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美丽河库渠 建设美好新家园城关三小孟繁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江河湖泊等这些水资源是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它维护着生态的平衡,是发展需要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人们保护意识的淡薄、缺失,使得我国河湖管理保护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以至河道干涸、水库断水、湖泊萎缩、水环境状况恶化,河湖功能退化,甚至造成有些地方人们用水困难。就此党中央、国务院 2016 年 12 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管理中全面推行河长制,充分彰显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2017 年 4 月 6日,我县县委、县政府印
2、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澄办字201722 号) ,明确了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担任,总警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明确了县境内洛河、县西河、大浴河、马村河、孔走河、长宁河的县级河长及河道警,从而加强了澄城河道保护管理、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澄城河库渠保护管理水平。同学们,加强河库渠保护管理,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参与、鼎力支持。作为澄城的一员,我希望我们大家能够一起行动起来,参与到保护“美丽河库渠 建设美好新家园”的行动中来。做到:从小树立节约用水意识,拧紧水龙头,减少水流失。学会
3、循环利用水资源,爱护供水、排水等公共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做破坏水库,河道,水渠壁的事情,不向河库渠里扔垃圾废弃物等,不排放臭水、污水;加强监督并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坚决制止身边的破坏和污染水资源行为。爱护森林资源,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不乱砍滥伐、破坏林地,防止水土流失。不侵占河库渠,不乱占滥用水域岸线,保护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爱护水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不私自去有小河,小溪,水库,水渠的地方玩;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到有人落水需要救援,应大声帮忙呼救,将近身的木棍、木板抛下,让遇险者可以抓住漂浮物,绝对不擅自下水施救。保护河库渠,事关人民群众福祉。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于河库渠的管理保护中去,实现“活水兴域、水润澄城”,使我们澄城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