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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贸易术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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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中,为什么出现国际贸易术语?,6.1 贸易术语的概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1.含义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有文字或缩写字母表示的专门用语。 USD 5000 PIECE CIF SHANGHAI,CHINA,2.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贸易术语起着积极的作用。 有利于买卖双方商定合同。 有利于买卖双方核定成交价格和交易成本。 有利于解决贸易争议。,二、国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贸易惯例,1.含义: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具有二重性:本身不是法律,对交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是,一经双方同意订

2、入合同中,即成为对交易双方都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定。,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6.2 201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1.EXWEX Works(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工厂交货,称起运术语。按此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发货合同。该术语代表了在货物产地或所在地的交货条件,卖方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备妥,并将其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由买方自己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收货物,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到目的地。,6.2.1 EXW,EXW是卖方义务最小,买方义务最大的术语,也是唯一的一个有买方负责出口清

3、关的术语;也即是卖方风险、责任和费用最低的交易方式,对买方风险、责任和费用最高的交易方式。EXW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发货合同(delivery contracts):卖方的基本义务之一是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发货。 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s):卖方的基本义务之一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 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s):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2.选用EXW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 关于船货交接、风险和费用的提前转移(货物特定化) 关于装运及费用(买方) 关于出口(买方负责一切出口手续办理) 关于货物的包装及费用(除非合同规定,卖方按惯常条件

4、包装) 关于检验费用(买方),货物特定下:该项货物已被清楚、征收、适当地确定为合同项下的货物。单独堆放、独立台账、加贴标签、包装好表明运输方式等都可以将货物特定化,1.FCAFree Carrier(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货交承运人(插入指定交货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买方办理运输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承担自货运代理收到货物后的费用和风险FCA适用各种运输方式,6.2.2 FCA,2.FCA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 关于承运人(船公司或运输代理人) 关于交货地点(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装货;卖方所

5、在地之外,买方卸货) 关于风险和费用的正常转移(货交第一承运人,货物特定化之后) 关于清关(卖方),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 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案例,1.CPTCarriage Paid To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

6、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CPT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风险和责任划分点为第一承运人费用划分点为目的地,6.2.3 CPT,卖方的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然后向买方发出已交承运人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安排运输;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 承担费用:运费;货物交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 买方的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取得进口

7、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负责办理保险;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承担费用:承担保险费;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2.选用CPT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关于象征性交货 装船通知(卖方应注意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投保) 关于责任和费用划分的界限(卖方只需承担货物自交货地点指目的地点的正常运费,特别建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交换地点和指定的目的地) 关于风险划分的界限(货交第一承运人) 卖方负责办理一切出口清关手续,象征性交货问题,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

8、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CPT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1.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风险划分点为第一承运人。,6.2.4 CIP,卖方的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前

9、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并按惯常方式装上运输工具,然后向买方发出已交承运人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安排运输,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 承担费用:运费和保险费;货物交承运人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买方的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承担费用: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2.选

10、用CIP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关于保险险别:按照2010通则,卖方只需投PICC(C)或其他最低险别。如果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就此达成协议。其余注意事项类似CPT。,案例,我方按照CIP条件进口100公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收到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 问:卖方要求我方支付铁路运费是否合理? 提示: 卖方此要求不合理。因为CIP条件中已包含了从装货地点到目的地的全程运输费用,包括海上运输和铁路运输的费用。,思考:FCA、CPT、CIP有何异同?,FCA、CPT、CIP的异同点,1.DAT (delivered at termina

11、l) 运输终端交货。“运输终端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送至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终点站和卸货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不负责进口清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运输终端”意味着进口国境内任何地点,而不论地点是否有遮盖,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空运货站。,6.2.5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2.特点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

12、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卖方: 订立将货物按照通常路线和习惯方式运往进口国约定地点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 承担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运输终端约定地点将从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自负费用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买方: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在指定的运输终端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承担受领货物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

