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贷款放款期限的批复(华银复2011590 号)2、国内信用 证营销 指引一、产品定义国内信用证是指国内贸易结算中,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按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可议付延期付款信用证。国内信用证结算产品包括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通知、委托收款等。国内信用证融资产品包括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买方代付、打包贷款、 卖方押汇、卖方议付及福费廷等。我行即将推出:卖方代付、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付息的卖方融资、同业代付及买入同业福费廷等产品。二、目标客户选择(一)目标客户1、国内的外贸型企业出口转内销或境内采购、境外销售的
2、企业或境外采购、境内销售的企业。这类企业经常在国内采购商品再出口,或从国外进口商品再向国内销售。 对信用证比较熟悉,易于接受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通过将国际信用证与国内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贯通内外贸上下游。2、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处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这类企业经常频繁、大批量采购原料、能源类等产品,在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存在资- 8 -金周转紧张困难、有美化财务报表需求时,可以使用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我行也可为其上游的卖方企业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委托收款、打包贷款、卖方议付、卖方押汇等业务。3、重点行业客户重点营销下列行业的国内大宗商品贸易:(1)原材料: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
3、(2)能源化工:煤炭行业、燃料油、化工行业;(3)制造业:汽车行业、机械制造业;(4)农产品:粮(大豆、玉米)、油等行业。4、在我行已有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的企业客户。5、已在他行办理国内信用证对产品较为熟悉的企业客户。(二)目标客户营销切入要点1、国内贸易买卖双方对彼此资信有所顾虑;2、资金占用周期较长,买/卖方有融资需求;3、货物分批出运,分批付款模式;4、补充满足企业无法获得银行承兑汇票时的延期付款等结算需求 (受外部监管规定及银行内部结构优化制约时);5、补充满足企业无法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短期融资业务需求(银行受到信贷规模限制时)。三、国内信用证结算产品具体
4、业务流程1、买卖双方签订贸易合同,约定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2、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3、开证行开出国内信用证,并发 SWIFT 证实电;4、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卖方(卖方可申请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9 -5、卖方发货、制 单后,向委托收款 行/议付行提交全套单据(卖方可申请卖方押汇、议付);6、委托收款行办理委托收款,或议付行办理议付后,向开证行寄单;7、开证行收到单据并审核无误后,通知买方;8、买方同意付款或确认到期付款;9、开证行办理付款或向委托收款行/议付行确认到期付款(卖方可申请卖方押汇、福费廷);10、到期日买方对外付款(买方可申请买方押汇);委托收款行收到款项后将买
5、方付款划到卖方账户,或议付行收到款项后先偿还议付本金,余额 入客户帐。业务流程图如下:四、业务提示1、营销的两个要点。一是各分行要在总行下发的代付行合作名录内, 联系好 2-3 家代付行,确定可以开展国内信用 证业务的客户范围。二是要尽量做大业务量和规模。只有达到一定的量和规模,才能带来存款增长。2、商业发票。商业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含发票联和抵扣联),发票上应注明我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编- 10 -号、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应为开证申请人或者是被代理人,销货单位应为信用证受益人。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金额等要素齐全,并与购销合同、信用证要求一致。如为代理开证业务,在代理方
6、提供代理协议的情况下,发票抬头可以为被代理人(委托人)。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时,经营单位应书面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分行国际业务部可通过查询国家税务局网站等方式,对部分发票予以复查。分行国际业务部在发票联批注“华夏银行XX分行已办理委托收款” 或“华夏银行XX分行已 办理议付”字样,避免发票重复使用。我行开立的信用证应注明:我行不接受出具日期早于开证日期的发票。我行目前只办理商品贸易项下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对于劳务服务、工程项目等非商品贸易暂不予办理。3、运输单据。在信用 证中优先规定运输发票、承运单等我行可接受的第三方单据作为运输单据,证明货物运输、转移、交接及货物所有权的变更。4、期限要
7、求。有效期:国内信用证有效期从开证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付款期限: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展期:信用证修改中,对于信用证有效期的修改,原有效期加展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付款期修改,原付款期加展期不得超过6个月。交单期:交单期为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所注明的货物装运后必- 11 -须交单的特定日期;信用证未规定该期限,交单期为装运日后15天(不含装运日),但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允许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展期后的 总贷款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代付业务:买方代付期限(从代付行付款之日起至代付到期
