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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第12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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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与劳动保护管理,第一节 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采取和建立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和制度,通过提供经济和物质帮助及服务,帮助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并增进全体劳动者和公民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以期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活动的总称。 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公共卫生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于指导、规范社会保障的实施;同时,国家社会保障的决策者和监管者,担负着组织、领导、实施和管理社会保障的运行工作。,一、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发展 1. 形成阶段 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是以19世纪

2、80年代的德国三部法案的制定为标志。1883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1884年通过了工伤保险法,1889年又实行了老年与病残强制保险法。 这三部法案的制定揭开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由此,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制度开始逐渐正规化,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社会制度的社会保障,它是为了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而形成的。它是一种由特定的机构和设施加以保证的规范体系。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将初始的社会救助或社会保障发展为较完备的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主要表现为: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险覆盖面不仅仅是贫民,几乎包容了所有劳动者及社会成员;保险项目可随本国国情进行

3、设定,由政府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这三项法案在德国实施,使德国缓解了由各种社会问题带来的社会动荡,经济发展增长迅速。 保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当政时期首先推出,是各方面原因促成的。主要为:,机器化的大生产使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导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者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工人的收入是工资,它是劳动力的价格,只够支付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一旦遇到疾病、工伤、失业、年老等风险,个人就无力承担。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势必会影响到德国工业化的进程。首相俾斯麦认为德国若要占据欧洲霸主的地位,必须加快国内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内的广大产

4、业工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制定并实施一套社会政策,其中包括社会保险制度。 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影响,德国工人阶级为了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劳动权益,发起多次工人运动,与当权者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强烈要求俾斯麦政府解决因疾病、工伤、年老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可以说工人运动的兴起加速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 德国1871年实现全国统一,国家机器大大加强,经济快速增长,奠定了其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础。 受德国新历史学派社会改良主义的影响。 商业保险的出现和保险学学科的建立,其基本的保险原理为社会保险的经费筹措提供了参考框架。,社会保险法案的实施,使德国广大的工人、农民受益,极大地缓解了当时一触即发的

5、劳资矛盾,并使德国经济增长立于欧洲之首。西方其他各国也纷纷建立了不同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 2. 发展阶段 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化是以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的。 1935年,美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第一次被正式使用。一般公认该法提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了公共救助方案、社会保障方案、卫生及福利服务方案三部分内容,并由社会安全理事会负责主要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会保险为主干、社会救助为参照,进而扩展到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普及全国的社会政策。 鉴于英国、德国、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对本国

6、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各国相继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这样就使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其主要标志是: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并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对退休待遇、疾病津贴、医疗护理、失业津贴、工伤补偿、残疾津贴、子女补助、死亡补助以及定期支付应遵从的最低标准,并根据西方工业化国家当时的经济水平,都作了明文规定。,公约制定的标准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指导和参考作用,公约的制定表明社会保障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保险已发展成为世界性的重要经济事业。 总的来说,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确保社会安全与稳定;推动社会生产的

7、发展,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推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发展。此外,社会保障还具有使公民权利进一步实现的社会功能,具有为国家积累基金、融资的功能等。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发展,其功能和社会效益将不断增加新的内容。 3.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过程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我国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即1949年9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同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告成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经历了建立、停滞、改革探索阶段: (1) 建立阶段(19511966年)。新中国成立后,

8、在政务院下设立了劳动部和内务部(后改为民政部),管理社会保障工作。1951年,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管理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定和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在这个时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及社会救济,基本上由民政部统一管理。 在这一时期,劳动部是全国企业劳动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负责贯彻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全国企业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由各级工会管理企业劳动保险业务。 (2) 停滞阶段(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69年民政部被撤销,主管民政工作的专职机构已不存在,民政工作被分割到财政部、卫生部、公安部和国务院政工组。许多民政机构、

9、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也被撤销或移交。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3) 改革探索阶段(1978以后至今)。1978年,成立了民政部,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和管理,指导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开办敬老院,扶持农村贫困户,负责城镇困难户和20世纪60年代被精简职工的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等。1979年7月,国家劳动总局设置保险福利局,各地劳动部门相继建立了保险福利处(科)。1982年,建立劳动人事部,下设保险福利局,负责管理城镇企业的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工作。1986年,针对农村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特殊性,确定由民政部设立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的养老保险工作。1988年,撤销劳动人事部,重建劳动部

