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掌握 NE5000E/80E/40E 产品的体系结构 掌握 NE5000E/80E/40E 的单板构成 掌握 NE5000E/80E/40E 换板操作 了解 NE5000E/80E/40E 升级操作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办事指引(2009 年 7 月)项目名称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法律法规依据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申请条件(一)旅行社取得许可经营满两年。(二)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三)增存质量保证金 120 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办事流程(一)申请人向原许可的市旅游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二)受理申请的市旅游局收到符合规定
2、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依据设立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省旅游局审核。(三)省旅游局自收到市旅游局上报的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依据 设立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四)国家旅游局自收到省旅游局上报的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批准文件及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申请人持换领的许可证及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申请人持换领的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到指定的银2行开设专门的
3、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质量保证金 120 万元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后,将相关的证明文件交回原许可的市旅游局备案。提交材料(一)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企业形式、出 资人、出 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 请书名称和申 请的时间。(二)原许可的地级市旅游局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三)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企业章程。(六)指定银行增存 120 万元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的证明文件(在尚未办理银行增存保证金前,提供增存保证金承诺书)。以上申请材料一式 4 份(企业、市局各留 1 份, 报省局 2 份),应尽量提交原件,如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 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下载网址:http:/ (020)87513672、87513757投诉电话 (020)87513629受理部门 广东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受理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463 号(邮编 5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