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河大酒店废品处理制度为了加强酒店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酒店的利益,现对各部门废品的处理及报废物品处理做出如下规定:1、酒店所有的报损设备、家具、各种废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财务部在收到各部门送到的废品时,应做出登记,注明品名、数量并做好签收,逐月按各部实交废品汇记数量。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等,本着修旧的原则,由各部门统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内,由工程部负责维修。如经过鉴定不能维修的,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配合) 。3、对各种包装物(易拉罐、酒瓶、纸箱、报纸、报刊)等废品,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处理废品,财务部和各部选派的员工一起处理,所得款项,其中 30%由相关部门
2、于每月 10 填写“费用报销单”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用于本部门的活动基金,大中型固定资产除外(如锅炉及其他设备、车辆等) 。4、各营业部门的瓶盖提成归相关部门自行支配,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5、处理废品的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 3 点4 点。6、私自挪用和未经批准擅自外带酒店物资(包括废品)按盗窃处理,并予开除。同时提倡“有奖举报”制度,若举报属实对举报人按照开除人员所扣款额的 40%给予奖励,并郑重承诺为举报人采取保密措施,以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7、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及酒店财、物,若需处理必须按程序申请报废,经核查落实确系达到报废条件后,由财务部汇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8、物业保安部必须认真把关,未有财务出具的收款收据及负责人签字的出闸表不得予以擅自放行,放行前需与财务部再次请示沟通,杜绝出现失职行为。9、各种废品(除大中型固定资产外)的处理收入,所得 70%上交财务部进“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员工医疗用款和日常员工活动支出。本文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务采购部2009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