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 2012 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奖指标体系一、评审指标体系观 测 点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内 容 类 别 分 值 得 分1-1 成果名称 准备、简洁 主观评价 21-2 实践年限 2 年实践检验 客观评价 01-3 申报材料 材料填写齐全、规范 客观评价 21-4 主要完成人参与贡献综合素质数量要求客观评价 11-5 主要完成单位资格条件数量要求客观评价 11、形式(8 )1-6 校级评审 校内评审 客观评价 22-1 内容体现 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 主观评价 62-2 支撑条件 立项与阶段性成果 客观评价 42-3 方向性指导思想方向导向主观评价 42-4 科学性 遵循教育规律 主观评
2、价 62、成果内容(26 )2-5 饱满程度实质范围主观评价 63-1 理论创新 成果理论创新 主观评价 103、创新(20 )3-2 实践创新 成果实践创新 主观评价 104-1 实施过程 规范性 主观评价 44-2 应用成效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主观评价 10应用范围 客观评价 34-3 推广应用应用程度 主观评价 34、应用情况(24 )4-4 预期前景拓展空间预期效果主观评价 45-1 领先程度 成果及论文水平主观评价客观评价1245、综合水平(22 )5-2 项目认可程度支撑成果的项目等级已获奖励情况客观评价 6、项目特色(6 ) 成果有鲜明特色 主观评价 6、优先条件(4 ) 优先条件
3、符合程度 客观评价 4二、评审指标内涵及评分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观测点 主要内涵 满分 类别 评分说明1-1成果名称准确、简洁成果名称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能概括成果的属性和内涵。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汉字。没有出现名称繁杂、名称通用化、名称与内容不符、名称如口号、半截名称或实为论文名称等问题。2 主观评价单项指标最低分为 0 分;单项指标的分数等差设为 1 分(下同) ;以本指标为例,可评分 2 分、1 分。基本符合要求的,至少评为 1分。1-2实践年限2 年实践检验截止 2012 年 9 月,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
4、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过程具有持续性。0 客观评价申报材料表明实践不足 2 年的,该项目取消参评资格。满足 2 年(含)以上实践条件的,取得参评资格,但不给分。1-3申报材料材料填写齐全、规范申报材料齐全;申报书填写规范,格式符合规定要求。2 客观评价成果的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书和重要支撑材料;所报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以及网报材料;各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字数一般不超过规定。凡涉及到该项成果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要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多处不符合要求评 0 分,基本符合要求评 1 分,
5、符合要求评 2 分。1-4主要完成人参与贡献综合素质数量要求1、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3、申报一等奖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0 人,申报其他等级奖励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 5 人,每人只能作为 1 项成果的负责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两项。1 客观评价主要完成人属于仅冠名而无实质性贡献的,本指标为 0 分。若主要完成人在本届申报的教学成果奖超过两项,取消其参与的所有成果的参评资格。成果完成人必须在成果中有主要贡献,且具备三年(含)以上教龄。该成果完成人不符合
6、资格,取消其资格,但不影响评分。校外人员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无证明者请学校补材料。成果完成人的资格符合要求,数量未超过规定,可评 1 分。1-5主要完成单位资格条件数量要求1、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 个。1 客观评价主要完成单位中出现仅冠名而无实质性贡献的,本指标为 0 分。企业作为成果完成单位必须出具企业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且该企业是高校完成该项工作不可或缺的合作对象。1、形式(8 )1-6校级评审校级评审1、成果于 2009 年(含)以后经过学校组织的评审。2、成果名称与学校授奖
7、名称一致。2 客观评价第 1 条 0-1 分。符合评审年限要求评 1 分,未经过 2009 年(含)以后的校级评审的取消省奖评审资格。第 2 条 0-1 分。以学校授奖文件为依据。科研单位和有关学会参照执行,可评 1 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观测点 主要内涵 满分 类别 评分说明2-1内容体现教学、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果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
8、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3、在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6 主观评价根据申报书中的“主要内容”综合评分;基本符合教学成果涵义的不少于 3 分。不属于教学成果的取消参评资格。2-2支撑条件立项与阶段性成果1、有批准立项的各级有关教学改革项目。2、有化开正式发表、出版的相关成果。4 客观评价第 1 条 0-2 分。有立项即得 2分,不分等级。第 2 条 0-2 分。有公开发表、出版的阶段性成果即得
9、 2 分,不分等级。2-3方向性指导思想方向导向1、成果建设指导思想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文件精神。2、成果建设方向明确,具有先进性和导向性;与学校办学宗旨、层次、功能、目标定位等一致性程度。4 主观评价 第 1 条 1-2 分。第 2 条 1-2 分。2-4科学性遵循教育规律1、项目在设计、论证、制定和实施实践过程中,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2、成果体现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6 主观评价 第 1 条 1-3 分。第 2 条 1-3 分。2、成果内容(26 )2-5饱满程度实质范围1、成果内容具有逻辑性、
