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市场概述,湖北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金融学 第4 讲:,本讲纲要:,1. 金融市场分类概要;2. 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的主要基础证券子市场,1. 金融市场分类概要,1.1 金融市场的定义: 1.1.1 金融市场的广义定义:1.1.2 广义定义中的两种融资机制,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工具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和交易机制的总和。,1. 金融市场分类概要,1.2 金融市场的分类:,1.2 金融市场的分类:,1.2 金融市场的分类:,2. 金融市场的主体:参与者,2.1 按交易动机分类: 2.1.1 借贷交易(盈余与稀缺的交换):资金盈余方;资金赤字方。 2.1.2 风险交易(赌徒与
2、懦夫的交换):风险规避者;投机活动者。,主导交易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体存在不同的时间偏好,主导交易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体存在不同的风险态度,2. 金融市场的主体:参与者,2.2 按交易者所属经济部类分类: 2.2.1 家户 2.2.2 企业 2.2.3 政府 2.2.4 金融机构,2. 金融市场的主体:参与者,2.2 按交易者所属经济部类分类: 2.2.3 政府 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支出在数量、收付时间上的不一致导致其出现资金余缺; 出现预算赤字时,政府通常通过发行债券方式来筹措资金; 中央政府通过财政部发行的国债通常被视为是无信用风险的,因此短期国债(国库券)的收益率被视为金融市场中
3、的基准利率; 央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国库券的买卖,能隐蔽地调控基准利率; 地方政府理论上也可以发行债券筹资用于市政建设。,2. 金融市场的主体:参与者,2.2 按交易者所属经济部类分类: 2.2.4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的类别; 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和风险管理需求; 金融机构近年来的转型和金融业分工合作体系的调整; 业务转型; 组织机构; 经营模式; 分工合作体系;,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发生了变化,3. 金融市场的客体:金融工具,3.1 金融工具的类别概述: 3.1.1 基础证券(Fundamental Securities):票据(Promissory Note,Bill of Exchange,
4、Check) 债券(Bond)、股票(Stock); 3.1.2 衍生证券(Derivatives):远期(Forwards)、期货(Futures)期权(Options)、互换(Swaps),3. 金融市场的客体:金融工具,3.2 金融工具赋予持有者的基本权利及其本质: 3.2.1 金融工具持有者的基本权利: 金融交易约定的确定法律关系 ; 按照约定收取未来现金流或某种基础资产的权利。 3.1.2 金融工具的本质:确定权利束安排下,按约定向工具发行人或其指定人 收取未来现金流或一定数量基础资产的书面法律契约。,现金流(Cash Flow):是指在数个连续时点上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所形成的
5、包含时间因素的现金序列。,4. 金融市场的主要基础证券子市场,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4.1 货币市场,(1) 同业拆借市场 (2) 回购市场 (3) 商业票据市场 (4) 银行承兑票据市场 (5)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 (6) 短期政府债券市场 (7)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市场,(1) 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原理 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准备金余额,用以调剂准备金头寸的市场。 随着市场的发展,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也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交易对象也不仅限于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了。 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与利率 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通常以12天为限。短至隔夜,多则1
6、2周,一般不超过1个月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 欧洲美元,(2) 回购市场(Repurchase Agreement),回购协议交易原理 回购协议指的是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的购买商签定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从本质上说,回购协议是一种抵押贷款,其抵押品为证券。 回购利率的决定 (1)用于回购的证券的质地。 (2)回购期限的长短。 (3)交割的条件。 (4)货币市场其它子市场的利率水平。,(3) 商业票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的要素 商业票据市场的新发展 【补充】:票据定义及票据关系,(4) 银行承兑票据市场,银行承
7、兑汇票原理 银行承兑汇票的市场交易 【补充】:票据流通与其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化 票据特性: 流通转让性 要式性 无因性 票据的流通过程 票据流通中的债权债务关系。,(5)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概述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市场特征,(6) 短期政府债券市场,政府短期债券的发行 新国库券大多通过拍卖方式发行,投资者可以两种方式来投标:(1)竞争性方式;(2)非竞争性方式。 政府短期债券的市场特征 违约风险小。 流动性强。 面额小。 收入免税。,(7)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市场,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发展历史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市场运作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发展方向,4.2 资本市场,(
