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旧钢琴的公告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 7 台 1991 年购置的旧钢琴进行变卖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校内、外人员皆可参加本次竟拍,每人购买的数量不限。2、拟参加竞拍的人可在 06 月 29 日下午 2:004:00 ,到随园校区艺术小楼(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 18 号楼旁) ,现场了解、考察待处置钢琴的情况。其它时间不予接待。 3、拟购钢琴者在 06 月 29 日下午 5:00 前将竞价信息(竞标价、竞标琴号、竞标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密封,并交至随园校区 18 号楼(新大楼)119 室,过时不予接收。中标信息将于 06 月 30 日上午在资产处网站公示。 4、中标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随园校区财务处交纳购物款。交款时间为06 月 30 日下午 1:304:30。7、中标人交款后,在 07 月 01 日下午 5:00 前,凭交款收据,自行提运所购的钢琴和办理出校门手续。超过规定的时间,学校不代保管,钢琴如有遗失或损坏由购物者自己承担责任。8、学校对处置的钢琴,不负责任何维修,不得退货。南师大资产管理处 201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