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化天然气(LNG)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下,本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共同意愿,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 运输货物种类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 LNG。二、运输价格及标准双方以价格每吨公里 元,每车按照液厂到站点实际价格结算。 (暂定此价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运费结算1、吨位计算:以装货厂家过磅单为准。2、结算时间及付款时间:现汇,每周二双方进行对账,对账完毕后,乙方给甲方出具正规运输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原件后 3 日内结清发票所示运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
2、时、准确的运输服务。2、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发车后甲方临时取消运输计划或者变更卸货地点,则因计划取消或卸货地点变更而产生的里程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3、 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4、 风险承担:从乙方车辆承接运输任务起,到卸车结束后,货物(LNG)从液化天然气工厂装车区域/法兰盘经装车后所产生的货物损失、毁灭、安全事故等其它运输原因所引起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索货物损失。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2、液
3、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乙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 200 公斤(含 200 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2.1. 如超过正二百公斤范围时( 卸气量装气量),超出部分甲方按合同(运价确认函)约定的运价向乙方支付运费。2.2. 如超过负二百公斤范围时( 卸气量装气量),超出 200 公斤的部分乙方不得收取运费,并按 LNG 出厂价赔偿甲方相应的气款。3、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 LNG 的供需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并以函的形式通知乙方。4、乙方对所交运的货物不享有留置权,同样甲方对乙方车辆不享有留置权。六、不可抗力
4、当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时,如:战争、地震、水灾、人为破坏,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或禁止道路通行的措施、交通事故、影响运输的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上游工厂设备故障,甲方加气站设备故障等,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在不可抗力结束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七、其它本合同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始执行,2018 年 4 月 27 日终止。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起诉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手写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17 年 4 月 27 日 签订日期: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