8、1) 股票市场 (2) 债券市场,(1) 股票市场,股票的概念和种类 股票的概念: 剩余索取权(Residual Claims):股东的权益在利润和资产分配上表现为索取公司对债务还本付息后的剩余收益 剩余控制权(Residual Rights of Control)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表现为合同所规定的经理职责范围之外的决策权 在公司正常经营状态下,股东拥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这两者构成了公司的所有权 股票的种类: 普通股(Common Stock)。普通股是在优先股要求权得到满足之后才参与公司利润和资产分配的股票合同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是指在剩余索取权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9、的股票,这种优先性表现在分得固定股息并且在普通股之前收取股息,(1) 股票市场,股票的一级市场(一)咨询与管理。 1发行方式的选择: 公募(Public Placement) 私募(Private Placement) 2选定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 3准备招股说明书 4、发行定价,(一)咨询与管理。 (二)认购与销售 包销(Firm Underwriting)。承销商以低于发行定价的价格把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买进,再转卖给投资者,这样承销商就承担了在销售过程中股票价格下跌的全部风险。 代销(Best-Effort Underwriting)。承销商许诺尽可能多地销售股票,但不保证能够完成预定销售额
10、,任何没有出售的股票可退给发行公司。 备用包销(Standby Underwriting)。通过认股权来发行股票并不需要投资银行的承销服务,但发行公司可与投资银行协商签定备用包销合同,该合同要求投资银行作备用认购者买下未能售出的剩余股票,而发行公司为此支付备用费(Standby Fee)。,股票的二级市场 价格发现过程 用脚投票 分为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 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公正合理的价格和有条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组织。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制度。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 分为做市商交易制度和竞价交易制度。,(1
11、)做市商交易制度也称报价驱动(Quote-driven)制度。证券交易买卖价格均由做市商(Market Maker)给出,买卖双方并不直接成交,而向做市商买进或卖出证券。做市商的利润主要来自买卖差价。 (2)竞价交易制度也称委托驱动(Order-driven)制度。在此制度下,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将委托通过各自的经纪商送到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进行撮合成交。 间断性竞价交易制度也称集合竞价制度。交易中心将规定时段内收到的所有交易委托并不进行一一撮合成交,而是集中起来在该时段结束时进行。因此,集合竞价制度只有一个成交价格,所有委托价在成交价之上的买进委托和委托价在成交价之下的卖出委托都按该唯一的
12、成交价格全部成交。成交价的确定原则通常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即在所确定的成交价格上满足成交条件的委托股数最多。集合竞价制度是一种多边交易制度,其最大优点在于信息集中功能,即把所有拥有不同信息的买卖者集中在一起共同决定价格。当市场意见分歧较大或不确定性较大时,这种交易制度的优势就较明显。因此,很多交易所在开盘、收盘和暂停交易后的重新开市都采用集合竞价制度。 连续竞价制度是指证券交易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连续进行。在连续竞价过程中,当新进入一笔买进委托时,若委托价大于等于已有的卖出委托价,则按卖出委托价成交;当新进入一笔卖出委托时,若委托价小于等于已有的买进委托价,则按买进委托价成交。若新进入的委托不
13、能成交,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排队等待。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连续竞价制度是一种双边交易制度,其优点是交易价格具有连续性。,证券交易委托的种类: 市价委托(Market Order)。是指委托人自己不确定价格,而委托经纪人按市面上最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市价委托的优点是成交速度快,能够快速实现投资者的买卖意图。其缺点是当行情变化较快或市场深度不够时,执行价格可能跟发出委托时的市场价格相去甚远。 限价委托(Limit Order)。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按他规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具体地说,对于限价买进委托,成交价只能低于或等于限定价格;对于限价卖出委托,成交价只能
14、高于或等于限定价格。限价委托克服了市价委托的缺陷,为投资者提供了以较有利的价格妈妈证券的机会。但限价委托常常因市场价格无法满足限定价格的要求而无法执行,使投资者坐失良机。 停止损失委托(Stop Order)。是一种限制性的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价格上升到或超过指定价格时按市价买进证券,或在证券价格下跌到或低于指定价格时按市价卖出证券。 停止损失限价委托(Stop Limit Order)。它是停止损失委托与限价委托的结合。当时价达到指定价格时,该委托就自动变成限价委托。,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证券买者或卖者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得到证券经纪人的信用