8、日止)与国内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合计不得超过 6 个月;卖方代付期限(从代付行付款之日起至代付到期日止)根据付款期限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6 个月。押汇业务:买方押汇期限应与货物销售款回笼期限相匹配,买方押汇期限与原信用证付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 6 个月。卖方押汇期限根据付款期限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6 个月。5、融资金额管理。 买方押汇/买方代付金额不得超过付款金额。打包贷款金额一般为等值信用证金额的80%-90%。卖方押汇/卖方代付金额不得超过交单金额。议付金额为交单金额。福费廷金额为开证行确认付款金额。6、授信管理。(1)国内信用证产品与进出口贸易融资共用授信额度,统一纳入贸易融资授信管理。(2)
9、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可与其他对公业务授信品种额度进行换用,便利企业用信。(3)额度结转规则:买方押汇占用国内信用证开立授信额度,不重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 12 -卖方议付、卖方押汇偿还打包贷款时,不重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贸易融资授信:买方押汇、买方代付、打包贷款、卖方押汇(未确认付款);特别授信:卖方议付、卖方押汇(已确认付款);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福费廷(卖方票据买断业务)(转售型、买断型)。7、融资利率管理。流贷利率:买方押汇、打包贷款、卖方押汇(未确认付款)银行同业报价基础上加点:买方代付、转售型福费廷贴现利率:卖方议付、卖方押汇(已确认付款)、买断型福费廷8、保证金、费率管理。国内信用证
10、保证金比例由授信审批部门根据客户的经营、风险等状况确定,原 则上不低于开证金额的 20。华夏银行系统内分行间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可免收信用证通知费和单据处理费。9、产品组合模式:票据质押开证业务进口票证通进口票证通是指我行应客户的申请,以符合我行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或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的国内信用证为质押,为客户办理开立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有价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支票、定期存单、我行承 销的凭证式/记账式国债、金融 债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等符合华夏银行法人客户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质押物。- 13 -融资业务品种包括: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保函业务;
11、进口押汇、进 口代付、 进 口保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 买方代付等买方贸易融资业务。五、相关文件制度1、关于印发 和 的通知(1997 年6 月 23 日,银发1997265 号)2、关于印发的通知(2011 年1 月 04 日,华银制2010238 号)3、关于印发的通知(2011 年1 月 04 日,华银制2010239 号)4、关于加快国内信用证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2011 年2 月 12 日,华银办发2011114 号)5、关于印发和 的通知 (2011 年1 月 04 日已废止,华银制201097号,新制度以上述 2、3 制度为准。 )6、关于印发华夏银行进口
12、票证通产品业务制度的通知(2011年1 月 4 日华银制2010237 号)3、对公理财产品营销 指引一、产品定义对公理财是指机构客户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进行保本或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的产品。根据是否向客户承诺保证本金到期全额兑付,分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保本理财产品占用我行风险资产。- 14 -我行目前发行的对公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创盈” 机构理财产品。指我行通过理财业务销售系统向我行公司客户发售的理财产品,一般以柜面销售形式进行销售。第二类是定制理财产品。指对单笔购买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客户,根据客户关于期限、收益率、兑付方式等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的理
13、财产品。期限一般要求至少25天以上。二、目标客户选择1、有富余流动资金、且有理财需求的新客户。主要针对已在他行购买理财产品或有潜在理财需求的他行客户营销。主要目的是开发新客户、增加存款。2、在我行开户但在他行也有资金存放、且有理财需求的存量客户。主要针对 可能被他行理财产品吸引出现流失,或已在他行 购买理财产品的存量客户。主要目的是维护和提升存量客 户、增加存款。三、业务流程(一)“创盈”机构理财产 品操作流程具体流程见华夏银行理财业务操作规程(华银制201073 号),实际操作如下:1、开户(1)客户首先必须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2)开立本行结算账户后需签约开理财账户。签约理财账户时需要提供
14、开户资料和授权书,并进行风险评估。柜台操作代码为:理财机构账户(407202)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407208)。开 户资料包括:机构结算账户;机构证件原件(类型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社会团体证件- 15 -或事业法人证件等)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前来办理时,还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书上指定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妥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申请表。以上资料均需要 1 份复印件,A4 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3)已在我行签约理财账户的客户无需提供以上材料。2、客户申请有确定意向的客户,与我行签署华夏银行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封闭式)协
