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家、省、市、区国家、省、市、区政策扶持标准及说明汇总一览表政策扶持标准及说明汇总一览表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扶持标准及条件说明 备注01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14 年-16 年有效期三年)五 、 鼓 励 高 校 院 所 成 果 在 蓉 转 移 转 化 。 支 持 国 内 外 高 校 院 所 在 蓉 建 设 独 立 法 人 的 新 型 产 业 研 究 院 等 技 术 转 移 、 孵 化 中 介 机 构 , 鼓 励 其促 成 国 内 外 高 校 院 所 技 术 成 果 向 我 市 企 业 转 化 , 按 技 术 合 同 中 实 际
2、发 生 技 术 交 易 额 的 2%给 予 中 介 机 构 年 度 最 高 200 万 元 的 补 贴 。支 持 在 蓉 高 校 与 我 市 企 业 联 合 开 展 技 术 攻 关 、 产 品 研 发 , 按 实 际 发 生 技 术 交 易 额 的 3%给 予 企 业 年 度 最 高 200 万 元 补 贴 , 按 实 际 发生 技 术 交 易 额 的 3%给 予 高 校 研 发 团 队 每 个 项 目 最 高 100 万 元 补 贴 。七 、 鼓 励 高 校 院 所 科 技 人 才 和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 支 持 在 蓉 高 校 院 所 在 编 在 岗 科 技 人 才 兼 职 从
3、 事 创 新 创 业 活 动 。 通 过 “企 业 提 需 求 +高校 院 所 出 编 制 +政 府 给 支 持 ”的 模 式 , 支 持 在 蓉 高 校 院 所 与 企 业 共 同 吸 引 集 聚 一 批 海 内 外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 对 带 技 术 、 带 项 目在 蓉 新 领 办 企 业 的 高 校 院 所 两 院 院 士 、 国 家 及 省 “千 人 计 划 ”创 新 人 才 入 选 者 、 成 都 人 才 计 划 创 新 人 才 入 选 者 、 “长 江 学 者 ”等高 层 次 人 才 , 给 予 100 万 元 资 助 。 对 国 内 外 高 校 院 所 硕
4、士 学 历 或 副 高 职 称 以 上 科 技 人 才 带 技 术 、 带 项 目 在 蓉 新 领 办 企 业 , 给 予 20万 元 资 助 。 鼓 励 在 蓉 高 校 在 校 学 生 到 校 院 地 共 建 的 创 新 创 业 载 体 创 新 创 业 , 创 新 创 业 实 践 业 绩 可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入 学 分 。 对 成 都市 与 在 蓉 高 校 及 企 业 联 合 培 养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领 域 在 职 硕 ( 博 ) 士 给 予 50%学 费 资 助 。九 、 支 持 在 蓉 高 校 院 所 共 建 研 发 创 新 平 台 。 支 持 在 蓉 高 校
5、 校 际 之 间 以 及 与 院 所 、 企 业 共 建 国 家 级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 并 给 予 200万 元 资 助 。 对 高 校 院 所 新 获 批 的 国 家 级 重 点 ( 工 程 ) 实 验 室 、 工 程 ( 技 术 ) 研 究 中 心 , 给 予 100 万 元 的 资 助 。成都市0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 府 发 2015 27号( 十 五 ) 加 大 对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的 补 贴 力 度 。 对 在 校 大 学 生 和 毕 业 5 年 内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 在 工 商 部 门 注 册 或 民
6、政 部 门 登 记 , 以 及 其 他依 法 设 立 、 免 于 注 册 或 登 记 的 创 业 实 体 ( 如 开 办 网 店 、 农 业 职 业 经 理 人 等 ) , 给 予 1 万 元 创 业 补 贴 。 在 高 校 或 地 方 各 类 创 业园 区 ( 孵 化 基 地 ) 内 孵 化 的 创 业 项 目 , 每 个 项 目 给 予 1 万 元 补 贴 。 同 一 领 创 主 体 有 多 个 创 业 项 目 的 , 最 高 补 贴 可 达 到 10 万 元 。( 十 六 ) 加 大 对 青 年 创 新 创 业 的 扶 持 力 度 。 组 织 实 施 “四 川 青 年 创 业 促 进 计
7、 划 ”, 向 符 合 条 件 并 通 过 评 审 的 创 业 青 年 发 放 310 万 元免 息 、 免 担 保 的 创 业 资 金 贷 款 , 贷 款 周 期 为 3 年 , 并 一 对 一 匹 配 专 家 导 师 开 展 创 业 帮 扶 。 科 技 型 小 微 企 业 招 收 高 校 毕 业 生 达到 一 定 比 例 的 , 可 申 请 不 超 过 200 万 元 的 小 额 贷 款 , 并 享 受 财 政 贴 息 。 加 强 银 行 业 机 构 与 团 委 合 作 , 鼓 励 银 行 业 机 构 创 新 设计 “青 年 创 业 ”贷 款 。 落 实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政 策 ,
8、 加 大 对 创 业 青 年 的 金 融 支 持 力 度 。( 十 七 ) 吸 引 海 外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 通 过 省 “千 人 计 划 ”引 进 的 海 外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给 予 50 万 100 万 元 的 资 助 , 引 进 的创 新 创 业 团 队 给 予 200 万 500 万 元 资 助 。 对 持 有 外 国 人 永 久 居 留 证 的 外 籍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办 科 技 型 企 业 等 创 新 创 业 活 动 , 给予 中 国 籍 公 民 同 等 待 遇 。 完 善 高 层 次 人 才 社 会 服 务 机 制 , 落 实 引
9、 进 人 才 社 会 养 老 、 医 疗 保 障 、 配 偶 就 业 、 子 女 入 学 等 保 障 措施 。( 十 八 ) 强 化 对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载 体 的 支 持 。 经 评 审 符 合 条 件 的 创 新 创 业 俱 乐 部 , 可 申 请 100 万 300 万 元 左 右 的 资 金 补 助 , 用 于 创新 创 业 培 训 、 项 目 孵 化 和 设 备 购 置 等 。 规 模 较 大 、 成 效 突 出 的 创 新 创 业 俱 乐 部 , 经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的 , 可 申 请 连 续 资 金 补 助 。经 评 审 符 合 条 件 的 大 学 生 创 新
