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孙琪光 2014.12.26,主要内容,一、近年来我院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 决措施 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常见的注意事项 四、近年来出台的政府采购部门性、地方 性法规制度,一、近年来我院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我院自2006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在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强化服务意识为主线,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 2、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3、政府采购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二、政府采购管理
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问题1: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效率不高 由于科研项目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目执行不一致,因此不能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还有的零星维修工程类采购项目由于年初无法确定全年具体维修金额,因此存在边采购边申报或先采购后申报的现象,使得实际采购与预算脱离,无法达到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目的。 解决措施: 建议各采购单位在科研项目申请获批后,根据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中预算明细事前一次性办理政府采购申报手续,待科研项目经费到位后陆续采购;对于维修工程类采购项目可以年初事前估算采购金额,实际发生后若有差异,再增办一次采购。另外,在办理采购申请时,所填写的用途、
3、基本技术配置参数、特殊情况说明要用标准书面用语,以免引起歧义。,问题2、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相结合不够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的现象,这不仅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也浪费了财政资源。(案例) 解决措施: 1.各单位要依据省级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辽农院财字201410号)采购满足本单位基本需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对于未列入标准中的其他办公设备和家具,以及专业类设备应当按照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购置。 2.在固定资产新增环节,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要相互沟通协调,将拟购买的仪器设备与本单位已有资产进行核对,对确实需要购买的资产才办理政府采购申
4、报手续。,问题3、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个别单位认为只要填写好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审批表就可以了,对于后期采购计划的执行、验收等环节形成的资料没有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统一归集保存,为后期项目的查阅、检查等工作带来不便。 解决措施: 1.对于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操作的招标类项目,需要存档的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总结报告、合同、履约验收意见、政府采购审批表、进口产品论证信息等。 2.对于部门自行操作的询价类采购项目,需要存档的资料:合同、履约验收意见、询价说明、报价单、进口产品论证信息等。另外,针对农资类采购量大
5、、采购频繁的特点,颁布了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财务处关于调整农资类项目政府采购报销支付手续的通知(辽农院财字20137号),按照文件规定,农资类采购报销支付时不需提供三家报价单。,问题4、政府采购定点企业覆盖范围小 目前,财政部门对会议、培训、印刷类采购实行定点管理,这些定点企业大多位于一线城市的市区,而农业科研的试验地多分布至县、乡、镇等地,组织召开的某些小型学术交流会、培训会多在县区,面对的培训对象多为农民,印刷的产品多为发放给农民的技术宣传手册等,定点采购无形中给科研工作造成诸多不便。 解决措施: 今年5月,在财政厅采购办举办的部分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我们也提出了这个问题,财政厅采购
6、办姜处长给出的答复为考虑到农业科研的特殊性,只要会议、培训、印刷支出合情合理且符合标准,是可以的。我们在申报采购时,在特殊情况说明中将理由陈述清楚,申请询价采购即可。,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常见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 采购进口产品注意事项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中明确阐述了进口产品的界定、进口产品采购原则、进口产品审批规定等。 1.进口产品界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进口产品采购原则。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
7、品。 3.进口产品审批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需要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专家签到信息表(4)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注意:专家组应当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注意事项(二)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付款方式 货物类:没有首付,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0%-95%,留10%-5%质保金。 工程类:首付不超过30%,留10%-5%质保金。按工程季度付款。 2.补