15、议书、 华夏“ 创盈”机构客户理财产品说明书。3、柜台操作流程(1)开户后客户需选择认购(柜台代码 407221)或者申购(柜台代码 407222),柜 员将客户填写的申请表信息录入综合业务系统。(2)系统确认成功后,柜员将系统返回的信息打印到申请表,交客户签字确认。(3)柜员将盖齐业务公章(机构客户申请表加盖会计业务公章)后的申请表(客户联)及客户提交的资料原件返还给客户,申请表(银行留存联)及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做当日传票附件交后督。4、到期赎回根据理财产品的不同种类,分为自动划到原账户和客户到柜台办理两种赎回方式,资金本金和利息回到客户账上。(二)定制理财产品流程比较简单,包括:1、
16、经营单位了解客户意向,确定客户理财产品需求(包括购买金额、期限、收益率等);- 16 -2、报分行公司部审议,对定价、期限、 资金来源进行把关;3、经营单位将理财协议和理财产品说明书交予客户上报董事会等有权机构进行审议通过,同时分行向公司部或金融市场部上报请示;4、分行可以向公司部或金融市场部上报需求和业务办理请示(为固定格式文本关于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请示),首次办理定制理财业务的分行可向总行索要文本。 (联系人:公司业务部,周玲霞,01085237280;金融市场部,张玉玲,01085237953)5、金融市场部审批分行请示;6、金融市场部批复同意后,分行与客户签订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17、和理财产品说明书,并将理财资金按时划入我行定制理财资金专户;7、分行给金融市场部传真协议和理财资金进账确认单;8、理财到期兑付本金和利息划入客户指定账户。四、业务提示1、理财能带动客户开发和存款增长。理财业务不仅仅是为办理信托项目提供资金来源的方式,还是一种存量客户维护和提升、新客户开发以及开拓中间业务收入渠道的重要手段,可以避免我行存款流失到他行购买理财,同时吸收他行增量资金购买我行理财,形成存款增量。从行外引进的新增资金能直接带来存款增长,是营销的主要目标。若存量客户确实有购买理财的需求,分行要注意在理财的期限上进行引导,避免引起考核时点存款余额减少。2、理财带动存款增长的考核政策。理财业
18、务带动存款的两个直接渠道有:一是发行到期日在月末、季末的理财产品,到期将直接体- 17 -现在分行考核内。二是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总行将通过理财产品对应资产的合理运作,在总行账上形成存款,将根据分行理财产品销售情况分配计入分行考核存款。第二种方式,需要累计销售量和关键时点的理财余额达到一定规模,尤其是需要分行尽量多销售跨年的长期资金。根据历史数据测算,理财销售带动的存款增长将是累计销售量的 30%左右。因此,各分行要尽量按照 总行下达的销售计划,合理安排不同期限产品的销售,以保证理财产品的规模稳定和持续增长。3、理财资金来源控制。客户用在我行的存款购买理财,对存款影响较大,因此要注意引导新
19、客户或存量客户的增量资金购买理财。在客户营销过程中,要注意摸清客户在他行的资金存放及收益情况,通过理财业务置换他行资金。4、会计科目核算。 创盈机构理财产品发售期内,客户的理财认购资金在理财专用账户 “单位理财产品款项” 科目核算,该账户一般在销售机构或分行开立,因此发售期内理财资金仍体现为存款;发售期结束后,理 财资金从理财专用账户转出到 “代理理财产品款项”科目核算,将不体现为存款。定制理财产品, 购买 当日理财资金划入总行理财资金专户,将不体现为存款。5、账户开立。创盈机构理财购买时需要签约理财账户,流程相对繁杂,近期 总行正在对该制度进行修改。定制理财产品销售不强制要求客户在我行开立结
20、算账户,各分行营销时要注意引导客户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尤其是要将理财资金到期兑付账户设定为我行结算账户,以便到期后形成我行存款。6、理财收益兑付。 创盈机构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在产品到期时- 18 -兑付到客户账户。定制理财一般是在理财产品到期日一次性兑付,若客户要求分期兑付,如一年期理财要求每半年或每季度兑付一次,需上报总行进行审批,并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率。7、中间业务收入。 创盈机构理财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全部计入公司业务条线,将在产品到期时通过理财销售系统清算后划拨到销售机构。定制理 财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今年全部计入公司业务条线,并按季划拨到分行,资金成本低于指导价的,低出部分全额返还
21、计入分行中间业务收入;高于指导价的,超出部分全额扣减分行中间业务收入。具体核算科目和金额以总行中间业务收入核拨单为准。五、相关文件制度1、华夏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华银发2009837 号);2、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操作规程(试行)(华银发2009316 号);3、华夏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新核心系统适用)(华银制2010196 号);4、华夏银行理财业务操作规程(华银制201073 号)。4、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 具营销指引一、产品定义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中
22、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票据。二、目标客户选择- 19 -债务融资工具各产品目标营销客户具体如下:产品 目标客户 外部评级机构评级 备注短期融资券大中型非金融企业,净资产规 模一般在 10亿元以上(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A+以上(包括 A+)中期票据 大中型国有非金融企业,净资产规 模一般在 10亿元以上 AA-以上(包括 AA-)非公开定向票据 目前,该产品正处于试点阶段 ,客 户均为 AAA 级, 预计客户标准将扩展到与中期票据标准类似 超短期融资券 中央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 AAA 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中小型企业 单个企业评级 BB+以上(
