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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 产品一致性控制控制程序(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产品变更).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4045730 上传时间:2018-12-0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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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海洋风机有限公司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P-13版 本:A编 制:审 核:批 准:发行日期: 年 月 日拟制部门:技术品质部使用部门: 受控状态: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2 页 共 9 页修订履历版本/版次 修改日 修改页数 主要内容一、产品一致性控制1.0 目的对公司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发证检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 CCCF 认证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3.0 定义:产品一致性: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符合程序,产品一致性的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4.0 职责和权限:4.1

2、 技术品质部:4.1.1 技术品质部经理负责全面监督管理。4.1.2 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纸、技术文件、参数等满足与发证检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要求。4.1.3 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4.2 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4.3 综合部负责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物资。4.4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的工作。5.0 程序5.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公司应确保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至少在以下方面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保持一致:5.1.1 认证产品的铭牌、标志、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号;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3 页

3、共 9 页5.1.2 认证产品的结构、尺寸和安装方式;5.1.3 认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关键件。5.2 各部门产品的一致性控制要求;5.2.1 技术品质部根据认证产品的技术要求制定认证产品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结构和所使用的关键原材料,材料清单等,确保向相关部门发放的认证产品批量生产的技术文件与申请产品认证时申报的材料保持一致。5.2.2 综合部根据采购文件开展对认证产品的关键原材料进行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修改原材料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5.2.3 检验员应根据来料检验规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采购的关键原材料与认证合格产品的关键件的一致性。5.2.4 仓管员在办理进仓验收时,应核对其与认证产品

4、关键零部件、材料的一致性。5.2.5 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生产图纸或工艺文件进行加工,安装,确保产品的结构等与型式试验合格产品一致。5.2.6 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检验时,应注意产品的铭牌标志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结构是否与样机一致,以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5.2.7 技术品质部负责人应监督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有效实施,及时纠正产品一致性不符合现象,情节严重的上报管理者代表处理。5.3 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目的是确定批量生产的产品特性与型式检验合格样品特性的符合性。 5.3.1 核查内容 产品一致性检查应包含以下内容: 5.3.1.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产品认

5、证规则、产品标准、认证证书的符合性; 5.3.12 产品的名牌标志与产品标准要求、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特性文件表的符合性; 5.3.1.3 产品关键件和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名称与型式检验报告描述、特性文件描述以及对关键件和材料供应商控制的符合性; 5.3.1.4 产品特性参数与产品标准要求、检验报告、产品特性文件表的符合性; 5.3.1.5 产品主要生产工艺与产品工艺文件、产品特性文件表的符合性。 5.3.2 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4 页 共 9 页5.3.2.1 技术品质部在进行例行检验时同时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成品检验记

6、录表】中。5.3.2.2 判定原则:核查内容中有一项不符合,判定该产品一致性检查不符合。5.3.3 产品一致性检查不合格的跟踪处理:5.3.3.1 技术品质部立即将产品一致性检查不合格信息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召开产品质量异常会议,追究产生产品一致性不符合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6.0 支持性文件和记录:6.1 产品特性文件表6.2 QP-04【 采购与供方控制程序】6.3 QP-05【 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6.4 QP-06【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6.5 QP-10【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6.6 QP-1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7 QP-14【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控制程序】二、关键元器件和材

7、料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1.0 目的: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以确保其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2.0 范围:适用于对3C获证产品所涉及到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3. 0 定义3.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对产品的安全、EMC、健康、环保、主要质量特性以及其它认证特性有重要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4.0 职责和权限:4.1 技术品质部项目工程师根据各种产品确定 3C 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关键件的型号与生产厂家信息;4.2 技术品质部根据产品相关标准要求制订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来料检验规范,并按来料检验规范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4.3 综合部负责按要求采购

8、并对检验或验证中出现问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处理。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5 页 共 9 页5.0 程序5.1 关键元器件、材料的确定:5.1.1 技术品质部项目工程师根据产品确定 3C 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关键件的型号与生产厂家信息,制订【关键材料明细表】。5.1.2 【 关键材料明细表 】由技术部受控发行,相关部门处获得此份文件有效版本。5.1.3 关键元器件、材料如发生变更,需如实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具体按产品变更控制执行。5.2 来料检验规范的制订:5.2.1 由技术品质部根据产品要求编制【来料检验规范】;5.2.2 在来料检验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检验项目、方法、频次、

9、抽样方案、判定准则和使用的检测设备等。5.3 检验或验证5.3.1 仓库收料人员对供应商所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数量清点,确认来料品名、规格、数量、标识等的正确性,核对无误后,将物料放置于来料待检区。5.3.2 仓管员填写【来料送检/入库通知单】交技术品质部检验员进行检验。5.3.3 检验员根据【来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并记录在【来料检验记录】。5.3.4 检验员根据【来料检验记录】填写【来料送检/入库通知单】,提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5.3.5 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5.4 当公司能力不足时,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

10、当由供应商检验时, 公司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5.5 应保存关键件和材料的【来料检验记录】,若由供应商完成检验,则应保留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5.6 定期确认检验 5.6.1 定期确认检验的频次每年进行一次。5.6.2 定期确认方式:由供方提供有效的确认检验报告,供方可采取自行检测的方式,按相应产品标准 对关键元器件进行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测。5.6.3 定期确认检验不合格的处理:对于不合格关键元器件,公司需要进行纠正处理,退供方重新处理。6.0 支 持 文 件 和 记 录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6 页 共 9 页6.1 QP-05【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6.2