10、 创 业 园 ,根 据 其 规 模 和 发 展 情 况 ,可 申 请 100 万 500 万 元 的 资 金 补 助 , 主 要 用 于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孵 化 平 台 建 设 、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及 项 目 资 助 、 创 新 创 业 辅 导 培 训 等 。( 十 九 ) 加 大 孵 化 器 建 设 支 持 力 度 。 利 用 工 业 用 地 建 设 的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 在 不 改 变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服 务 用 途 的 前 提 下 , 其 载体 房 屋 可 按 幢 、 层 等 有 固 定 界 限 的 部 分 为 基 本 单 元 进 行 产 权 登
11、记 并 出 租 或 转 让 。 对 申 报 国 家 高 新 区 的 省 级 高 新 区 孵 化 器 和 各市 ( 州 ) 重 点 建 设 的 孵 化 器 给 予 专 项 支 持 500 万 1000 万 元 。 对 新 认 定 的 国 家 级 孵 化 器 给 予 专 项 项 目 支 持 50 万 100 万 元 。四川省03 2015 年 度 成 都市 科 学 技 术 奖 1、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奖 金 数 额 分 别 为 特 等 奖 16 万 元 、 一 等 奖 8 万 元 、 二 等 奖 4 万 元 、 三 等 奖 2 万 元 。2、 专 利 奖 奖 金 数 额 分 别 为 金
12、奖 8 万 元 、 银 奖 4 万 元 、 优 秀 奖 2 万 元 。 成都市的 申 报一 、 对 新 建 的 成 都 市 科 技 创 业 苗 圃 , 给 予 其 运 营 机 构 一 次 性 30 万 元 的 经 费 资 助 。 市 科 技 创 业 苗 圃 应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1、 发 展 方 向 明 确 ,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规 定 ; 能 够 动 态 统 计 和 管 理 入 驻 科 技 创 业 团 队 运 行 情 况 、 发 展 需 求 等 相 关 信 息 , 并 按 要 求 上 报市 级 科 技 创 新 服 务 平 台 。2、 具 有 可 供 科 技 创
13、业 团 队 使 用 的 场 地 面 积 不 少 于 1000 平 方 米 , 能 够 提 供 电 话 、 网 络 接 入 、 办 公 桌 椅 等 基 本 的 办 公 设 施 和 会 议室 、 展 示 室 等 公 共 服 务 场 地 , 对 具 备 “投 资 +孵 化 ”功 能 的 新 型 孵 化 载 体 场 地 面 积 标 准 可 适 当 降 低 。3、 建 立 了 创 业 导 师 工 作 机 制 , 具 备 专 门 的 服 务 团 队 ( 包 括 创 业 项 目 联 络 员 、 创 业 辅 导 员 等 ) , 能 够 提 供 创 业 咨 询 、 辅 导 、 培 训 服务 及 基 本 的 法
14、律 、 会 计 、 知 识 产 权 等 服 务 。4、 入 驻 的 科 技 创 业 团 队 不 少 于 10 个 , 且 为 新 入 驻 的 科 技 创 业 团 队 提 供 物 理 空 间 和 创 业 服 务 的 免 费 时 间 在 6 个 月 以 上 。 科 技 创 业团 队 所 研 发 的 项 目 应 符 合 我 市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或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的 发 展 要 求 。成都市二 、 对 新 建 的 成 都 市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 给 予 其 运 营 机 构 一 次 性 50 万 元 的 经 费 资 助 。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应 同 时 具 备
15、 下 列 条 件 :1、 发 展 方 向 明 确 ,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五 条 规 定 ; 能 够 动 态 统 计 和 管 理 在 孵 企 业 1运 行 情 况 、 发 展 需 求 等 相 关 信 息 , 并 按 要 求 上 报 市 级科 技 创 新 服 务 平 台 。 专 业 孵 化 器 还 应 具 有 明 确 的 产 业 定 位 , 发 展 方 向 应 专 注 于 某 一 特 色 细 分 产 业 。2、 可 自 主 支 配 的 孵 化 场 地 面 积 达 10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近 郊 区 县 达 8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远 郊 市 县 达 5000 平 方 米
16、 以 上 ) ; 专 业 孵 化器 可 自 主 支 配 的 孵 化 场 地 使 用 面 积 达 8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近 郊 区 县 达 5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远 郊 市 县 达 3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 其中 , 在 孵 企 业 使 用 的 场 地 面 积 占 场 地 总 面 积 的 75%以 上 。3、 可 自 主 支 配 场 地 内 的 在 孵 企 业 应 达 50 家 以 上 (近 郊 区 县 达 30 家 以 上 , 远 郊 市 县 达 20 家 以 上 ); 专 业 孵 化 器 可 自 主 支 配 场 地 内的 在 孵 企 业 应 达 30 家
17、以 上 ( 近 郊 区 县 、 远 郊 市 县 达 20 家 以 上 ) , 且 其 主 营 业 务 应 与 孵 化 器 的 专 业 定 位 一 致 。4、 形 成 了 创 业 导 师 工 作 机 制 和 服 务 体 系 , 能 够 提 供 创 业 咨 询 、 培 训 、 辅 导 服 务 以 及 政 策 、 法 律 、 财 务 、 投 融 资 、 知 识 产 权 、 企 业管 理 、 人 力 资 源 、 市 场 推 广 、 信 息 咨 询 等 服 务 。 专 业 孵 化 器 还 应 围 绕 特 定 技 术 领 域 , 在 服 务 内 容 、 运 行 模 式 上 实 现 专 业 化 服务 , 并
