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医药是我国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建国以来,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我区中医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就目前的状况讲,仍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薄弱、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明显,中医药科研滞后、中医药高级人才缺乏、中西医发展差距拉大等问题亟待解决。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
2、922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渝府发2010124 号)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江津”建设,现就加快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发展目标到 2015 年,建立与“健康江津”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方便有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在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名(品)牌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拓展中药材种植及产品产供销与加工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建立有利于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学术、文化全面发展,使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达到重庆市区(市、县)前列,力争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3、等方面步入全国先进单位行列。(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并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科学规划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中医医疗资源。围绕我区“一江两岸”和“健康江津”战略目标,以完善中医中药的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功能为基本,以区中医医院为主体,以综合性医院、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中药服务科室和村卫生室、中医诊所为基础,统筹规划、完善功能、突出特色、拓展领域,形成布
4、局合理、纵横交错、资源共享和服务互补的中医中药服务体系,积极打造我区中医中药整体构架及服务的区域性优势。(二)加快区中医医院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建设的如期完成,按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建设。强化集中医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和中医“治未病”以及科研、教学、文化、指导为一体的服务功能,使之规模化、专业化。(三)加强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区级综合医院、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科、中药房和中药库的建设与管理实现规范化,配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2015 年,力争建成重庆市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2 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
5、作先进单位 1 个,90%以上的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科室和中药房达到建设标准,全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四)挖掘民间中医药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中医积极开展全区民间中医药的发掘与传承,拓展中药材的规模种植,促进民间中医师承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中医药服务市场,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优势互补的中医药服务架构。三、加强中医特色优势建设(一)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继续实施我区获准的重庆市级重点专科项目的创建,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着力提升学术水平和科研服务能力。到 2015 年,力争建成 1 个重庆市级重点学科,2 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 ,3
6、 个特色专科(专病) ,形成一批资源共享、服务配套、优势互补,具有规模效益的重点中医专科(专病)系列。(二)加大中医名(品)牌战略的实施力度积极创建一批中医“名科” 、 “名医” 、 “名方药” 、 “名技术” ,打造我区中医药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名老中医在实施中医名牌战略中的作用,依托区中医医院打造我区“用得上、叫得响、影响大、辐射远”的中医药服务品牌,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力争在 2015 年培养出我区具有特色优势、能担纲继承与创新的新型学科带头人。(三)全面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促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抓好区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规范
7、化建设,加强对镇街、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强化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等管理,确保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在 2013 年一举通过重庆市的考核验收,在 2015 年前位居重庆市区(市、县)的前茅。(四)积极发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应用中医药方法和传统技术防治重大疾病和多发传染病,建立以区中医医院为基础的我区中医“治未病”中心,开发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的信息网络化服务。鼓励企业开发中医药保健产品,开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项目。(五)加快推进中医现代化进程中医现代化是发展中医的必由之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中医科室建
8、设上要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突出传统医疗优势,积极引进先进适宜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科研方法和管理方法,促进中西医结合,促使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中医“治未病”等方面的全面推进,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科研学术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四、培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一)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总结与推广基地的规范建设以区中医医院为依托,按照有关要求与规范,完善我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总结与推广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使之成为全区基层中医药人员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和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总结与推广的规模化、规范化、功能完备的推进平台与基地。(二)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造就中
9、医药高级人才。配合国家和重庆市级积极实施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项目和“师带徒”项目,加快培育一批理论学术功底深厚、临床和科研能力较强、多学科多层面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培养 2-3 名在重庆市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定期开展“江津区名中医”评选工作,积极做好“重庆市名中医”的推荐工作。不断扩大中医专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各级各类中医药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住院中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和执业中药师培训。开展对在职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项目。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和积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和中医
10、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壮大和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鼓励民间名老中医以“师承” 、 “祖传”等方式积极开展师带徒工作。五、提高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一)加强中医药学会建设,积极搭建科研学术平台进一步加强区中医学会机构建设,设置并完善中医药管理类、临床类、教学类等多学科专委会,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扩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队伍,强化制度规范管理和目标项目管理,促进中医药科研学术成果应用转化,积极发掘和利用民间中医药资源,推进中医药资源共享。(二)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一是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推广效益及管理新机制研究,组织对我区一些重大疾病中西医合作攻关项目;二是开展中医古验方、名中医医案
11、的系统研究与总结;三是积极引进和开发应用中医药新技术,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四是着力开发应用中医“治未病” ,从根本上探索“未病先防” 、 “既病防变”和解决“因病返贫”这一民生问题的有效途径;五是鼓励各医疗机构中医药的交流与合作,创新交流机制,扩大与区外中医机构的交流合作,提速我区中医药技术进步。(三)支持中药制剂的研究与利用挖掘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鼓励其开发为中药制剂。利用中药制剂审批过程简化的契机,积极恢复和拓展我区原有中药制剂的生产利用,鼓励进一步的开发研究。同时,支持医疗机构委托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中药制剂在全区乃至全市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六、大力
12、发展中药产业(一)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推进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加大我区南部山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和珍稀濒危品种的保护力度,建立专门的保护区和繁育基地,促进中药资源恢复与增长。(二)支持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采用“公司+基地+科研+农户” 、 “订单药业” 、“股田制”等模式,建立我区道地药材良种繁殖基地和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基地,提升中药材种植业水平和中药材质量。重点支持金银花、栀子等优势特色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种植。到 2015 年,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建成我区 30 万亩优质中药材商品
13、生产基地,建立 1-2 个通过 GAP 认证的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及相应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七、弘扬中医药文化(一)保护和壮大中医药文化资源积极收集整理我区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名医” 、 “名科” 、 “名院”建设,打造区中医医院“名医馆” ,塑中医药品牌;创造条件努力发掘民间中医药资源,促使一些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药人员和富有疗效的民间单方、验方脱颖而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巩固原有宣传阵地,坚持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宣传中医药文化与特
14、色优势,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三)提升中医药对外交流能力充分发挥我区中医药传统优势和中医药资源、产业优势,以文化促经济,以经济带动文化,努力提高我区中医药对外交流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区中医学会的组织建设和功能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对外交流的主要平台之一;积极发挥区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在科研、学术、教育等方面担纲领军,不断促使和提高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鼓励名老中医领衔打造我区品牌中医药,积极开发外来中医药技术和资源,不断升华我区中医药对外交流内涵,提高交流水平。同时,着力建造我区中医药产业商业流通渠道,为拓展我区中医药市场的对外发展之路创造良好条件。八、创造中医药发展良好条件(一)加强组织领导
15、与协调成立区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医药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珍惜我区已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的荣誉,结合实际优化发展政策环境,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科学编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共同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二)完善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区政府按照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原则,加大对中医机构的房屋、设备设施、重点学科、专科、人才培养、中医科研的投入,遵循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暂行办法 ,落实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快速
16、发展。(三)优化中医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人力社保部门围绕中医药应用与普及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中药品种、中药免煎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患者就诊中医。(四)多策并举发展中医药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价格政策,结合我区医疗保障水平,在制定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中医医院基本建设和其他重点项目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人力社保部门要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科技部门要加大对中
17、医药科技工作支持力度,扶持中医药科技发展。(五)建立多元化办医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名老中医座堂医诊所,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加强区域合作,加大开放力度,支持和鼓励有影响、有实力的国内中医药院校来津举办直属附属医院和中医药研究机构。(六)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管理科室,配备必要的中医药管理专职人员,强化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要加强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要素准入管理,提高中医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