23、包括 BB+)注 1:外部评级机构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四家评级公司,包括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中诚信国际资 信评估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公司和上 海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注 2:鉴于非公开定向票据目前正处于指定企业试点阶段,客户经理可暂参照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标准营销积累客户。三、具体操作流程1、客户与分行沟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意向,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年报 与近期财务报表、公司经营情况介绍等资料。2、分行将相关材料报总行金融市场部,金融市场部评估项目可行性,并履行立项程序。3、总行金融市场部立项通过后,分行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客户正式选聘我行为主承销
24、商,我行对客户进行发 行辅导。4、客户选聘其他中介机构,包括:独立审计机构、债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5、由总行金融市场部牵头分行相关人员组成尽职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调查,核 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能力做出评估,形成尽职调查报 告。- 20 -6、分行出具行发文推荐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7、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对我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项目进行审查,并报总 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8、审批通过后, 总行金融市场部制作审核注册材料、与企业签订承销协议,并提交 总行金融市场部质控会审 核,审核通过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注册文件,客户经 理配合。9、得到中国银
25、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收注册通知书后,主承销商与客户商定发行利率区间,共同组织发行工作。10、债务融资工具应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客户需签订债券托管 协议,并办理相关托管手续。11、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发行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12、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将兑付资金及时足额划入代理兑付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代理兑付机构及 时足额向投资人划付资金。四、业务提示(一)产品功能及优势1、有效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2、拥有更多融资选择,迈进直接融资的债券市场,突破单一的银行贷款融资方式, 为企
26、业树立全新的资本市场信用形 象,提升企业整体形象。3、余额管理,灵活 发行,在 2 年注册有效期内,自主设计融资期限,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有利时机进行融资。- 21 -4、注册制发行,流程 简化,可更大限度 地利用企业自身的商业实力与融资信誉,可无须担保、以信用方式融取资 金。(二)主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信用风险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充分考虑企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进行压 力测试, 谨 慎推荐企业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2、余额包销风险根据发行规范,发行利率区间通过市场询价,并与发行人协商后确定, 较二 级市场同等级券种利率高,可确保发 行成功;积极推介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通 过提前取得投资
27、人认购书 等方式,可确保不出现余额包销。3、声誉风险在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后,应做好发行后续管理工作,密切注视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变化,若企业出现危害偿 付能力事项,我行将采取一切手段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防止因我行 推荐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违约造成我行声誉受损风险。(三)营销的两个要点。一是目标客户的挖掘。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意向的客户,是各家银行关注的稀缺 资源,营销难度也很大,在稳 定现有客户以外,需要加大营销力度。各分行可以 在当地区域已发行客户名录内寻找目标客户,进行针对 性营销。还有我行已授信、且满 足发债条件的优质客户,通过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客户带来更低的融资