18、 提 供 公 共 技 术 平 台 服 务 。成都市三 、 对 新 建 的 成 都 市 科 技 企 业 加 速 器 , 给 予 其 运 营 机 构 一 次 性 100 万 元 的 经 费 资 助 。 企 业 加 速 器 应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1、 发 展 方 向 明 确 ,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 能 够 动 态 统 计 和 管 理 高 成 长 企 业 2运 行 情 况 、 发 展 需 求 等 相 关 信 息 , 并 按 要 求 上 报 市级 科 技 创 新 服 务 平 台 。2、 可 自 主 支 配 场 地 面 积 在 3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 其 中
19、 可 供 高 成 长 企 业 使 用 的 场 地 不 少 于 总 面 积 的 75%, 且 能 够 提 供 小 试 、 中 试 和 批 量 生产 的 专 业 化 、 个 性 化 的 厂 房 以 及 公 共 服 务 场 地 。3、 通 过 自 建 、 引 进 或 整 合 各 方 资 源 等 方 法 , 为 入 驻 的 高 成 长 企 业 提 供 研 发 创 新 的 公 共 技 术 服 务 平 台 , 提 供 与 科 研 机 构 进 行 科 技 成果 转 化 和 技 术 转 移 的 服 务 。4、 入 驻 的 高 成 长 企 业 不 少 于 20 家 , 且 能 够 为 入 驻 的 企 业 提 供
20、 各 种 个 性 化 、 专 业 化 、 网 络 化 、 市 场 化 的 服 务 , 包 括 : 共 性 技 术 开发 、 检 测 中 试 、 管 理 咨 询 、 市 场 信 息 、 融 资 担 保 、 人 力 资 源 、 认 定 认 证 、 专 利 代 理 、 国 际 合 作 , 以 及 法 律 、 税 务 、 会 计 、 审等 。成都市04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四 、 对 新 建 的 成 都 市 科 技 专 业 楼 宇 , 给 予 楼 宇 管 理 单 位 一 次 性 50 万 元 的 经 费 资 助 。 专 业 楼 宇 应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1、 发 展 方 向 明
21、 确 ,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能 够 动 态 统 计 和 管 理 入 驻 企 业 运 行 情 况 、 发 展 需 求 等 相 关 信 息 , 并 按 要 求 上 报 市 级 科 技创 新 服 务 平 台 。2、 科 技 专 业 楼 宇 所 在 的 区 政 府 明 确 了 楼 宇 的 产 业 定 位 , 并 制 订 了 促 进 楼 宇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3、 楼 宇 管 理 单 位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 楼 宇 产 权 清 晰 , 无 纠 纷 。 可 自 主 提 供 给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企 业 租 用 的 场 地 相 对
22、连 接 , 商 务 面 积 达 10000平 方 米 以 上 ( 近 郊 区 县 达 8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远 郊 市 县 达 5000 平 方 米 以 上 ) 。4、 入 驻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企 业 的 数 量 达 50 家 以 上 (近 郊 区 县 达 30 家 以 上 , 远 郊 市 县 达 20 家 以 上 ), 且 使 用 面 积 占 楼 宇 已 出 租 面 积 的50%以 上 。 入 驻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企 业 的 主 营 业 务 应 属 于 研 发 设 计 服 务 、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 检 验 检 测 服 务 、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服
23、务 、 信 息 技 术成都市服 务 、 数 字 内 容 服 务 、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 生 物 技 术 服 务 等 领 域 。五 、 对 新 建 的 成 都 市 科 技 产 业 化 基 地 , 给 予 其 运 营 机 构 一 次 性 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经 费 资 助 。 新 建 的 成 都 市 科 技 产 业 化 基 地 应 同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1、 基 地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规 划 , 应 具 有 科 学 性 、 前 瞻 性 和 可 实 施 性 ,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八 条 规 定 。 规 划 的 主 导 产 业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24、, 主 导 产 业的 细 分 领 域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 基 地 所 在 的 区 ( 市 ) 县 政 府 与 在 蓉 高 校 形 成 了 合 作 共 建 的 机 制 , 制 定 了 促 进 基 地 产 业 发 展 的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和 统 计 指 标 体 系 , 形 成了 政 府 引 导 下 的 基 地 产 业 链 协 同 机 制 , 设 立 了 基 地 运 营 及 管 理 机 构 。3、 基 地 产 业 链 企 业 、 研 发 和 服 务 机 构 相 对 聚 集 , 建 立 了 产 业 ( 技 术 ) 联 盟 ; 可 供 企 业 入 驻 的 场 地 面 积 达
25、8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 入 驻 的骨 干 企 业 3不 少 于 8 家 ; 科 技 型 中 小 微 企 业 不 少 于 60 家 , 并 与 骨 干 企 业 形 成 了 生 产 配 套 或 协 作 关 系 。 基 地 科 技 投 入 达 到 销 售收 入 3 以 上 。4、 基 地 拥 有 研 发 设 计 、 科 研 条 件 、 技 术 交 易 、 创 业 孵 化 、 知 识 产 权 、 投 融 资 等 专 业 服 务 机 构 或 平 台 , 其 功 能 与 能 力 符 合 基 地 产 业 的发 展 需 求 , 并 与 产 业 链 企 业 建 立 合 作 关 系 。成都市六 、 对 已
