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处理,教学内容:1、消费税概述2、消费税计算3、消费税会计处理4、消费税纳税申报教学重点: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计算。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明确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税目,掌握消费税的特点、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讨论题某卷烟厂生产卷烟需要烟丝,现有三个方案可以选择:(1)外购烟叶由本企业自行加工成烟丝。(2)直接向外采购烟丝。(3)外购烟叶委托外企业加工成烟丝。从节税角度考虑,你认为哪个方案较好?为什么?,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特点 (一)消费税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统称。在实际运用中消费税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销售行
2、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如烟、酒等;广义的消费税是指以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狭义的消费税,它仅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的环节征收。,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为实行的税种。其原形产生于古罗马。古罗马帝国时代,农业和手工业逐渐有了较大发展,城市崛起,商业繁荣,因此对商品课征的各种税,如盐税、酒税、皮毛税等相继出现。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断扩大。19世纪以后,由于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的制的发展,消费税占各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因其有独特的调节作用,仍受各国
3、的普遍重视,仍是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荷兰克劳森教授收集的129国家的资料,没有开征消费税的国家不到10个,1989年以前,我国没有征收过消费税,只是在某些税种当中,有一部分具有消费税的性质。1989年2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了特别消费税,主要是对彩色电视机和小轿车征收。1992年国家停征了彩电特别消费税。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从而成为以新的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制中与增值税相互协调配套而新开征的税种,(二)消费税特点,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价内税消费税不同于增值税,它是包含在应税消
4、费品的销售价格之中。也就是说,一个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由成本、利润和消费税额三个部分组成。消费税的价内税特点,决定了消费税是由购买者或消费者在支付消费价款时同时支付。但在征收上并不体现对消费品购买者直接征税,而是消费品的生产经营者向征税机关缴纳,即生产经营者是纳税义务人,消费者是税负人,2、单一环节征收,从纳税环节看,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单环节征收的商品劳务税,其课征环节一般选择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如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或者选择最终消费环节。选择起始环节征收的,以后所有经营环节就不再征税;选择零售环节征税的,以前所有环节也就不再征税。选择单一征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源泉控制,防
5、止税款流失;此外,还可以减少纳税人数量,降低征税成本。,3、从价和定额征收相结合,我国消费税在计税方法上,有的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有的采用从价定率征收,有的是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这两种方法在同一种消费税中共存,这在我国主体税种中是没有的。,4、调节作用强,消费税属于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某些消费品或某些消费行为实行特殊调节的税种。这种特殊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征税项目税负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规定较高的税率;二是同有关税种相配合,主要是同增值税相配合,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实行加重或双重调节。,二、消费税的纳税人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三、
6、消费税的税目、税率p113四、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上章五、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同上章,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一、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应纳税额计算(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1.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2.销售额的确定:与增值税同3.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其应纳税额可以扣除-按生产领用数计算扣除(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量*单位税额仅适用四种产品(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销售量*单位税额,例:某市一烟厂在2012年9月外购一批已经征过消费税的烟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10000元,增值税税额
7、为52700元。当月将其中60%部分用于继续加工生产成高档卷烟100箱,其中60箱以20000元/箱的不含税价格销售,20箱以21000元/箱的不含税价格销售。共收取装卸费4万元,包装费6万元。要求:(1)计算该烟厂当月应该申报缴纳的消费税;(2)计算其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二、自产应税消费品自用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二)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方面-纳税,计算方法:1.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2.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生产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含义 (二) 委托加
8、工应税消费品税款缴纳办法 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的税务处理,例: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粮食20万元,收到普通发票,入库。(2)将上述粮食发往加工成白酒100吨,支付加工费40万元,辅助材料款17.6万元,白酒收回入库,收到增值税发票.(3)销售自产的甲种粮食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价24570元;销售乙种粮食白酒吨,每吨含税单价22230元;销售丙种粮食白酒20吨,每吨含税单价210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4)自己生产的新品种
9、粮食白酒5吨,每吨生产成本10000元,拿出其中的1吨用于馈赠,2吨用于职工福利(成本利润率10%)。(5)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白酒20吨出售,每吨售价4万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月应交增值税额是多少?()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元?(3)本月全部应纳消费税多少?,四、出口退税计算 (一) 出口退税的政策形式 (二) 出口退税率 (三) 出口退税适用范围 (四) 出口退税计算办法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基本同增值税计算方法,第三节 消费税会计处理,一、账户设置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消费税”二级账户。其对应账户一般销售为“
10、销售税金及附加”,特殊的行为一般是计入相应消费品的成本。 二、会计处理 (一)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缴消费税,(二)自产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不同用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1、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2、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生产实耗扣税法”进行计算抵扣。,(1)支付时, 借: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2)期末根据生产领用数计算出抵扣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列入采购成本,例:某卷烟厂将50万元烟叶发出加工
11、成烟丝100吨,支付加工费20万元,收到专用发票,烟丝收回入库。领用上述烟丝20吨加工成卷烟1000箱,本月售出800箱,每箱售价50000元,售出上述烟丝10吨,每吨售价3万元。作有关分录。(1)发出烟叶时;(2)支付加工费时(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3)出售时;(4)生产领用20吨时。,(1)发出烟丝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50万元贷:原材料 50万元 (2)支付加工费时应缴消费税=(50+20)/(1-30%)*30%=30万元增值税=100*17%=17万元 借: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30万元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进项税额) 17万元 委托加工物资 20 待:银行存款 67万元,(
12、3)出售产品时借:银行存款 4680 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680万元同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12贷: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 1812万元 出售烟丝时借:银行存款 35.1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万元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5.1万元,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3贷: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3万元 (4)领用20吨烟丝时(就税部分)借: 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 6万元贷: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6万元,练习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2009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
13、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1-5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6-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4)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9月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为了占领销售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
14、的代销手续费。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要求: 计算卷烟厂2010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参考答案: (1)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销项税额=4563(1+17%)17%+750017%+2.620017%=663+1275+88.4=2026.4(万元) 应纳税额=2026.4-208.2=1818.2(万元),(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卷烟的消费税=4563(1+17%)56%+750056%+2.620056%+(3000+200)0.015=2184+4200+291.2+48=6723.2(万元) 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850)30%=375(万元) 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额=6723.2-375=634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