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6 年度报表统计的通知各培训机构:根据一年一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统计报表的相关要求,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 12 月 16 日前通过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培训单位经费收支情况并上报。培训单位具体操作如下:在“培训单位信息管理”菜单下选择“培训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进入界面后选择“录入”按钮,输入所需信息后按“存盘“按钮即可。*注: 统计时期: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报表中各类经费的单位为“千元” ,保留一位小数;“财政补助费”指统计时期内地方财政用于编制内教职工等方面的费用;“职业培训补贴”指统计时期内从失业保险金、中央补助就业专项资金以及地方财政中获得的各类补贴培训费;“有偿培训收入”指统计时期内受训人员缴纳的培训费。联系人:盛路,联系电话:50879808。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指导科2016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