26、 建 载 体 的 补 贴 : 建 立 支 持 创 新 创 业 载 体 发 展 的 长 效 机 制 , 每 年 对 创 新 创 业 载 体 在 人 才 引 进 、 硬 件 建 设 、 服 务 提 升 、 产 出 效 果等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 对 评 价 优 秀 的 , 由 市 级 资 金 给 予 其 运 营 机 构 最 高 100 万 元 的 补 贴 经 费 。 成都市一 、 创 新 创 业 载 体 类1 众 创 空 间 : 支 持 建 设 低 成 本 、 便 利 化 、 全 要 素 、 开 放 式 的 众 创 空 间 , 经 费 不 超 过 300 万 元 ; 支 持 引 进
27、国 内 外 知 名 创 新 型 孵 化器 运 营 机 构 来 蓉 建 设 载 体 , 经 费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 支 持 “创 业 飞 地 ”建 设 , 经 费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2 专 业 孵 化 器 : 围 绕 互 联 网 、 大 数 据 、 信 息 安 全 、 生 物 医 药 、 文 化 创 意 、 电 子 商 务 等 新 兴 产 业 , 建 设 专 业 化 、 网 络 化 、 特 色 化孵 化 器 , 或 对 现 有 专 业 孵 化 器 进 行 改 造 升 级 , 经 费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3 创 新 创 业 基 地 : 引 导 和 支 持 工 业
28、园 区 、 企 业 , 以 及 有 条 件 的 工 业 总 部 、 商 务 楼 宇 通 过 升 级 改 造 , 打 造 各 类 新 型 创 业 创 新 基地 , 经 费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 支 持 在 蓉 高 校 院 所 与 所 在 区 ( 市 ) 县 利 用 高 校 院 所 周 边 存 量 土 地 和 楼 宇 联 合 建 设 各 类 创 新 创 业 载体 , 经 费 不 超 过 1000 万 元 。4 企 业 加 速 器 : 围 绕 四 川 省 五 大 高 端 成 长 型 产 业 和 成 都 市 优 势 特 色 产 业 , 新 建 新 兴 产 业 加 速 器 , 经 费 不 超
29、过 300 万 元 。5 创 新 要 素 广 场 : 围 绕 微 创 团 队 和 科 技 型 中 小 微 企 业 的 需 求 , 建 设 创 新 要 素 广 场 , 引 进 各 类 创 业 服 务 机 构 , 实 现 科 技 金 融 、 创业 交 流 和 教 育 、 创 业 孵 化 、 政 务 服 务 等 功 能 集 成 , 构 建 创 新 创 业 生 态 圈 。05关于组织申报小微企业“两创示范”中央专项资金 2015 年科技项目的通知二 、 创 新 创 业 活 动 : 开 展 “创 业 天 府 菁 蓉 汇 ”主 体 活 动 、 训 练 营 、 创 享 会 、 创 业 大 赛 等 创 新 创
30、 业 系 列 品 牌 活 动 , 经 费 不 超 过 50 万元 。中 央政 策06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高 校 院 所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资 助 :1、 创 业 资 助 : 国 内 外 高 校 院 所 硕 士 学 历 或 副 高 级 职 称 以 上 科 技 人 才 带 技 术 、 带 项 目 、 带 资 金 在 蓉 创 办 企 业 , 注 册 资 本 不 少 于 50 万 元 ,申 请 人 自 有 资 金 或 技 术 入 股 持 股 比 例 不 低 于 30%, 企 业 注 册 成 立 时 间 不 超 过 三 年 。 创 业 项 目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国
31、内 领 先 的 核 心技 术 , 并 已 完 成 小 试 和 样 品 试 制 等 , 具 有 较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和 产 业 化 潜 力 , 属 于 我 市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 特 色 优 势 产 业 、 现 代 服 务 业和 都 市 现 代 农 业 相 关 领 域 。资 助 金 额 : 创 业 资 助 立 项 资 助 对 象 一 次 性 给 予 20 万 元 经 费 资 助 ;2、 创 新 服 务 资 助 : 在 蓉 高 校 教 师 ( 已 取 得 副 高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或 取 得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 全 职 或 兼 职
32、服 务 企 业 , 担 任 在蓉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 开 展 关 键 技 术 合 作 研 发 ,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服 务 , 在 企 业 技 术 升 级 和 新 产 品 研 发 方 面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 与 相 关 企 业的 合 作 时 间 在 两 年 以 上 。 研 发 项 目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国 内 领 先 的 核 心 技 术 , 并 已 完 成 小 试 和 样 品 试 制 等 , 具 有 较 好 的 市 场 前 景和 产 业 化 潜 力 , 属 于 我 市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 特 色 优 势 产 业 、 现 代 服 务 业 和
33、 都 市 现 代 农 业 相 关 领 域 。资 助 金 额 : 对 创 新 服 务 资 助 立 项 资 助 对 象 一 次 性 给 予 10 万 元 经 费 资 助 。市科技局07 武侯区对新办企 1、在武侯区新办的生产型企业,年纳税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从企业纳税之日起,第一、二年,政府按企业解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 武侯区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武委发200415 号)税(以下简称“四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扶持;第三、四、五年,分别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80、60、40给予扶持。 2、在武侯区新办的大型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贸企业,主办市场的企业自营和物业管理年纳税额在