10、和人事部,按照分工,分别管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1993年,按照国发199379号文件和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从1993年10月11日起,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同时,改行新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确定的退休金计发办法,也不实行企业职工改革中实行的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1995年3月,国发19956号文件明确规定要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 4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保护职工健康,减轻职工生活困难,保障职工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起了很大的作用。 到1997年,

11、我国形成了新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劳动部门负责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的“公费医疗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创新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协调的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新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制定和颁布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监督组织。,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新的

12、一届中央政府中,在原劳动部的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人事部、民政部、卫生部及原国务院医疗制度改革办公室管理的有关社会保险事务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1998年4月1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成立,下辖的养老保险司负责城镇各类劳动者的养老、伤残、遗嘱保险;医疗保险司负责城镇各类劳动者的医疗、疾病、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司负责城镇各类劳动者的失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负责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工作。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如图12-1所示。,图12-1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图,二、社会保险的含义与基本特征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

13、要部分,也是社会组织人力资源保护工作的基本内容。 1. 社会保险的含义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筹集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负伤、残疾和失业的情况下,由于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而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理解上述含义,必须避免其盲目性: (1) 社会保险的目的不是普遍减少人们的消费支出或解决一部分人一时性困难,而且保证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权力能够得到保障。 (2) 社会保险的物质帮助形式,不是设施、补贴、救灾物资,而主要是货币。 2. 社会保险的特征 (1) 强制性。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不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是否参加及选择

14、参加的项目。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对于使用劳动力的单位同样具有法律约束作用,即社会组织必须依法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履行维护职工基本权利的责任。,(2) 保障性。社会保险就是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以便从根本上稳定社会秩序。这是实施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其保障水平应对物价、工资、生产水平的变化作出反应。 (3) 福利性。福利性的表现除了保险费要根据基本生活的需要确定外,还表现在这种保险经费来自政府、社会组织、个人三方面。由于费用是各方分担的,个人的负担就不会重。同时,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比较简便,社会保险机构不需花大量人力、物力去按人进行成本核算,因此可以节省业务费用,保证保险费用的低廉。 (4) 社会性。

15、社会保险的社会性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是社会保险的范围一般比较广泛,保险对象包括社会上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劳动者,而且由于各种保险计划是针对劳动者一生中必然会发生的事件而设,因而具体享受待遇的被保险人在社会上为数众多。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实质上是由政府举办的,由社会专门机构管理的,体现政府社会保障的重要制度。需要明确的是,虽然社会保险的社会性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实施保险,使全社会成员都能得到保护。但是,由于资源有限,上述要求只有逐步实现。,三、社会保险的作用 1. 社会保险制度对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 2. 社会保险制度是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重要条件 3. 社会保险制度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

16、条件,并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4. 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控制人口结构 5. 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 四、社会保险的内容 从世界范围来看,社会保险制度一般由以下制度组成:如养老保险制度、疾病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伤残保险制度、死亡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医疗(或健康)保险和供养直系亲属保险制度、家属津贴制度等。在社会保险集体事业方面还有疗(休)养院、养老院、工伤康复院(中心)等社会保险事业。 为了便于管理,有些国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将某几种性质相近的社会保险放在一起合并立法。这样,上述各项保险制度就变成以下结构:老年、伤残(疾病或非因公伤残)和遗嘱保险制度,生育、

17、疾病(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家属津贴制度等。,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所有劳动者因非本人自愿原因失去劳动机会,从而在丧失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所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凡社会劳动者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失业人员时,都可根据其就业年限和缴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获得一定数额的失业补助或救济金,并在转业培训、重新就业、生产自救等方面得到帮助。其主要目的是维持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保护劳动力的正常供应以及为失业者早日重新就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会。 失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总量失业,主要受劳动力供求规律影响,劳动力的增长速

18、度超过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必然产生失业劳动者;二是结构性失业,主要受劳动力资源分配规律影响,为了达到劳动力资源充分合理利用,必然出现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在流动过程中,在流通领域的暂时停留表现为失业。为了安定社会,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需要实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它不是单纯地给予失业者一定的生活保障,还要同促进就业相结合,如在失业保险金的支出中,除发放生活费补助外,还包括转业培训费,目的在于促进失业者的再就业。,2.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能力不足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国家解除其劳动义务,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及与之相关的社会

19、性服务。凡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年限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社会劳动者,都有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退休后的生活费用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老年劳动者的生活权利。 年金制度也是养老保险的一种形式。一般的,年金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年金,即统一标准的年金,年金额与退休者退休前的工资水平没有关系,所有劳动者在同一条件下享受同样的待遇,这种年金只能维持被保险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第二层次是补充年金,这部分年金与工资有关系,一部分劳动者为了在年老退休后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其雇主或劳动者个人可以缴纳更多的保险金,在退休后既可以获得国家年金,又可以获得补充年金。 3. 医疗保险 医

