故类型进行危险程度详细分析,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判断。主要事故类型包括矿井水灾(采空区水、承压水、古井水、断层水、含水层水、钻孔水、陷落柱水、灰岩水、地表水等)、火灾(井下、地面、 )、瓦斯(爆炸、突出、燃烧、CO 中毒、窒息等)、煤 尘爆炸、顶板(冲 击地压等)、供电(停电等)、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等)、压力容器、矸石山、自然灾害(暴
40、雨洪涝、冰雹、地震、台风等)等。要求同类或相近类型尽量合并,内容详细具体、层次清晰。2.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应急处置基本原则要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必须具有其针对性。26(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2)坚持积极抢救、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原则。(3)坚持自救互救、通讯畅通的原则。(4)坚持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2.3 组织机构及职责2.3.1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用结构图描述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参照综合预案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2.3.2 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
41、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用结构图形式描述(参照综合预案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结构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主要包括 1) 抢险救灾组;2) 技术专家组;3) 医疗救护组;4) 物资供应组;5) 警戒保卫组;6) 信息发布组;7) 善后处理组;8) 后勤保障组。 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要根据事故类型突出其专业性。2.4预防与预警2
42、72.4.1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所列出的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应比综合应急预案更为详细、具体。2.4.1.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主要对矿井水灾(采空区水、承压水、古井水、不良钻孔、断层水、地表水等)、火灾(井下、地面、 )、瓦斯(爆炸、突出、燃烧、CO 中毒、窒息等)、煤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等)、供电(停电等)、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矸石山、自然灾害(暴雨洪涝、冰雹、地震、台风等)的主要监测监控方式。监测监控方式方法要求具体可行,并与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人工定期或不定期巡检等相结合。如矿井瓦斯
43、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 24 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3)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4)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2.4.1.2主要预防措施重点是对危险源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要求重点突出、针对性强、28科学有效、符合规定。如:掘进工作面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 双风机、双 电源、自动切换、自 动分风” ;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 2.
44、4.2 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2.4.2.1 预警条件主要是对危险源达到临界值或危险值,可能造成事故的标准或条件,要求标准明确,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和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等规定的要求。如:瓦斯爆炸事故预警条件:(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 0.75。(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 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 2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5。(
45、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 0.5m3 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 2.0。(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2.4.2.2 预警方式、方法明确危险源达到预警条件时的预警方式、方法。如用电话、广播语音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方式方法。292.4.2.3 信息发布程序明确危险源达到预警条件时,信息发布的程序、对象和发布方式。由值班调度员直接通知受危害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撤离。2.5 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 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
46、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2.5.1 报警系统及程序2.5.1.1 矿井调度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符合要求,人员定位系统、通讯信息系统、语音报警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等系统要实现井下工作地点全覆盖,各监测系统具备自动报警功能。 2.5.1.2 出现灾情后,通过监测监控和报警系统实现在调度室自动报警。2.5.1.3 事故发生后,灾害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安监员或和施工人员),立即电话汇报调度室,汇报清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2.5.1.4 有矿井预警系统图和信息报告程序图。2.5.2 现场报警方式主要有设定超限报警或电话、无线电话报警和语音报警。2.5.3 通讯、联络方
47、式2.5.3.1 调度中心、安监部门等部门公开 24 小时调度值班电话;要有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其电话联系方式。302.5.3.2 应急指挥人员及有关人员配备 24 小时开通的电话(手机)、局域对讲机。2.5.3.3 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机房硐室必须安装直通调度室的电话。2.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2.5.4.1 灾害事故确认发生后,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电话汇报。2.5.4.2 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2.5.5 向外求援方式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有矿山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2.6 应急处置2.6.1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级:发生重大事故的。级:发生较大事故的。IV 级:发生一般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 IV、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