8、充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后,认为原合同中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内容需要补充的情况下,往往需要签订补充合同。 签订补充合同时要注意:补充合同要与主合同的标的物相关联,补充合同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的10%,时间必须在主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签订。,注意事项(三) 单一来源采购问题 目前,我省对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非常严格,于2014年9月23日新颁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财2014526号),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公式、审批及组织实施做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文件。 注意事项(四)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注意事项 我院依据省财政厅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
9、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采2010418号)于2013年11月20日颁布了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农院发2013)143号),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一般程序等做了规定。特别强调一点:部门自行操作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操作的采购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具体内容请参见文件。,注意事项(五) 政府采购网上操作注意事项,1 、各单位管理员账号问题 YS+本单位预算编码水稻所YS117015,风沙所YS 117016, 水保所YS 117017,蚕业所YS 117018, 经作所YS 117019,果树
10、所YS 117020, 生物所YS 117021,海南YS 117023。,2 、IE浏览器设置问题 进入工作区-信息维护-浏览器设置按照系统提示设置浏览器。 或者进入使用帮助-IE环境设置须知,下载设置手册。,原因:计划使用的预算为手动录入的预算指标,3、关联预算指标问题 (1)支付申请时,页面上只有一个支付完成。没有生成支付申请的选项。,年初部门预算(1号文)中政府采购(直接支付)项目的指标都是由国库导入的,不需要手动录入。如果计划使用的预算为手动录入预算指标,需要在预算管理中,将手动录入预算指标与国库导入预算指标进行关联。 预算管理-选择手动录入的指标-点击“关联预算指标”-选择国库导入
11、的指标-下一步-选择采购计划以及向下的三个箭头-关联完成,4、采购计划变更问题 适用情况:计划已经审核通过,录合同时发现数量不够,需要修改采购数量或者技术参数。 系统提供“采购计划变更”流程。点击“采购计划变更”-未提交-新增。 注意:以下内容采购计划变更时无法修改: (1)计划金额 (2)预算指标 (3)采购方式,5、采购方式变更问题 适用情况:计划已经审核通过,需要修改采购方式。 点击“采购方式变更”-未提交-新增。 6、重立项与作废问题 适用情况: 计划已经申报完毕,发现预算指标、金额、技术参数选择错误。 两种方式: (1)计划重立项:原计划会作废。新计划与原计划有关联关系。注意:重立项
12、时采购计划名称不能更改。 (2)计划作废,重新申报,计划作废需要审批。,7、计划审核情况表上印章和底纹问题,打印计划审核情况表时,页面无电子印章和底纹。 无公章问题:退出当前用户。进入首页登陆框,在登陆按钮的下方,点击“下载印章显示程序”。下载安装后,印章即可显示。,页面无底纹:点击工具-internet 选项-高级-正在打印-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在此处前面打钩即可。,8、计划结项问题 适用情况:实际录入的合同金额小于申报的计划金额,计划有余额,余额如何使用? 进入“计划结项管理”中,找到相应计划,点击“进入结项”。计划的剩余金额自动回到预算金额中,在下一次申报计划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 注意:
13、计划结项后,计划就不能进行使用。要确保计划执行完毕后,再进行此操作。 最好在整个计划已经支付完成后,再结项。 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合同审核通过后就进行结项。但是结项后,不可以在更改合同。,9、零散供应商问题 (1)录入合同时,在供应商列表中,未找到该供应商 原因:A 该供应商可能未注册。B 注册了,未办理入库手续 另:如果是小额采购(一般5万元以下),系统中提供“虚拟供应商”。在供应商名称处输入:零散供应商,点击查询。选择该供应商即可。供应商选择了零散供应商,合同系统自动审核,审核周期为1天。,10、验收问题 (1)验收单。 采购人填写验收单界面中,有上传附件功能。该附件不是必须上传的。 A
14、由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操作的需要上传验收单 B单位自行组织操作的可以不用上传验收单 11、支付申请 (1)支付申请在国库环节,发现供应商银行帐号错误? 在国库系统中点击“作废”。作废后,需要国库将作废信息导入到政府采购网之后,进入“支付变更申请”界面,可以修改供应商银行帐号。填写好后,再次提交审核。(具体见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四、近年来出台的政府采购部门性、地方性法规制度,(一)部门性法规制度: 1.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在沈单位政府采购规程(辽农院财字20098号); 2.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财务处关于做好公务印刷实施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农院财字20134号); 3.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财
15、务处关于调整农资类项目政府采购报销支付手续的通知(辽农院财字20137号); 4.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农院发2013)143号); 5.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财务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农院财字20147号)。 (二)地方性法规制度 1.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06698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辽财采2008886号) 4.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采2010418号) 5.关于辽宁省省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3834号) 6.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财2014526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