13、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3.使用DAT贸易术语注意事项 “运输终端”意味着任何地点,而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积场或公路、铁路、空运货站。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其卸下期间的一切风险。(将运输终端具体化,使之与运输合同到货点相吻合) 如果双方希望由卖方承担将货物由运输终端运输和搬运至另一个地点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当使用DAP或DDP术语。 卖方办理出口清关,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1.DAP的全文是Delivered At Place(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目的地交货:指

14、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还在运抵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无需卸货) 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 风险、费用划分界限: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还在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6.2.6 DAP,2.双方主要义务: 运输:卖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的约定点(如有约定)。 进出口手续及许可证 出口:卖方 进口:买方 如果双方希望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则应当使用DDP,3.DAT与DAP的区别,相同:基本原则相同 1.卖方承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交货前的一 切风险和费用 2.风险在交货时转移 3.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统一 4

15、.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适用所有运输方式 不同: 1.DAT负责卸货 2.DAP不负责卸货,案例,我国东北地区某外贸公司于2010年9月按照DAP满洲里条件与某俄罗斯商人签订了一笔矿产品的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的数量为8000吨,可分批装运,交货期为当年12月底之前。签约后,卖方即开始备货,安排铁路运输,并于12月30日之前将8000吨产品分批发运出去。买方在满洲里铁路货运站接收货物,发现卖方未支付卸货费用,只得自行支付并收货。经检验发现有短量现象,同时发现有一部分货物是在2011年1月份到达满洲里的。于是,买方向卖方发电通知:1.卖方未支付卸货费用,要求从货款中扣除。2.指出卖方违反交货期和短交货

16、物,并就此提出索赔。但卖方以铁路承运人出具的运输单据证明自己按时交了货,并已商检证和铁路运单上所载明的数量说明自己是按量交货的,因此拒绝赔偿。,请问:在本案中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卖方有无违约情况,1.我方应拒绝支付卸货费。DAP是目的地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故买方的要求1不合理。 2.卖方违约。DAP交货时间和风险划分以货交进口商为转移,卖方应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本案例应该以货物到达满洲里的时间和到达满洲里时状况为准。因此,卖方迟交货,同时数量短量。,1.DDP: 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适

17、用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 风险、费用划分界限:办理完进口手续,在进口国内约定地点将在交货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时-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包括办理一切海关手续、交纳海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的责任和风险)- 卖方的责任最大,6.2.7 DDP,2.选用DDP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 DDP卖方责任最大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双方尽可能清楚地订明在指定目的地内的交换地点。 如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完成进口清关,则建议不使用DDP。,6.2.8 FAS,1. FA

18、S Free Alongside Ship(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pment) 船边交货价(插入指定装运港)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买方所租用的船边,在船边完成交货责任,并办理完出口手续 买方办理运输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承担自船边收到货物后的费用和风险 FAS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方式 类似FCA,买卖双方责任和义务:,2.选用FAS贸易术语的注意事项关于船货衔接问题 关于集装箱货物 关于对FAS的

19、不同解释,6.2.9 FOB,1、FOB Free On Board(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离岸价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负责将货物装运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上,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的义务:卖方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 卖方承担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

20、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 卖方承担费用: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F组术语,买方的义务:买方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把船名、航次、船到装运港日期等通知卖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买方承担费用:向船公司支付运费;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承担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注意事项,风险划分界限船货衔接装船费用负担(程租船时)FOB Liner Terms 买方承担所有装船费用FOBS 卖方承担

21、装船费用和理舱费用FOBT 卖方承担装船费用和平舱费用FOBST 卖方承担装船费用和理/平舱费用FOB Under Tackle 买方承担所有装船费用理舱费: 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STOWED平舱费: 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TRIMMED,Q1:FOB贸易条件提单直接被买方获得,卖方面临的风险?FOB是由买方签订运输契约并负责交付运费,假设买方找了指定出口地的forwarder订船并联络出口商有关出口事宜,出货后提单径行交给买方,但是付款条件却是凭提单扫描件付款,这是否为FOB贸易条件的陷阱?1.FOB贸易条件下货权的转移?2.FOB贸易条件下的付款方式?3.货权