11、QP-10【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6.3 QP-11【不合格控制程序】6.4 WI-JP-01【来料检验规范】 6.5【 产品特性文件表 】6.6 QR-JP-14【来料送检/入库通知单】6.7 QR-JP-15【来料检验记录】6.8 QR-JP-23【关键材料明细表】三、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1.0 目的:对 3C 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2.0 适用范围:适用于 3C 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3.0 定义:3.1 例行检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 外,不再进一步加工。例行检验允许采用经验证的

12、等效快速的在线检验方法进行。3.2 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4.0 职责与权限:4.1 技术品质部负责确认检验工作及记录。4.2 生产部负责进行例行检验以及对不合格品的处理。5.0 工作程序5.1 总则5.1.1 公司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工作应保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例行检验项目和确认检验项目应覆盖产品标准的全部适用检验项目。 5.1.2 例行检验的有关要求 公司应根据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生产过程控制能力等情况规定例行检验的有关要求,并经评定中心确认。例行检验应满足对生产过程有效控制的原则,鼓励采用生产过程中的在线测试

13、方法。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7 页 共 9 页5.2 例行检验:5.2.2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产品例行检验项目按照【成品检验规范】进行。5.2.3 技术品质部根据成品检验规范、产品标准、产品的特性,在产品老化合格后包装前对产品安排进行例行检验。5.2.4 技 术 品 质 部 依 据 【 成品检验规范 】的 要 求 对 产 品 进 行 例 行 检 验 并 记 录 在 【 成 品 检 验 记 录 】 中 。5.2.5 根 据 检 验 结 果 进 行 合 格 或 不 合 格 的 判 定 ,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按 照 【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程 序 】 的 相 关

14、 要 求 进 行处 理 。5.3 确认检验:5.3.1 根据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产品确认检验项目按照【成品检验规范】进行。5.3.2 认证产品确认检验的频次至少每三年一次。5.3.3 检验的方式选用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组织来完成。5.3.4 国家、行业、地方监督检验抽查中涉及的检验项目,评定中心证后监督涉及的检验项目,与确认检验项目重复的,经过评审也可以视为委托确认检验。5.3.5 当由委托方完成的确认检验,委托方须提供能证明其结论有效性的检验报告或质量凭证等。5.3.6 对委托方的相关协调工作,由技术品质部负责。5.3.7 自行进行确认检验的,技术品质部将结论填入【产品确认检验

15、记录】中;若由外部机构或委托方进行的确认检验,以检验报告做为确认检验的记录。若确认检验项目中部分由企业完成,部分由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则由技术品质部负责进行综合汇总整理,形成【产品确认检验记录】。5.3.8 根据确认检验结果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5.6 产品例行检验的方法和确认检验方法发生变更时按产品变更控制执行。6.0 支持文件和记录:6.1 QP-12【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6.2 QP-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 QP-15【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6.4 QR-JP-18【成品检验记录】6.5 QR-JP-24【产品确认

16、检验记录】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8 页 共 9 页四、产品变更1.0 目的:为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在变更时符合认证机构的更改活动活动要求,制定本程序。2.0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认证方相关事项的变更和产品一致性的变更。3.0 定义:无4.0 职责与权限:4.1 总经理根据产品认证的需求,做出认证产品变更的决定。4.2 技术品质部负责审核与产品相关的变更申请。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与体系相关的变更申请及向认证机构提出并跟进变更申请。4.4 产品项目工程师负责提出与产品相关的变更申请,并负责认证产品变更所涉及的技术工作。4.5 相关部门作好变更工作的配合实施。5.0 工作程序5.1

17、产品认证变更的类型5.1.1 商标变更 5.1.2 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变更 5.1.3 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 5.1.4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不变,没有搬迁 5.1.5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化,没有搬迁 5.1.5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 5.1.7 制造商或生产场所搬迁 5.1.8 产品认证所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5.1.9 产品设计(原理、结构等)的变更5.1.10 产品采用的关键件和关键材料的变更5.1.11 其他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

18、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的变更 5.1.12 关键工序、工序及其生产设备的变更5.1.13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条件和方法变更5.1.14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的质量体系换版等变更 (例如版本变化、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程序文件 版本/版次:A/0第 9 页 共 9 页5.1.15 其它5.2 本公司变更程序5.2.1 变更的提出5.2.1.1 上述涉及 5.1.1、5.1.45.1.7、5.1.13 、5.1.14 的变更信息,由管理者代表填写【3C 产品变更评估表】 ;5.2.1.2 上述 5.1.2、5.1.3、5.1.8、5.1.9、5.1.10、5.1.11、5.1.12 由

19、技术品质部项目工程师收集变更信息,填写【3C 产品变更评估表】 ,并提出变更方案。 5.2.1.3 其它方面的变更由相关部门收集填写【3C 产品变更评估表 】 。5.2.2 变更的评审涉及产品的变更需经技术品质部进行评审;涉及体系方面的变更需经管理者代表评审。5.2.3 产品变更的验证由生产部组织对需变更的产品项目进行试制,技术品质部将变更后生产的产品按产品标准检验验证,不合格时由变更提出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或修改方案,重新评审、试验、验证。5.2.4 上述所有变更需经总经理核准,提出部门再将【3C 产品变更评估表】提交给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向认证机构或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申报资料。5.3 申请变更程序5.3.1 管理者代表填写【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向评定中心提出认证变更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5.3.2 变更后的执行提出变更当认证中心受理后,将认真按照认证中心的受理程序和变更程序进行。涉及认证证书所列项目的认证更改,当认证中心重新发证后,公司将原证书送交认证中心。公司将执行变更后产品的控制要求,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的要求。不涉及认证证书所列项目的认证更改,公司将按原操作程序进行。5.3.3 在未取得同意变更的情况下,公司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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