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台北護理學院 97年度校務基金評鑑籌備簡報,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報告人: 秘書室,國立台北護理學院,簡報內容,校務基金訪視評鑑緣由 校務基金發展緣由 校務基金評鑑重點 校務基金評鑑資料表重點 校務基金評鑑法規需知 校務基金評鑑分工及當日流程 1 2 校務基金評鑑外場訪視路線 校務基金評鑑需追蹤工作,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校務基金評鑑法規部分需知,會計室 1.會計法 2.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3.單據結報注意事項 4.各項支出執行標準表,國立台北護理學院,秘書室 1.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2.經費稽核委員會設置要點 3.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施行細則 4.五項自籌相關規定,評鑑前需追蹤
2、工作,1.前次評鑑各單位有關校務基金相關業務需改進事項 2.五項自籌相關績效衡量指標,請進修推廣部、總務處、研發處研擬工作績效衡量指標 3.94年、95年、96年經費稽核委員會經查核事項 4.請編制內行政人員,尤其是會計、總務、研發需晤談的人員,請上秘書室、會計室、總務處研讀相關法規 5.請系所上會計室網站查詢94年、95年、96年募款的資料回傳秘書室 6.請系所通知11月4日為校務基金評鑑日,請晤談老師預留時間,國立台北護理學院,1.五項自籌收入的相關業務單位相關檔案 2.請教務處準備有關招生試務法規及教學評量相關紀錄 3.請學務處準備餐廳、學習資源中心運用績效 4.請總務處準備水療、托兒所
3、委外的相關檔案 5.請研發處準備近中程目標擬訂的相關檔案、會議紀錄以及激勵教師研究的相關檔案 6.請人事室準備94年、95年、96年人力資源管控的策略、法規及會議紀錄 7.請教師發展中心準備教師評鑑指標及相關檔案 8.由秘書室提供行政滿意度及年度工作計畫檢討,評鑑需準備的公文檔案,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校務基金發展緣由,一、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校務基金於民國86年7月1日成立,同年通過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二、自民國88年教育部設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由大學自主管理校務基金,民國93年修訂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由各校制定五項自籌收支管理要點,進一步放寬五項自籌收入相關支用規定。三、民國96年9月再次修訂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中有關人事費規範,本校於96年11月報部,並於97年7月完成備查。,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校務基金評鑑重點,校務基金營運經營管理績效( 特色策略指標) 本次評鑑以質性報告,不予排名量化 將來可與教育部預算獎補助,學雜費調整等連結 前次評鑑報告追蹤 (內部經費稽核委員會意見) 晤談人員請熟悉相關資料 法令(含五項收支 會計內部控制等法規),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敬請指教,國立台北護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