22、与收款权的结合,FOB贸易条件订船舱与交付货物(DELIVERY)最好要做必要的连结,不要割裂,才不会出现:货等船 或 船等货,钱货两空的情况。,小结:,FCA、FOB 贸易条件下,对方订船,如果不是预付货款,在没有收到款时,货交给了对方处置,对卖方风险很大,所以不应采用商业信用结算,建议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案例,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吨,每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

23、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条件成交,买方应负责出口手续及费用,这在INCOTERMS中已有规定”。美方回电:“成交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办理,应按我方商业习惯和1941年修正本”。我方只好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19万美元。,6.2.10 CFR,1.CFRCost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价(插入指定目的港)又称运费在内价,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上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类似CPT,卖方

24、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上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租船或订舱;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 承担费用:承担运费;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手续费。, 买方的义务承担风险: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负责办理保险;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承担费用:保险费

25、;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卖方在货物装船之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案例,CFR合同卖方未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致损案我国某外贸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德国汉堡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笔石墨的出口合同,价值4万德国马克,支付方式为D/P即期。货物于2001年3月13日上午装“胜利号货轮”。当天装运完毕,因该业务的经办人员工作繁忙,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是在第二天才向德国买方发出通知。德商在接到我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胜利号”货轮已于13日晚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保。于是德商致电我方公司,声明由于是我方没有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致在货轮

26、遇难的情况下德商无法投保,该批货物德损失应由我方来负担并要求索赔。不久,由于德商拒不赎单,我方通过托收银行寄去德全部运输单据也被代收银行退回。结果,我方不仅钱货两空,还不得不向外商赔偿8000德国马克的损失。,6.2.11 CIF,1、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地)到岸价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的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

27、港口惯常方式装上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负责租船或订舱,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负责提供商业发展票据和其他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方式传递这些单据,则所有电子单据具有纸质单据的同等效力。 卖方承担费用: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C组术语, 买方的义务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承担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承担费用:承担货物装船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进

28、口报关的税费。,CASE STUDY,我方某公司与英商签订一笔服装合同。合同按CIF伦敦即期L/C方式付款,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我方按时将货物装上直达轮,并凭直达提单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银行议付货款。该轮船中途经过某港时,船公司为了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服装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伦敦。由于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该批服装比原定时间晚了2个月到达。为此,英商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达提单,而实际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问(1)我方应否赔偿?(2)如何处理?(3)为什么?,答案,(1)我方不应赔偿。 (2)应让买方凭直达提单向承运人交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交

29、涉。 (3)因为按CIF条件成交,买卖双方的风险转移以船上为界,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上后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所以,船方擅自转船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买方承担。另外,CIF属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并提交全套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小结FCA,CPT,CIP与FOB,CFR,CIF,FCA、CPT、CIP三种术语是分别从FOB、CFR、CIF三种传统术语发展起来的,前者与后者在责任划分上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也有区别: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P则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

30、河运输,也适用于路运、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单式运输,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联运的联合运输经营人。,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 FOB、CFR、CIF的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船舶,风险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上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时,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小结FCA,CPT,CIP与FOB,CFR,CIF,装卸费用负担不同:按FOB、CFR、CIP 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上为止的一切费用。但在FO

31、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在CFR和CIP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承担。而在FCA、CPT、CIP合同中则不存在这些问题。 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CIF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装船清洁提单。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视不同运输方式而定。,思考: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出口一般采用CIF贸易术语,进口通常采用FOB贸易术语呢?,贸易术语的选用,考虑运输条件(海运?其他?) 考虑货源情况(租船?订舱?其他?) 考虑运费、保险费等外汇使用 考虑运输风险 考虑海关清关方面的情况,CASE STUDY -使用贸易术语不当致损案,位于铁路交通干线的我