28、利率。二是配置充足的 奖励资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占信贷规模和风险资产,还 能带来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各分行要按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原则,加大奖励和费用配置力- 22 -度。五、相关文件制度1、华夏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和华夏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操作规程(华银发【2009】531 号)2、华夏银行承销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华银发2008480 号)3、华夏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工作指引(华银投行【2009】5 号)5、私募基金托 管业务营销 指引一、产品定义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是指华夏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29、定,依照华夏银行与私募基金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的约定, 履行托管人职责,安全保管资金,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各类私募基金提供的账户开立、资金清算、会 计 复核、投 资监督、托管 报告等服务。私募基金是指由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或实业投资,通常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的法律形式主要采用有限合伙制或有限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是一种特殊的合伙制,由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 人( LP)组成,其中 GP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由其执行合伙事务,而 LP 主
30、要 承担出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LP 不参与合伙企业的 管理,亦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是国际上通行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 23 -二、目标客户选择政府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风险投资基金发起和管理机构、创业投资公司、投 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对于政府有关部门为扶持当地产业发展所设立的各类政府引导型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可与当地省市政府发改委、科技厅或财政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大型股权投资企业要求在发改委备案,各分行可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时了解当地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名单、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对于民间投资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可通过当地股权投资协会、第三方
31、的股权投资企业专业研究机构等了解情况,如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基金名录(电子文件可登陆总行 OA平台 “资产托管部信息共享子系统”下载)。也可通过当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市场部门或股权投资部门的引荐,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建立托管业务合作关系。三、具体操作流程1、各分行客户经理主动营销并取得合作意向;2、各分行客户经理或资产托管部区域联系人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进一步洽谈以建立托管意向;3、项目经理起草立项签报,按照行内相关审批制度与流程报批;4、立项获批后, 华夏银行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签署私募基金托管合同;5、私募基金募集工作结束后将所募集资金划入华夏银行作为托管银
32、行专为其设立的私募基金托管专户;- 24 -6、华夏银行在基金投资期间履行托管协议约定的资金保管、会计核算、资 金清算、投资监督、服 务报告等职责 ;7、华夏银行在基金发生法定或约定的终止事由时,负责为基金办理终止清算事宜。四、业务提示1、符合总行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条件的分行可以申请开展资产托管业务,但 须报总行资产托管部审批;已设立托管分中心的 15 家分行,可以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后向总行报备。 (见关于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 华银办发201164 号)2、私募基金托管业务营销的关键是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分行一方面要认真梳理存量客户,发掘现有客户中投资管理机构的托管业务需求
33、,进行重点营销;另一方面要通过市场摸排挑选出潜在重点客户,主动营销,并指定专人跟踪。新客户的开发途径主要有:(1)直接拜访当地的投资管理机构,了解托管业务需求。对于创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引导类PE ,则需深入走访、营销当地省市政府发改委、科委及其专设的相关投资管理机构。(2)积极参加各类私募基金协会、论坛、培训班及宣讲会,在了解私募基金相关信息和发展动态的同时与众多的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人建立联系。(3)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与当地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往往有较多的业务合作,各分行亦可通过上述金融机构的引荐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建立托管业务合作关系。3、结合我行“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34、商”的品牌宣传,联合优质PE 管- 25 -理机构,在中小企业成长上市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一方面利用银行的客户、资金和结算优势,在PE 基金的托管服务之外,协助PE 基金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推介等顾问服务,为PE管理机构提供投资的中小企业优质项目提供授信、融资和结算服务。另一方面,可根据我行拟授信或已授信客户发展和上市的需要,积极推荐PE基金的股权投资,并发挥我行协调作用,协助PE 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促进双方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公司部、中小企业部可联手优质PE管理机构制定中小企业成长上市服务方案。根据中小企业在初创、成长、成熟三个阶段的不同需求,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成长上市提供包括
