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合作战略框架协议甲方: 光裕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乙方: 本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为投资建设“张居正文化产业园”,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股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第 1 条 合作内容 1.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甲方对乙方股权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对协议双方均具有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欲获得甲方投资,需新发起设立通过与政府合作“张居正文化产业园”(以下简称“XXX 项目”)。3.乙方负责与政府沟通,督促政府与甲方签订该项目融资合同,成立项目平台公司,。第 2 条 排他性条款 1. 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享有与乙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2. 在排他
2、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甲方通知乙方终止合作的。第 3 条 投资安排 1. 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本协议投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股权投资协议。资金使用年限为 年,年回报率不低于 %。 2. 投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股权投资方式及具体时间; 甲方入股后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资金监管等事宜; 甲乙双方约定的承诺条款; 甲乙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第 4 条 双方承诺 1. 资金用途 乙方承诺由甲方股权投资分阶段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项目公司 XXX 项目的发展建设(具体投资计
3、划由双方另行约定)。 2.债权债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甲方披露之外,乙方未对外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3. 公司管理 甲方注入资金后,目标公司的项目战略主要由甲方制定,乙方可以与甲方共同制定项目经营战略。 4. 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后,甲方按该协议约定的计划分阶段注入资金,并有权对目标公司财务进行全面监管,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以享有该项目发展建设用途资金的收支管理权利。5. 团队建设 甲乙双方正式达成股权投资协议后,由甲方主要负责对目标公司 XXX 项目团队的搭建,乙方为目标公司 XXX 项目团队提供工作场地。 6. 投资退出 乙方承诺如约定的
4、退出条件成就,甲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将经营权交由乙方和政府指定方。具体投资退出条件及具体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7. 股权结构 甲乙双方承诺,甲方投资的全部资金分阶段注入(具体投资计划由双方另行约定),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式交易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70%的股权,乙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0%的股权。过资金前,乙方和政府将 30%股权质押于甲方。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甲乙双方均应对商业计划、公司信息等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对第三人披露框架协议任何细节。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2. 甲乙双方必须妥善保管双方提供的公司资料及设计成果,不得放置于双方非工作人员可以触及的地方,更不可对外复印,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双方要求归还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资料。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第三地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7 条 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