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大学 2015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工程名称:内蒙古大学 2015 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02106 号招标编号:NMCX15G-0011-NDCG15-001招 标 人:内蒙古大学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工程概述和工程建设标准第
2、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第六章 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 专用合同条款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十章 投标文件辅助资料第十一章 附件第十二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十三章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十四章 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规 定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学 2015 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工程名称 内蒙古大学 2015 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
3、造工程施工建设地点 内蒙古大学校本部家属区质量标准 合格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 21369 平方米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工 期 2015 年 9 月 11 日开工,2015 年 11 月 10 日竣工,共计 61 日历天。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2 招标范围 内蒙古大学 2015 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第三章工程概述和工程建设标准3 合同名称 内蒙古大学 2015 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合同4 资金来源 国库集中支付5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90 天6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建造师必须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果使用临时建造师的,执行建办市20137 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 号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不设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 元),低于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8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 1.5%的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3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时间:2015 年 8 月 12 日上午 10:00 时踏勘集合地点:内蒙古大学行政楼 101 房间。9技术答疑各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8 月 2
6、0 日 12:00 时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质疑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质疑文件将不予回答。技术答疑会:不另行召开。10 投标文件份数 及密封要求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上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电子印章相关事宜的通知内建招字2013第 1 号。2、电子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U 盘),副本 3 份(光盘),光盘需加贴光盘贴注明项目名称,进行电子评标。同时按第十三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3、单独提供 word 版电子投标文件 1 份(U 盘)仅用于存档,不参照第十三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
7、求”。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正本 1 份(U 盘)单独密封,副本 3 份(光盘)单独密封,word 版电子投标文件 1 份(U 盘)单独密封,均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正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 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5、本项目招标电子系统编码为 00fjsg2015070022 投标人需按照此编号在电子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除“施工组织设计”外,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均应加盖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使用个人的 CA 印章进行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施工组织设计
8、投标内容,按第九章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原则)”编制及报送投标文件。7、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本次投标要求提供与评标时电子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将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包于一个包封内,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递交。1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原件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 26.3 条。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412 工程报价方式 工
9、程量清单报价1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 重要信息请随时查阅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内蒙古政府采购网()。14 由内蒙古大学后勤处负责质量监督管理15 施工蓝图由采购申请单位和后勤处确认的一式六份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5 人和招标人代表 2 人1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18 以内蒙古大学审计处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即中标价+增、减变更或据实结
10、算。19工程款支付:(1)中标价加增减变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在10%5%范围内不做调整,超出此范围部分另行调整。(2)变更必须事先做出预算,经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3)外墙保温、外窗和防水卷材运抵施工现场,并经监理和招标人及有关方面人员检验合格后,支付中标价 50%的工程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 20%的工程款;经审计后,留 5%质保金,其余全部付清。20合同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并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 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内建科2
11、015202 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条款协商签订,但对于在投标文件中已经承诺的合同内容,或投标文件虽未承诺(如一些非实质性的内容或细微条件)但招标文件已作出规定的内容,双方均受其约束。21 中标人需与内蒙古大学审计处、后勤处及申购单位相关人员及时通报与沟通。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7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23 开标时间 2015 年 9 月 7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24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 104 号)25 招标人 招 标 人:内蒙古大学联 系 人:宫老师 康文生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
12、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5联系电话:0471-4992381 4992202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西路 235 号26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邮政编码:010010联 系 人:王晓红 李晓娜电 话:0471-4675102、4675104/4675105 转 8015/8018传 真:0471-4675102网 址:Http:/(内蒙古招标网)邮
13、箱:开户名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丰州南路支行账 号:149201118809行 号:10419100366427 说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由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规定。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同时现场必须提供随身携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如果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未到场及证件不齐全,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投标人递交的投
14、标文件中,凡是涉及到投标人业绩和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内容的,投标时均需提供原件,否则后果自负。提交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原件时需将所提供原件编制目录一同提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8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中“2.6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
15、mail: 邮编:0100106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7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2、资金来源3、踏勘现场及技术答疑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报价说明8、报价原则9、投标报价10、材料供应方式、质量要求、材料运输和保管11.总承包服务费12、有效投标的确定1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5、投标文
16、件的组成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8六、开标22、开标七、评标23、评标委员会24、评标过程的保密25、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26、投标文件的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8、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
17、析和整理工作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0、投标文件的澄清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八、授予合同33、合同授予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5、中标通知书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9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第 1 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18、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各部委及内蒙古自治区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已办理招标申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3、踏勘现场及技术答疑3.1 踏勘现场3.1.1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1.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
19、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1.4 现场踏勘是为了使投标人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条件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因素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1.5 如果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将视为已经熟知现场因素,由此引发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2 技术答疑技术答疑内容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记录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技术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 5.1 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 7 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
20、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内蒙古大学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0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和招标人发出的所有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及技术答疑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工程概述和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第六章 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 专
21、用合同条款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十章 投标文件辅助资料第十一章 附件第十二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十三章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十四章 评标办法5.2 除 5.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
22、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15.4 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保密。5.5 未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直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5.6
23、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文件)予以答疑,答疑文件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迟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答复。6.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于同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招标
24、文件的修改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报价8、投标报价原则8.1 应依据图纸、招
25、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施工现场勘察情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YD15-2009 报价;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及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结合本工程现场实际情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2况,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力量、施工经验和管理水平,考虑风险因素、让利、优惠等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不低于成本有竞争性的自主报价。8.1.1 投标
26、人在投标报价时,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如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和违返清单规定中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报价,如评标时发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8.2 投标人统一现场踏勘,对现场施工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进行踏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3 本工程报价说明8.3.1 本工程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8.3.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