10、完整性,形成内在有机联系。2、成果覆盖领域的深度和广度。6 主观评价 第 1 条 1-3 分。第 2 条 1-3 分。3-1理论创新成果理论创新1、项目在设计、论证、制定和实施等方面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并有所创新。2、创新程度可以分为部分突破、全面突破等层次。10 主观评价满足第 1 条要求的评为 5 分。有较先进的理论指导,并部分突破的评 6-7 分;全面突破的评 8-10 分。3、创新(20 )3-2实践创新成果实践创新在成果实施过程中有所创新;或在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10 主观评价有 所 创 新 或 发 展 体 现 的 评 5 分 。根 据 成 果
11、 在 实 践 过 程 中 部 分 突破 的 评 6-7 分 ; 全 面 突 破 的 评 8-10 分 。4-1实施过程规范性项目的设计、论证、研究、实践过程及阶段性检查、验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延续性。4主观评价基本规范实施的,评为 2 分。4-2应用成效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1、成果在人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应用效果。2、成果在实践过程中学生、教师、同行及社会对成果应用的评价、反馈意见和对成果推广应用的认可程度。10主观评价第 1 条 2-5 分。第 2 条 2-5 分。4、应用情况(24 )4-3推广应用应用范围应用1、成果推广应用的受益面。2、推广应用成果的完整性。 6客观评价第 1
12、 条 1-3 分,按校内应用、省内应用、国内同类院校应用等分类评分。省内教育教学类会议作主程度 主观评价题发言属省内推广,国内教育教学类会议作主题发言属国内推广。第 2 条 2-3 分,按部分应用、全部应用等分类评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 主要内涵 满分 类别 评分说明4-4预期前景拓展空间预期效果1、成果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2、成果进一步推广应用的可能性及预期前景。4主观评价第 1 条 1-2 分。第 2 条 1-2 分。5-1领先程度成果及论文水平1、成果在省内所处的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贡献。2、公开发表成果论文的刊物的重要程度以及成果
13、论文在国内外同行中的影响。16主观评价客观评价第 1 条 0-12 分。省内较高水平评 3-5 分;省内先进水平评 6-8 分;省内领先水平评 9-12 分。第 2 条 0-4 分。普通刊物和重要报刊的评 1-2 分;在核心期刊和其他重点期刊发表的评 3-4 分;公开发表的论文评分标准:普通刊物的增刊评 1 分,普通刊物正刊评 2 分,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评 2分;核心期刊的增刊评 2 分,核心期刊的正刊评 3 分,CSSCI 评 3 分;SCI 和 SSCI 评 4 分;公开出版的教材评分标准:国家级精品教材评 4 分,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评 3 分,省级精品教材评 3 分,省级十二五规划
14、教材评 2 分,其他公开出版 1 分。5、综合水平(22 )5-2项目认可程度支撑成果的项目等级已获奖励情况1、有关教学改革项目的等级可以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等。2、所获奖励指 2009 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下的奖励及等级。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6客观评价第 1 条 0-4 分;校级为 1 分;省部级为 2-3 分;国家级为 4 分。国家级立项不受实践时间限制,有国家级立项可评 4 分。第 2 条 0-2 分;有获奖可评 1分;曾获得一等奖可评 2 分。学会立项与授奖均降级对待,一级学会降一个等次,二级学会降二个等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专业综合改革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按教学改革重点
15、项目对待,其他项目按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对等。、项目特色(6 )成果有鲜明特色在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教学手段革新、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效益和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贡献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特色。或6主观评价加分指标根据项目特色情况,适当评分;有一定特色的评 1 分;特色明显的评 2-3 分;特色鲜明的评 4-5 分;极优秀的,方可评 6 分。、优先条件(4 )优先条件符合程度在同等水平时,老少边穷地区老师或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4客观评价加分指标3 人以下满足条件评 1 分;3 人(含)以上评 2 分;老少边穷地区学校评 2 分。老少
16、边穷地区学校包括:四川文理学院、西昌学院、四川民族学院、阿坝师范专科学校、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优先条件仅限于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及实验教学,行政人员兼任教学工作不享受优先。三、几点说明1、本指标体系的主要依据有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 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 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2、本评审指标体系重点突出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3、各校以教材形式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学会和科研单位申报的成果,参照本指标体系执行。4、本指标体系共设 5 个一级指标,19 个二级指标,29 个观测点、2 个加分指标。各指标的重要程度由设定的满分分值体现。本指标体系满分 110 分(含加分指标 1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