32、国内地某外贸公司,于2001年5月向法国出口60吨石墨电极。由于该公司在上海设有办事处,便以FOB术语成交,每吨425美元,FOB上海,共计255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001年5月28日之前。这样,货物于2001年20日运到上海,由上海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货。不料,货物到达上海的第5天,仓库失火,抢救不及,全部货物受损无法出售。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的公司总部要求尽快补发60吨货物,否则无法按期装船。但恰逢该外贸公司货源紧张,只要要求法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转运期各延长15天,所有损失只能由该公司负担。,CASE STUDY,我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

33、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因为日商转卖货物合同约定的是CFR贸易术语,交付给其下家G公司的提单需表明“运费已付”。我公司可以满足日商的要求,只要确保可以收到额外垫付的运费即可。,第一类术语,第二类术语,FOB、CFR和CIF 术语省略了以“船舷”作为交货点的表述,取而代之的是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四 2000通则与2010通则区别,三、Incoterms 2000 和Incoterms 2010术语种类比较,(一)Incoterms 2000E组

34、 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 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海运) 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海运)C组 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海运)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地港) (海运)D组 DAF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DU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海运)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海运),(二)Incoterms 2010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个运输方式 EXW 工厂交货

35、 FCA 货交承运人 CPT 运费付至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DAT 运输终点交货 DAP 目的地交货 DDP 交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 船边交货 FOB 船上交货 CFR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DAT(运输终端交货) (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Incoterms 2010 替代了Incoterms 2000中的DEQ术语。 (货物已经卸下),DAP(目的地交货) (Delivered At Place): (inser

36、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替代了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EQ术语。 (货物未卸下),(二)Incoterms 2000 和Incoterms 2010术语形式的比较,(三)Incoterms 2000 和Incoterms2010术语内容的比较,链式销售中货物权利的取得1、链式销售的模式:,2、在不同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交货条件下:卖方需要将货物以在船上(FOB、CFR、CIF)、运至船边(FAS) 或者取得已这样交运(FAS)、已在船上交货(FOB)、已这样交付运往 目的港(CFR、CIF) 的货物方式交货。

37、“取得”适用于商品交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以表明卖方在形式上取得了货权。,Incoterms 2000中,上述术语的交货是指货物在指定装运港、目的港越过船舷完成交货;Incoterms 2010中,上述术语的交货指将货物在指定装运港、目的港装上船后完成交货。,3.FOB、CFR和CIF术语以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911事件”使美国、欧盟等国家在货物安全检查方面有了特别的要求美国与欧盟针对911事件以后实施的货物安全措施,对买卖双方的义务与应付的费用产生重要影响: 除了要求确保货物的内在特性外,货物对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得构成威胁,因此贸易术语明确了买卖各方间完成或协助完

38、成安检通关的义务。,增加了安检通关费用,(四)术语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术语的变通,合同仅选择术语,但没有说明Incoterms2010?!,在使用贸易术语EXW、FCA、DAT、 DAP、DDP、FAS和FOB时,指定地点 是指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交货 地点,建立了风险承担的认定基础。,在使用贸易术语CPT、CIP、CFR和 CIF时,指定地点并非交货地点。 在使用此四种贸易术语时,指定 地点是指运费已付至的目的地。,交货地,买卖各方希望对国际贸易术语做出变通。“Incoterms2010”不禁止此类变通,但要求当事人注意相关风险。,五、结束语,纵观2010通则,其宗旨在于探索2010年国际

39、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如何在外贸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效用。除此之外,作为外贸业务第一线人员应系统且深入地学习国际贸易术语在企业中的实务运用;扩展与工作相关的国际贸易知识;正确选择和运用国际贸易术语;避免贸易合同纠纷与陷阱;尽可能地减少贸易操作风险,以取得贸易利益最大化。,第二篇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某公司按EXW条件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案例一,1. 买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我方应拒绝。 2. 本案例涉及EXW条件下交货的问题,根据2010通则的规定:在EXW术语中,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