20、疗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凡社会保险法定成员(包括被保险人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因病、伤需要治疗时,都可以从医疗社会保险获得免费或减费的治疗、药品供应和护理服务。其主要目的是促使劳动者身体尽快恢复健康,并承担其因患病、负伤而增加的额外开支负担。,4.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社会劳动者因工负伤,以及在由伤而致残废、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项目。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指定医疗机构(或伤残鉴定机构)确定其负伤性质和残疾程度者,均可按规定获得一定数量的保险金给付或其他待遇。其主要目的是维持伤、残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5.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妇女

21、劳动者因妊娠、分娩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凡被保险人在生育前后的一定时期内,都可以从社会保险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金。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妇女劳动者及子女的身体健康,并适当补偿其因生育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生育保险虽然也属于对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生活保障,但它不同于医疗保险。因生育而引起的劳动者劳动能力的丧失属于“正常”的生理变化,一般无需特殊的治疗,但需要休养与营养补充。生育保险费用的性质,不仅是为了维持妇女劳动者的劳动力简单再生产,而且在于促进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所以生育保险不仅是维护妇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需要,而且是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需要

22、。,第二节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一、劳动保护的含义 劳动保护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劳动保护,是指对劳动者的一切权利,即对他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其他权利都加以保护。 狭义的劳动保护,也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也就是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采取组织的、技术的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动。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通常所说的劳动保护,主要是狭义的,也就是本节所要讲的内容。 劳动保护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法律上、制度上、管理上、技术上、组织上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它

23、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针对生产活动环境中一切对劳动者有害的因素以及这些危害因素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创造合乎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使劳动者得以保持持久的劳动能力,从而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劳动保护的任务 劳动保护的任务,总的来说,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项任务。 1. 保证安全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同一定的自然环境相结合。在这种接触和结合中,有些因素会使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受到危害,就是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劳动保护的任务,就是采取

24、各种措施消除这些因素,使劳动者在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免遭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实现安全生产。 2. 预防职业病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职业病的种类逐渐增多,对劳动者的危害也日益严重。我们知道,井下采掘作业以及接触粉尘的作业,容易患矽肺病。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也容易患一些职业病。为此,我们就应当尽可能根据现在的技术条件,采取根治办法,消除致病的物质根源。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新建企业,在设计和施工时,就应当解决有害有毒的气体、液体、废渣和噪声的处置问题,总之,我们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3. 实行女工保护 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在劳动中给予特殊保护,这是一项重

25、要任务。由于妇女在生理方面的特殊情况和她们在孕育后代方面的特殊责任,有必要对她们进行特殊的劳动保护,这不仅是为了保证妇女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好地发挥妇女在生产中的作用,而且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是关系到我国各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 三、劳动保护的内容 1. 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如何防止和消除突发事故对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不同行业的工业企业需要经常注意解决的安全技术问题,是不相同的。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机器设备的安全。它主要是避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人

26、。为此,凡是暴露在机器外部的传动带、齿轮、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装保护装置;锻压设备的施压部分,要有安全装置;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要有自动加油装置和冷却装置等。同时,还要加强机器设备的维修,以切实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2) 电气设备的安全。它主要是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转,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为此,电气设备要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高压线路经过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等。 (3) 动力锅炉的安全。它主要是防止锅炉爆炸事故。为此,每个锅炉都要装有准确有效的压力表、水位表和安全阀;要加强动力锅炉的保养和检修;要采取硬水软化的措施,防止

27、水垢的产生和加强水垢的清除工作等。 (4) 厂房建筑物的安全,从安全技术的角度来说,对厂房建筑物的一般要求是有坚固性,特别是那些有天车、重型机械、锻锤等设备的厂房,更要特别坚固。有些厂房,还要求有较好的防火性能,如化工、冶炼的厂房,在这方面应有较高的要求。动力锅炉或者其他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其屋顶一般要求较轻便、易突破等。 此外,有井下作业的,还要做好井下作业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为此,在顶板管理方面,要根据矿井条件,采取有效的顶板管理方法;在工作面作业时,要按规定架设支架,防止冒顶;在瓦斯的控制方面,要改善井巷通风,根据矿井条件,设置风门、风墙、风帘、风管等设备,要有效地控制风流,并加强瓦