34、200 万以上的,从企业纳税之日起,第一年,政府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80给予扶持;第二、三年,分别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60、40给予扶持。在武侯区新办的商贸、服务、餐饮企业,年纳税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从企业纳税之日起,第一年,政府按企业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80给予扶持;第二年,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给予扶持。 3、在武侯区新办的建筑安装企业,年纳税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从企业纳税之日起,第一年,政府按企业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80给予扶持;第二、三年,分别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60、40给予扶持。 4、在武侯区新办的房地产企
35、业且开发项目在我区范围内,年纳税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从企业纳税之日起,第一年,政府按企业解缴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3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40给予扶持(商业房产项目按营业税和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4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给予扶持);第二年,按其解缴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2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30给予扶持(商业房产项目按照营业税和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3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40%给予扶持)在我区注册的房地产企业,使用区外土地开发并单独核算的项目,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60给予扶持。08武侯区对重点优势企业的扶持政策(武委
36、发200415 号)享受完新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后,年纳税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重点优势企业和 200 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且税收较上年增长 15以上(其中工业企业增长 10以上),政府每年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30给予扶持(按自然年度统计,不重复享受);年纳税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且税收较上年增长 15以上,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20给予扶持(商业房产项目按 30给予扶持)。享受完新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后,年纳税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重点优势企业和 200 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且税收较上年增长 15以上(其中工业企业增长 10以上),政府每年按其解缴“四税”
37、地方留成部分的 30给予扶持(按自然年度统计,不重复享受);年纳税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且税收较上年增长 15以上,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20给予扶持(商业房产项目按 30给予扶持)。 武侯区09武侯区对企业法人代表的奖励政策(武委发200415 号)政府上年解缴“四税”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次年给予 1 万元的奖励;对解缴“四税”在 1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次年按企业解缴“四税”的 1给予奖励。 其它政策 1、投资入户: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或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 2
38、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外资按现汇价折换后计算,下同),可办理 1 名人员的户口迁入,实际投资额超过 200 万元的,按每增加 100 万元解决 1 人入户的标准递增。2、引资入户: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为本市城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从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外引进投资额在 8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可将引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引资时间自 2003 年 3 月 31 日起计算)。 3、纳税人员入户: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 3 年累计纳税达 20万元或 1 年内纳税达 10 万元,可将纳税人
39、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4、获省部级以上荣誉人员入户: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可按规定办理入户。 5、购房入户 (1)、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房,不含二手房),购房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 120 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户口;购房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 周岁以下,下同)的户口;购房金额在 15 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 60 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 1 人的
