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备条件:1、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3、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4、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5、有完整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节能工程实体检测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提供资料:1、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2、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意见批准书(节能设计变更复审批准书)3、建筑节能实体检测报告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