35、IPO综合服务、集合债务融资服务、私募股权融资服务、专业市场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外向型企业金融服务、担保合作服务等综合金融服务。五、相关文件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3、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4、关于印发华夏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华银制2010165 号)5、关于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华银办发201164 号)6、交易 资金监管业务营销 指引一、产品定义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指在资产转让、商品交易中,我行受交易双- 26 -方的委托监管交易资金、当双方履行交易合同实现约定的条件后,我行根据监管协议和/或交易双方
36、出具的授权文件,办理交易资金划付;当双方撤销交易,我行根据监管协议和/或交易双方出具的授权文件退回交易资金的业务。二、目标客户选择国内企业、机关团体、政府部门、自然人等。如:1、企业专项资金监管,如财政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2、拟上市企业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监管;3、企业股权交易、 贸易或电子商务的交易资金监管;4、企业、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私募基金、教育基金/慈善基金/互助基金等社会团体组织、员工福利计划的专户理财托管;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资本金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6、住房维修基金托管;7、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8、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资金监管;9、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资
37、金监管/贷款资金受托支付托管;10、收支帐户资金托管。三、具体操作流程1、各分行客户经理主动营销并取得合作意向;2、客户经理负责与目标客户进一步洽谈以建立资金监管业务合作意向;3、客户经理或资产托管部区域联系人起草立项签报,将项目合作计划按照相关审批制度与流程报主管行领导审批;4、获得行内批准后, 华夏银行与目标客户签署资金托管或账户- 27 -监管合同;5、按照保管合同的约定,将资金支付到指定的账户。四、业务提示1、符合总行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条件的分行可以申请开展资产托管业务,但 须报总行资产托管部审批;已设立托管分中心的 15 家分行,可以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后向总行报备。 (见关于开展资产
38、托管业务的通知, 华银办发201164 号)2、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按照交易内容的不同,分为商品交易资金监管、股权转让资金监管、土地使用权资金监管、各类保证金监管、兼并收购资金监管、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房地产项目资本以及其他资金监管。3、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按照资金性质不同,分为专项资金托管业务和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专项资金托管业务是指托管人受拨款单位或监管部门的委托,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保障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的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如财 政专项资金托管、房地产项目资本金托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托管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在商品、股权等交易过程中,委托托管人保管资金并根据约定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促使
39、交易成立的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如网上商城现货交易资金托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等。4、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会涉及买方、卖方、托管银行三方当事人,三方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5、在交易期间,由独立的第三方(托管银行)对交易资金进行托- 28 -管,为交易方提供“ 居间担保”,仅当交易结果满足托管协议列明的资金解付条件时,托管银行才依约向卖方办理资金解付或向买方返还资金,从而使得交易资金的划转更加透明,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减少信用风险,解除交易双方的顾虑,给交易双方以最大的安全保障。五、相关文件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关于印发华夏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华银制2010165 号)3、关于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华银办发201164 号)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5、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7、深交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8、专项资金监管协议模板9、专项资金托管协议(专户)10、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