40、户口。购买两套及两套以上商品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合并计算。 (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它非住宅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购房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以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户口;购房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房金额在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户口。武侯区10 都市休闲旅游企 业优惠扶持 (一)我区新评定达标的五星级、四星级酒店,且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经区旅游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 50 万元、2
4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我区新评定达标的 A 级景区,经区旅游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 5A 级 50 万元、 级 40 万元、 级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 4A3A 励。 武侯区(三)在我区新办的文化创意企业,年度贡献在 50 万元以上的,经区文化主管部门认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前两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给予 100%扶持,后三年分别给予 80%、60%、40%扶持。以上企业在我区正常纳税后,购置办公用房的(不包括经营用房)按每平方米 300500 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1000 平万米。11 现代商务商贸业 优惠扶持(一)新进入成都市的国际行业排名前 10 强和国内排名前 3
42、 强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我区并新办具有结算功能机构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在我区新办的国际行业排名前 10 强和国内排名前 3 强的专业服务机构,自企业正常纳税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是指四税之和的区级地方留存部分,下同)分别给予 80%、60%、40%扶持。(二)新入驻我区并在我区纳税的金融法人机构及非法人金融纳税机构和在我区纳税的并由我区监管的准金融机构,对我区年度贡献(是指在我区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四税之和,下同)在 200 万元以上的,经区金融主管部门认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分别给予 80%
43、、60%、40%扶持。以上企业在我区正常纳税后,购置办公用房的(不包括经营用房)按每平方米 300-500 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2000 平方米。在我区新设立的资金规模超过 1 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经区金融主管部门认定,按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的 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三)在我区新办的商贸流通企业,年度贡献在 200 万元以上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分别给予 80%、60%、40%扶持。(四)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在我区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建立销售专区、开设旗舰店并实现年度线上交易额超过 500 万元
44、以上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前两年入网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我区专业市场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网络在线交易并进入全国性行业网站排名前 10 位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平台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对承担开发并参与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的我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后,市场内 50%以上的商户(企业)使用该平台进行交易,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给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10 万元奖励。入驻我区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并缴纳了办公场地租金的电子商务企业,凡达到以下条件的,且以后每年度相应增幅达到 50%以上,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前两年 100%,后三年 6
