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校外毕业设计、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根据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的有关规定,为了毕业生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掌握新技术,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本科毕业生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经申请审批后可以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为了加强管理,在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质量与效果的同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学生学号:_姓名:_联系电话:_ _ 甲方:长春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联系电话:_ _0431-85582269 _乙方:_(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电话:_ 一、甲方允许乙方子女在办完校外实习审批手续后进行校外实习或毕业设计。二、乙方子女经审批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离校到实习单位报到。三、乙方子女在校外实习期间每天至少与家长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及人身安全情况。四、甲方不再负责乙方子女离校后的人身安全与交通安全,乙方子女在校外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服从实习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及企业管理,因违反实习单位规定出现的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子女离校期间的人身、交通、财产等安全有关的一切事宜及所发生的事故甲方不再负责,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