28、斯监测工作;在升降设备使用方面,要装设备安全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等保险装置。,2. 劳动卫生 劳动卫生(又称工业卫生)是在生产中,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害有毒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发生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是解决对于职工健康造成的威胁问题。 人在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以及生产外界环境的各种因素,对劳动者机体的机能状态和健康水平可能产生一定影响,所有这些因素,统称为职业因素。当职业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一定毒害作用时,就称为职业毒害。由职业毒物所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由职业毒害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 职业毒害的种类,随

29、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增加,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加以控制和消灭。目前所知的主要职业毒害,按其一般特征可分为: (1) 与生产过程有关的毒害。化学因素及物理化学因素。这是目前引起职业病最为多见的生产性有害因素,是职业病的防治重点。主要有:生产性毒物,包括生产原料、中间产物、成品和“三废”等,如铅、汞、苯、砷、磷、酚、氯、有机碱、氮氧化物以及硫的化合物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及金属粉尘等;放射性元素,如铀、钛、锰等。,物理因素。主要是:不良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及烈日下的劳动作业;不良的气压;电磁辐射,如红外线、紫外线;电离辐射(X射线等);噪声、震动等。生物学

30、因素。主要是指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虫等。 (2) 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危害。过长的作业时间。过大的作业强度。不合理的劳动制度。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如工作非常混乱)等。 (3) 与作业场所的一般卫生条件、卫生技术及生产工艺设备的缺陷有关的毒害。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缺少通风、采暖设备,或虽有设置设备但效能不好。缺少防尘、防毒、防暑的各项设备,或设备不完善。照明有缺陷。安全防护设备上有缺陷等。 在防治职业病的中毒方面,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防和治的辩证关系。在防和治这对矛盾中,防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紧紧抓住了防,就能取得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动权。只治不防越治越忙,治是治一点,防是防一片。预防工作是职业病和职业中

31、毒防治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 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保健措施。主要是: (1) 改组生产与改进工艺过程。分散经营的小厂,适当合并,这对生产有利,对卫生也有利。改进工艺过程,就是改革生产技术和改进生产加工方法,从而消除卫生上的不利因素。,(2) 合理设置预防毒害的设备。 (3) 开展卫生运动,搞好厂区和车间的清洁卫生,这不仅能改善一般卫生条件,而且还可减少有害物质的污染,特别是“二次尘毒源”的污染。“二次尘毒源”是指生产中产生的尘毒散落在车间内的地板、墙壁及机器,如果不经常清洗,当风力和机器振动时的影响,再次散发而污染车间的环境。 (4) 加强个人保护。这是预防职业病

32、的重要辅助措施,应根据需要需要配备个人用品,如使用防护衣、手套、鞋、口罩、帽、眼镜等,以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或使用皮肤防护油和膏,以防止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生,防止毒物从皮肤侵入体内。 (5) 加强医疗预防措施。这对于慢性病与多发病的防治,以及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及时处理、及时预防上均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医疗工作中体现“预防为主”方针的有效措施。 对接触职业毒害的工人实行健康检查,是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保护工人健康的重要环节。它可分为就业前健康检查与定期健康检查两种。就业前健康检查,是对准备参加某种作业的人实行健康检查,其目的是防止健康状况不适于该种作业的职工参加该项

33、工作。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工人实行健康检查,其目的是早期发现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病人或其初期可疑症状,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疾病的进一步发展和新病例的继续发生。 (6) 体育运动预防措施。如车间工间操、各种业余球类和健身活动等。,3. 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保护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是企业和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等。概括地说,是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的。一

34、方面,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动保用品发放制度,以及特殊保护制度等。另一方面,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护检查修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以上的措施和制度,构成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这些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如在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有许多制度,同时也是劳动保护的制度。因此,这些方面的工作,必须结合起来进行。,四、劳动保护的组织与管理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经济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它是以“管生产的管安全”为

35、原则,对企业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都明确规定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予以规定。有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社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的要求,以及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在编制计划时,要分轻重缓急,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 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是教育职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帮助职工更好地掌握安全技

36、术知识,对新入厂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调换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均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操作。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经常性安全教育、事故发生后的教育等。,(4)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推动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可以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并可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检查的内容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安全防护设备的情况等。检查时间可以分为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度性检查,也可以几种检查结合进行。 (5) 认真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不仅是为了使各级领导部门及时掌握伤亡事故的情况,更重要的是通过事故的统计和分析,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对事故要力求做到“三不放过”,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提出改进措施不放过,不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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