45、0%、30%、10%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 平方米;对入驻我区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并已享受免租扶持的电子商务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未达到以下条件将不再享受免租优惠:1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上一年度在线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2提供数字认证、平台建设、网上支付、远程数据管理等服务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上一年度贡献达到 20 万元。武侯区12 科技研发服务企 业优惠扶持(一)在我区新办的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科技服务、科技中介、研发中心、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数字新媒体等业务的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年度贡献在 20 万元以
46、上的,经区科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前两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给予 100%扶持,后三年分别给予 80%、60%、40%扶持。(二)科技研发服务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经区科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可优先立项,按项目产业化程度,给予企业 5-30 万元的技术开发项目支持;根据项目产业化程度,且年度贡献达到 30 万元,对争取到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资金扶持的项目,可按实际到位资金的 20-40%给予匹配资助,对争取上级资金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由区政府根据“一事一议”原则议定。(三)新引进的从事科技研发、设计、服务的企业,年度贡献在 50 万元以上
47、的,经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认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前两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给予 100%扶持,后三年分别给予 80%、60%、40%扶持。武侯区13 企业上市扶持政 策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中,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成为“重中之重”,鼓励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通过股改上市、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成功上市的企业将获得区政府 200 万元的资金扶持。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正在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将后备企业分为培育型、成长型、创新型,进行分类辅导,200 万元的资金扶持将通过五段式扶持的方式,分阶段地扶持企业。”据了解,申请上市企业完成改制,将获得 50 万元扶持;辅导阶段、上市申
48、报阶段、核准发行阶段将获得 60 万、20 万、20 万的资金扶持,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将获得 50 万专项资金。不仅如此,辖区内成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到位后,凡投资地在本辖区,上市企业还将按比例获得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等“四税”解缴扶持奖励。武侯区14 品牌扶持优惠政 策 我区将对新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的“中国名牌”或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的“四川名牌”称号的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奖励外,由区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 40 万元、3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工商局认 武侯区定的“省著名商标”和“市著名商标”的企
49、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奖励外,由区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 40 万元、3 万元和 1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15成都市武侯区专利扶持资金使用办法资助标准(一)发明专利 3000 元/件;(二)实用新型专利 1000 元件;(三)外观设计专利 500 元件;(四)涉外专利 10000 元件。武侯区一、支持人才集聚第一条 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武侯精英引领计划”项目的人才到我区创新创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项目经费补助。第二条 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新创业。对高校院所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经评审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项目经费补助。第三条 鼓励大学生到武侯区创新创业。对大学生到武侯区创新创业,经评审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 5 万元的项目经费补助。武侯区二、支持载体建设第四条 支持新建、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和支持区内高校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新建、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实际情况经评审认定按照新建、改造装修费的 20%,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经费补助。第五条 对入驻区政府自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