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60B 22DB 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XXXX 2018地理标志产品 海伦大米2018 - XX - XX 发布 2018 - XX - XX 实施黑 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23/T XXXX2018前 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62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达茂马铃薯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制定。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
2、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欣春、狄艳华、韩晓增、王飞、陈旭。DB23/T XXXX20181地理标志产品 海伦大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海伦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栽培管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储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海伦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
3、B 1350 稻谷GB/T 1354 大米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6 粮食、油料检
4、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T 17891 优质稻谷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DB23/T
5、XXXX20182NY/T 83-2017 米质测定方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第109号 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3 术语和定义GB/T 1354、GB/T 1789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海伦大米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选用熟期适宜的绥粳4、垦稻12、绥粳18等具有产品食味特色的品种。采用海伦特色的栽培管理方式生产的粳
6、稻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大米。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海伦市行政辖区内(不包括辖区内国有林场和国有农场),见附录 A。5 自然环境5.1 地貌特征海伦大米作业区是由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属松嫩平原的一部分。地势由东北向西南缓缓倾斜,东北部是山丘区,最高海拔高度 471 m,最低 147 m,向西逐渐过渡为平原区。境内无高山,多平原,少丘陵,平均海拔高度为 239 m。漫川漫岗,河阶地、河滩地各占 30% 左右。夏季高温多雨,为黑龙江省第三、四积温带。5.2 日照年平均日照为 2670
7、h。水稻生长季(4 月9 月)日照 950 h1200 h。5.3 气温5.3.1 水稻生长季节(4 月9 月)日平均气温 16 17 。5.3.2 无霜期 130 d 左右。5.3.3 水稻生长季节 10 的积温为 2500 。5.4 降水水稻生长季节(4 月9 月)降水量 500 mm600 mm。5.5 土壤DB23/T XXXX20183耕地土壤类型为黑土、草甸土、水稻土,耕作层厚度 25 cm,土壤有机质含量 3 %,pH 值为6.07.0。5.6 水源海伦市境内主要有扎音河、通肯河、克音河、海伦河、三道乌龙沟 5 条河流,水质良好,均符合GB 5084 的要求。5.7 环境空气环境
8、空气符合 GB 3095-2012 中二级规定。6 栽培管理见附录 B。7 要求7.1 原料稻谷应选用本标准第 3 章规定的稻谷品种生产的粳稻谷,质量应符合 GB 1350、GB/T 17891 的要求。7.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 指 标气 味 应有大米固有的气味色 泽 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垩白粒率低,腹白小口 感 质地硬而有韧性,米饭柔软可口有光泽,不回生7.3 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质量指标指 标项 目优质一级 优质二级 优质三级加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
9、占 85%以上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占 80%以上总量/% 2.5 5.0 7.5碎米 其中小碎米/% 0.1 0.3 0.5DB23/T XXXX20184表 2(续)指 标项 目优质一级 优质二级 优质三级不完善粒/% 3.0 4.0垩白粒率/% 10.0 20.0 30.0品尝评分值/分 90 80 70总量/% 0.25 0.3糠粉/% 0.15 0.2矿物质/% 0.02带壳稗粒/(粒/kg) 3 5杂质最大限量稻谷粒/(粒/kg) 4 6水分/ % 15.5黄粒米/% 1.0互混/% 5.07.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直链
10、淀粉含量/(%) 15.019.5蛋白质/(g/100g) 6.38.77.5 安全指标7.5.1 按 GB 2715 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5.2 检验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7.6.1 生产加工工艺为:稻谷筛选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色选抛光检验包装。7.6.2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3122 和 GB 14881 及有关规定。7.6.3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 GB 5749 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7.7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8 试验方法DB23/T XXXX201858.1 感官要求检验按 GB/
11、T 5492 规定执行。8.2 质量指标检验8.2.1 加工精度:按 GB/T 5502 规定执行。8.2.2 碎米:按 GB/T 5503 规定执行。8.2.3 不完善粒、杂质: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8.2.4 垩白粒率:按 NY/T 83-2017 中 6.3 规定执行。8.2.5 品尝评分值:按 GB/T 15682 规定执行。8.2.6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执行。8.2.7 黄粒米:按 GB/T 5496 规定执行。8.2.8 互混:按 GB/T 5493 规定执行。8.3 理化指标检验8.3.1 蛋白质含量:按 GB 5009.5 规定执行。8.3.2 直链
12、淀粉含量:按 GB/T 15683 规定执行。8.4 安全指标检验按 GB 2715 规定的方法执行。8.5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9 检验规则9.1 扦样、分样按 GB/T 5491 规定执行。9.2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 GB/T 5490 规定执行。9.3 产品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9.4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5 判定规则9.5.1 凡不符合 GB 2715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9.5.2 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
13、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表 1、表 2、表 3 的要求为非等级产品。DB23/T XXXX201869.5.3 初验不合格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10 包装和标签10.1 包装10.1.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及有关要求。10.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10.2 标志10.2.1 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有关规定。10.2.2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10.2.3 凡是采用本标准的大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10.2.4 产品包装上应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
14、用标志,标志应符合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规定。11 储存和运输11.1 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11.2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11.3 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不应低于 3 个月DB23/T XXXX20187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 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A.1。图A.1 海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DB23/T XXXX20188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海伦大米栽培管理
15、B.1 催芽选择符合 GB 4404.1 规定的种子,3 月下旬4 月上旬智能化催芽室浸种催芽,芽势好,整齐一致,出芽率 90% 以上。B.2 育苗育苗时间 4 月上中旬。采取塑料大棚钵体式旱育苗技术,播期 4 月 5 日4 月 15 日,机插大苗每盘播芽籽 100 g,机插中苗每盘播芽籽 125 g,平方米播芽籽 600 g750 g。要求播种均匀,播量准确。B.3 插秧插秧时期,常规旱育中苗机械插秧 5 月 10 日5 月 25 日,秧龄 30 d35 d;大苗钵育摆栽 5 月15 日25 日,秧龄 35 d40 d;插秧密度每 hm 2 25 万穴,每穴 3 株5 株。B.4 田间肥水管理每 hm2施农肥 30t,三年轮施一次,加强地力培肥。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高产攻关地块钾肥应适当增加,增施硅肥。适用化肥总量:纯氮(N) 100 kg、纯磷(P 2O5) 50 kg、纯钾(K 2O) 50 kg。B.5 收获收获期为 9 月 15 日10 月 10 日。B.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