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失窃应急预案1.新生儿出生后,应佩戴便于辨认的标识,住院期间标识不得摘除。2.入院时、术前(产前) 、术后(产后)分别告知产妇及家属加强对新生儿的看护,新生儿24 小时应在母亲及其他监护人视线范围内,不单独留新生儿在病房内,不随意将宝宝交给陌生人,包括不认识的医护人员。3.新生儿科及分娩室使用门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4.医务、安保人员巡视病房时,如发现闲逛人员或穿着制服但并不熟悉的人员,应提高警惕,对表现出可疑行为的人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或上级报告。5.保安执勤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特别要加强对夜间携带新生儿出院或携带大型包裹人员的盘查、询问。6.如发现新生儿失踪,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保卫部门,及时搜寻新生儿的去向,一旦确认新生儿已离院或事发后经搜寻无跟踪目标时,立即拨打 110 报警。7.科室负责人及当班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新生儿遗失事件报告书,如有旁证人员,应做好相关信息记录。保卫部门应对涉及事件监控录像进行拷贝、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