15、而进行的证券买卖。信用交易可以分为信用买进交易和信用卖出交易。 (1)保证金购买(Buying on Margin) 对市场行情看涨的投资者交付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由经纪人垫付其余价款,为他买进指定证券。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通常是由中央银行规定的。 保证金交易对于经纪人来说相当于在提供经纪服务的同时,又向客户提供了一笔证券抵押贷款。 这种贷款的风险是很小的,因为保证金购买的客户必须把所购证券作为抵押品托管在经纪人处。而且如果未来该证券价格下跌,客户遭受损失而使保证金低于维持保证金(Maintenance Margin)的水平时,经纪人就会向客户发出追缴保证金通知
16、(Margin Call)。客户接到追缴保证金通知后,得立即到保证金水平补足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对于客户来说,通过保证金购买可以减少自有资金不足的限制,扩大投资效果。当投资者对行情判断正确时,其盈利可大增。当然,如果投资者对市场行情判断错误,则其亏损也是相当严重的。,(2)卖空交易(Short Sales) 是指对市场行情看跌的投资者本身没有证券,就向经纪人交纳一定比率的初始保证金(现金或证券)借入证券,在市场上卖出,并在未来买回该证券还给经纪人。 若该证券的所有者要卖出该证券时,经纪人就向其他投资者或其他经纪人借入股票。但如果经纪人借不到该证券,则卖空者就要立即买回该证券还给经纪人。 在卖空
17、证券期间,该证券的所有权益均归原所有人所有。因此若出现现金分红的情形,虽然卖空者未得到现金红利,但他还得补偿原持有者该得而未得的现金红利。为了防止过分投机,证交所通常规定只有在最新的股价出现上升时才能卖空。卖空的所得也必须全额存入卖空者在经纪人处开设的保证金账户。 当股价上升超过一定限度从而使卖空者的保证金比率低于维持保证金比率时,卖空者就会收到追缴保证金通知。此时他要立即补足保证金,否则经纪人有权用卖空者账户上的现金或卖掉该账户上的其他证券来买回卖空的证券,损失由卖空者承担。,融资融券业务,核心问题: 1. 什么是融资融券业务? 2. 融资融券业务对资本市场运行会产生怎 样的影响? 3. 融
18、资融券业务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什么? 4. 如何控制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风险?,场外交易市场 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美国于1939年建立了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的自我规范组织,受权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下代表和管理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交易商。1971年该组织开始启用一套电子报价系统,称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纳斯达克) Nasdaq与其他OTC市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跟证券交易所一样有挂牌标准。 第
19、三市场 第四市场,2.1.4 股价指数 (一)股票价格平均数的计算 股票价格平均数(Averages)反映一定时点上市场股票价格的绝对水平,它可分为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修正的股价平均数和加权平均数三类。 (二)股价指数的计算 股价指数(Indexes)是反映不同时点上股价变动情况的相对指标。通常是将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选定的基期价格相比,并将两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数值,即为报告期的股价指数。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简单算术股价平指数和加权股价指数。,(2) 债券市场,债券的概念与种类债券的一级市场债券的二级市场,附录:票据及票据关系,票据定义: 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
20、对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支付命令。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 受票人 收款人,票据的种类: 根据基本当事人身份重合关系: 出票人 = 受票人 本票(promissory note) 出票人 受票人 汇票(bill of exchange) 其中,以银行为受票人、即期且在活期存款账户上开立 支票(check),票据的特性: 要式性:指票据作为格式和记载事项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产生票据效力,不依法定方式作成的票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导致票据无效。 无因性: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 基本特性:流通转让性。,票
21、据出票阶段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 债权性质:债务人: 债务性质:,收款人,出票人,主权利:付款请求权,附属权利:追索权,担保的债务 (担保票据可以被承兑和被付款),附属权利与债务对应,票据转让阶段的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转让:背书(Endorsement) 转让的法律效力: 原持票人(背书人): 债务人 与出票人同样承担担保责任; 受让票据人(被背书人): 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受让人获得优于前手(Forehand)的十足票据权利。,票据承兑阶段的债权债务关系: 承兑(Acceptance) 承兑后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不变,债权性质发生变化: 付款请求权现实资金权利 追索权债务方面: 承兑人成为票据主债务人,债务: 金钱给付债务; 出票人和所有背书人成为从属债务人,债务: 担保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