27、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8.3.3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全部机械使用费、材料费、现场临时设施费,所有措施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检验试验费以及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8.3.4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8.3.5 本次招标以中标价格做为合同价格,如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结算依据为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在10
28、%5%范围内不做调整,超出此范围部分另行调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报价,并由此所造成的缺、漏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遗漏内容,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视为其报价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在合同执行中不予增补。除由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可进行调整外,其他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做调整。结算时,如发现中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或投标单价过高,招标人有权根据现行定额和相关计价规范等,按审计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8.3.6 如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项目特征或工作内容与图纸不一致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
29、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同时另外单独列表给出按图纸要求的报价,加到投标文件中,但不计入投标报价中。8.3.7 变更、现场签证价款按下述方法调整8.3.7.1 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图纸检查工程量清单是否漏项,将漏项内容的工程量单独列表。结算时按下列办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
30、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提出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单位确认后执行。8.3.7.2 结算时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工程所涉及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砼及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均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市场风险。8.3.7.3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提出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8.3.8 招标人决定的变更及签证,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
31、它单位执行(其价款从合同中扣除),或终止合同并处以罚款。8.3.9 若投标报价时的预算中,在施工或结算时发现有计算错误、理解错误,不予调整。8.3.10 政策性调整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并经招标人确认。8.3.11 一切与报价编制有关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确定,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此外,投标报价还包括为保证完成施工图内容而发生的与其他各专业的配合费、实施期间的各种风险、责任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其它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进入总报价。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办理
32、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保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保险费用,相关的保险费用也纳入投标总报价。8.4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文件,以下给出的不认为是最全面的,涉及工程造价、计价方面的文件、资料,投标人应自行获取完整的资料,因资料造成报价失误投标人自行负责。8.4.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
33、0010148.4.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YD15-2009;8.5 本工程施工地点和工程类型见前附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风险因素。8.6 其他未说明的问题在合同中约定。9、投标报价9.1 报价的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等相关文件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本工程施工过程到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成本、利润、规费、税金、风险、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已完未完工程保护费等措施项目费用、企业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如出现报价失误及缺项、漏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9.2 行业规费及税金: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财政
34、厅内建工2009208 号文,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规定,行业规费及税金不得调整。行业规费中凡属招标人代为缴纳的部分费用,招标人可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除(含税扣除)或竣工结算时从工程总造价中扣除(含税扣除)。本工程税金在招标人指定的税务机关自行缴纳。9.3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9.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35、,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5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9.6 停窝工损失费、冬施费、交叉作业费、搬迁费、远征费、施工过程增加的措施费、赶工费等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9.7 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按时完工,因气候原因或其他任何情况影响的施工时间,除不可抗力外,工期不予顺延。10、材料供应方式、质量要求、材料运输和保管10.1 本工程所用材料原则上由承包人采购;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实际情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
36、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5况选择自行进行材料采购,材料费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10.2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选择前必须经发包人、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定货。所有材料进厂均须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抽样复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发包人对材料厂家的质量有权进行监督和抽查,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10.3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10.3.1 主要材料:应优先采购通过 ISO9000 系列认证企业的产品,其质量等级和技术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产品必须附有经计量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1
37、0.3.2 材料应严格按业主的要求确定。10.3.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单独附表注明选材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家及环保等方面及质量检验报告。10.4 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由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由双方协商运输方式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但不计取保管费用)。10.5 二次搬运:承包人应根据自己的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否则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由承包人承担。10.6 机械运杂费(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等)不另计取,报价一次包死,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1、总承包服务费11.1 如果本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技术实力不强、报
38、价不合理,则由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共同确定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并由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11.2 总承包单位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规定为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提供服务,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除收取此项服务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11.3 总包服务费如需要在合同中约定。11.4 中标单位即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12、有效投标的确定12.1 本次招标不设标底。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39、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612.2 设定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2.3 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价中标。1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详见第十四章。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应使用中文。14.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明标)
40、、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明标)、辅助资料组成(明标)。15.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明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5.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只有在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需要);15.2.3 投标函; 15.2.4 投标函附录; 15.2.5 投标一览表; 15.2.6 投标报价说明; 15.2.7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5.2.8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5.2.9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5.2.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5.2.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41、费用组成分析表; 15.2.12 主要材料价格表;15.2.13 措施项目清单表; 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715.2.14 通用措施项目计价表; 15.2.15 通用措施项目费用组成分析表; 15.2.16 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 15.2.17 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分析表; 15.2.1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15.2.19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5.2.20 按报价规范要求的其他报价表及资
42、料;表格样式附后。15.3 技术部分:15.3.1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施工准备;(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3)质量通病、施工难点的预防和治理措施;(4)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5)劳动力安排计划;(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投资控制措施;(10)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1)工程技术节能措施、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12)施工进度安排;(13)施工总平面图;(14)成品保护措施;(15)三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6)工程资料管理;(17)工程回访与保
43、修;(18)合理化建议;(1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5.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明标)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8(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建造师简历表;(3)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附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履历并加盖
44、公章(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5.3.3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5.4 辅助资料(明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4.2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4.3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4.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4.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4.6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4.7 投标人近三年(2
45、012201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财务说明书等;15.4.8 银行出具的 AAA 级信誉等级证书;15.4.9 近三年企业及注册建造师施工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15.4.10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5.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46、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4675101;4675102;4675103;467510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E-mail: 邮编:01001019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7 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7.1 投标保证金17.1.1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不
47、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1.2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8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提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 2 款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出。17.1.3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如提供的支票、汇票是虚假的将否决其投标。17.1.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应当向中标的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7.1.5 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1.5.1 在提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