40、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3. 结合本案例,卖方在交货时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并没有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说明,在合同中并无有关货物包装的规定,根据惯例,故买方以此借口拒付货款和提货理由是不充分的。,案例二,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车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1. 我方对于卖方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的要求可以拒绝。 2. 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AS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均以船边为界,即买方所指派

41、的船的船边,在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的情况下,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批货物运至船边,驳船费用是在风险费用转移以前发生的,理应由卖方承担。 3. 故此,在本案例中,国外卖方要求我方承担驳船费用是不合理的,我方有权拒绝。,案例三,国内某贸易货栈以FOB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有几件货物外包装破裂,并且货物有被水浸泡的痕迹。经查证,货物是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在甲板上摔破的, 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试分析该贸易货栈能否以对方未完成交货义务为由提出索赔?,1.该贸易货栈不能向对方索赔。2.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规定,按FOB术语成交,卖方承担货物的风险从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上

42、时开始转移给买方。就本案例看,包装物破裂不是在越过船上前而是在越过船上后由于挂钩不牢掉在甲板上造成的,该项损失按风险划分界限,理应由买方该贸易货栈自己承担。,案例四,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1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

43、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上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

44、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案例五,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间已到了装运期,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面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问:我方应如何处理?,1. 我方应拒绝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2. 这个安全涉及FOB术语总是根据FOB术语,买方负责租船订舱、输运输、支付运费。为了卖方装船交货方便,卖方也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

45、,代为租船订舱,但费用和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3. 结合本案例,因为卖方代买方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 。,案例六,我出口大米一批,价格条件是FOBS广州,当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后,发现相当部分货物因舱不清洁而发生严重污损,为此,客户向我方提出索赔。 试问:客户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客户的要求不合理,国为我出口大米的价格条件是FOBS广州,即FOB船上交货并理仓,买方承担租船订舱的义务,卖方租的船应该适航、适货,我方的责任就是将大米装船并理舱,并无清洁船舱的责任。所以因船舱不洁所致的货物污损,责任不在我方,在买方。

46、,案例七,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案例八,案情简介: 我国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港口条件与新加坡商人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新商开来信用证的金额和单价均按FOB中国港口计,要求货运日本横滨港,并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字样,试分析新商为什么要这样做?我

47、方应如何处理?,我司以FOB中国港口条件与新加坡商人成交,因此无需支付运费,新商却要求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字样,可能是新商是一个中间商,将货物转售下家时采用了主运费已付类的术语,比如CIF等,下家要求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字样,所以他向我司提出此要求。为了便于新商的交易,我司可以答应该要求,但前提是新商要把运费事先付给我司。,案例九,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条件向印度A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8月份。自上海运往孟买;支付条件:买方凭由孟买某银行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空公

48、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我随即用电传向印商发出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9月2日将该批手表空运至孟买,并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空运单交孟买某银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收取单据并电汇付款。此时,国际手表价格下跌,印商以我交货延期,拒绝付款、提货。我出口企业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提货。双方争执不下,逐提交仲裁。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要点评析,印商应该付款。因为FCA的风险点在货交承运人处,即本案中上海虹桥机场货交航空公司处,交货时间为8月31日,符合合同8月份交货的时间要求,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交货义务,所以买方印商应该付款。,案例十,案情简介: 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

49、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运输单据。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再装上船运至孟买。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试对以下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1)京都制造商是否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是否应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 (3)按以上情况,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要点评析,1)京都制造商不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因为这三个术语只适合水运,交货点都在装运港船上,即本案中的横滨港船上。但本案中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京都至横滨这段公路运输的风险,因此交货点应该在京都,适用多式联运。所以不能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不需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因为多式联运方式下不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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