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六年八月三十日,本报告仅供收件人参考未经中银国际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分发或传阅他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內與香港,邵蓓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境内权益披露: 根据持股量的不同披露要求 5-20% - 简单披露 20-30% - 详细披露,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境内权益披露(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香港权益披露: 分开:权益披露法例 长仓 5% (long);以后每1%变动 原则:持有或可能会持有的股权即时计算、减持或可能减持的权益成交计算 所有衍生工具都要计算(复杂) 长仓 (long)与短仓(short)不可共算(净长仓与净短仓) 定性
2、资料较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境內拟议的主要改变: 取消收购者持有30%权益后再增持时须进行强制性全面要约的规定,可选择进行部份或全面要约 最低要约价 保证金要求 允许以证券(股份)作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香港: 收购者持有30%或以上的权益必须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没有最低要约价 没有保证金要求 允许用证券作为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境内最低定价: 可流通股股份,以较高者为准: 在公告以前六个月内要约者支付的最高价;或 在最近三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非流通股股份,以较高者为准: 在公告以前六个月内要约者支付的最高价;或 最近期的经审计资产净
3、值 公告以后须以现金缴付20%作为保证金 允许以股代价,除以上市股票以外,股票须留存在结算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香港最低定价 没有最低定价 在收购期间之前 3 个月; 在收购期间;或 证监会认定比 3 个月再早的期间曾用更好的价格/条件买过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包括其它可持有股权的证券) 24小時內通知新價格/條件 收购期間可能在公告之前已開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部份要约 境內: 收购者持有30%股权,如再增持要以公开要约 公开要约可以部份,不须全面,不得少于5% 香港: SFC同意50% 成功之后12个月内不可再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境内部份要约
4、:不能跟大股东完全收购/大股东不能完全减持 最低部份要约(5%)与自由增持(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境内与香港相同点:“一致行动人”概念 收购要約报告书 申请豁免 间接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一致行动人” :定议:境内第81条,香港“定义” 相同:母公司、子公司、集团内公司、其董事与亲人,持有相当股权的投资者 香港:贷款人(除非银行)、财务顾问(及其集团)、基金经理(及基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要约收购报告书:相同: 要约收购书(第29条)及相关文件(第50条) 被收购公司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收购发表专业意见境內: 提示公告,如证监会有意
5、见,不得公告香港: 禁止提供新资料给传媒 要约收购书与被收购合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申请豁免境內: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免于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应该非常特殊情况) 香港: 豁免全面收购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申请豁免(续)相同: “清洗”,发行新股得到独立小股东同意 财务困难,发行新股,不须小股东同意(境内3年不可转让) 金融机构贷款、承销 境内:国有资产划转、变更、合并 香港:无意的错误,“先旧后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间接收购境內: 投资者不是被收购公司股东 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它安排”拥有权益 通过“投资关系”取得控制权而受其支
6、配的被收购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对该股东的资产和利润构成重大影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间接收购(续)香港: 如果投资者收购一家公司控制权,因为这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二家公司,而因此获得第二家公司的控制权 有以下条件便须进行全面收购: 第二家公司对第一家公司是非常重要,在此有很多因素须考虑,其中为第二家公司的资产或利润为第一家公司60%或以上;或 投资者收购第一家公司的控制权是因为要取得第二家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间接收购(续)例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境内与香港,部份要约关注点: 全面收购后不一定终止上市(公开配售减持以维持公众持股量) 境内与境外共同上市(A与H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