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2/ 6442016IICS 13.040.40Z 60 DB12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DB12/ 644-2016餐 饮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2016-07-25 发布 2017-01-01 实 施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发 布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DB12/ 6442016I目 次前言 II1 适 用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与 定 义 .14 餐 饮 油 烟 控 制 要 求 .25 餐 饮 油 烟 监 测 要 求 .26 油 烟
2、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 油 烟 采 样 器 技 术 规 范 37 实 施 与 监 督 .3DB12/ 6442016II前 言为贯彻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大气 污染 防治 法 和 天 津市 大气 污染防 治 条例 ,保护环境 ,防治污 染,加强 对餐饮 业油烟排 放控制和 管理, 根据天 津 市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标 准 。本 标 准 为 强 制 性 标 准 。 本 标 准 未 列 出 的 污 染 控 制 项 目 执 行 国 家 及 天 津 市 相 关 标 准 。 国 家 及 天 津 市 相 关 标 准 严 于 本 标 准 时 ,
3、 执 行 国 家 及 天 津 市 相 关 标 准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要 求 严 于 本 标 准 时 , 按 照 批 复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执 行 。本 标 准 由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开 发 中 心 、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天 津 津 环环 境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孙 贻 超 、 张 泽 生 、 回 蕴 珉 、 邓 保 乐 、 杨 长 喆 、 周 广 琨 、 郑 媛 、 汪 楠
4、 、李 文 君 、 闫 志 明 。本 标 准 由 天 津 市 人 民 政 府 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 批 准 。本 标 准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 。DB12/ 64420161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1 适 用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餐 饮 油 烟 控 制 、 餐 饮 油 烟 监 测 以 及 标 准 实 施 与 监 督 等 相 关 要 求 。 本标准 适用 于天 津市 行政 管辖区 提供 餐饮 服务 单位 的设计 、 环 境影 响评 价、 竣 工环境 保护 验 收 及 其 运 营 期 间 的 餐 饮 油 烟 排 放 管
5、理 。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居 民 家 庭 餐 饮 油 烟 排 放 。本标准 适用 于法 律允 许的 污染物 排放 行为 。 新设 立污 染源的 选址 和特 殊保 护区 域内现 有 污染源 的 管 理 , 按照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大 气污 染防 治法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水污染 防治 法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固 体废 物污染 环境 防治 法 、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环 境影 响评 价法 等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标准 内容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或其 中的 条款 。 凡 是注 明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仅所 注
6、日期 的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有 效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1615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和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GB18483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HJ 554 饮 食 业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Cooking service supplies通过即 时制 作加 工、 商业 销售和 服务 性劳 动等 , 向 消费者
7、提供 食品 和消 费场 所的服 务机 构 。 处 于 同 一 建 筑 物 内 , 隶 属 于 同 一 法 人 的 所 有 排 烟 灶 头 , 计 为 一 个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3.2 标 准 状 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 为 273K, 压力 为 101325Pa 时 的状 态, 简称“ 标 态” 。 本标 准规 定的 浓度 标 准值均 为 标 准 状 态 下 的 干 烟 气 数 值 。3.3 餐 饮 油 烟 Cooking fume指 食 物 烹 饪 、 加 工 过 程 中 挥 发 的 油 脂 、 有 机 质 及 其 加 热 分 解 或 裂 解 产 物 。3.4
8、 餐 饮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Cooking fume abatement equipments对 餐 饮 油 烟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的 各 种 设 备 及 其 组 合 。DB12/ 644201624 餐 饮 油 烟 控 制 要 求4.1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表 1 规 定 的 餐 饮 油 烟 浓 度 排 放 限 值 。表 1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餐 饮 油 烟 浓 度 排 放 限 值污染物项目 排 放 限 值 ( 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餐饮油烟 1.0 排风管或排气筒4.2 产 生 餐 饮 油 烟 的 餐 饮 服 务
9、 单 位 应 按 HJ554 规 范 设 置 集 气 罩 、 排 风 管 道 和 排 风 机 。4.3 餐 饮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应 与 排 风 机 同 步 运 行 。4.4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的 集 排 气 系 统 和 净 化 设 施 应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并 保 存 维 护 记 录 。5 餐 饮 油 烟 监 测 要 求5.1 餐 饮 油 烟 排 放 口 应 按 GB/T 16157 设 置 永 久 性 测 试 孔 、 采 样 平 台 以 及 排 污 口 标 识 。5.2 采 样 位 置 应 优 先 选 择 在 垂 直 管 段 。 采 样 位 置 应 设 置 在 距 弯 头
10、 、 变 径 管 下 游 方 向 不 小 于3 倍 风 管 直 径 , 或 距 上 述 部 件 上 游 方 向 不 小 于 1.5 倍 风 管 直 径 处 , 对 矩 形 风 管 , 其 当 量 直 径D=2AB/(A+B), 式 中 A、 B 为 风 管 边 长 。5.3 当 风 管 截 面 积 小 于 0.5m2 时 , 采 样 点 取 动 压 中 位 值 处 ; 超 过 上 述 截 面 积 时 , 则 按 GB/T16157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5.4 对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餐 饮 油 烟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时 , 采 样 时 间 应 在 其 作 业 高 峰 期
11、 , 采 样 次数为连 续采 样 5 次, 每 次 10 min。 5 次采 样分 析结 果中 任何 1 个数 据小 于最 大值 的四分 之一 ,则该数 据为 无效 值, 不能 参 与平均 值计 算。 数据 经取 舍 后, 至 少有 3 个 数据 参与 平 均值计 算。若 数 据 不 足 3 个 , 则 需 重 新 采 样 。5.4.1 餐 饮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应 按 公 式 ( 1) 将 实 测 排 放 浓 度 折 算 为 基 准 风 量 的 排 放 浓 度 :C 基 C 测 Q测nq基(1)式中: C基 基 准 风 量 的 排 放 浓 度 , mg/m3; C测 实 测 排 放 浓
12、 度 , mg/m3; Q测 实 测 排 风 量 , m3/h;q 基 单 个 基 准 灶 头 的 排 风 量 , 以 2000m3/h 计;n采 样 期 间 投 用 的 基 准 灶 头 数 , 个 。5.4.2 基 准 灶 头 数 按 灶 的 总 发 热 功 率 、 排 气 罩 灶 面 投 影 总 面 积 折 算 , 每 个 基 准 灶 头 对 应 的 发 热功率 为 46.39 kW, 对 应 的排 气 罩灶 面投 影面 积 为 1.1m2。 当灶的 总发 热功 率 和排气 罩灶 面 投 影 面 积 无 法 获 得 时 , 基 准 灶 头 数 可 按 经 营 场 所 就 餐 数 量 折 算
13、 , 见 表 2。DB12/ 64420163表 2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基 准 灶 头 数 的 折 算 方 法基 准 灶 头 数 ( 个 ) 1 2 3 4 5 6经营场所就餐位(座) 20 2040(含) 4090(含) 90120(含) 120150(含) 150就餐位150 座 的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每 增 加 40 个 座 位 视 为 增 加 1 个 基 准 灶 头 数6 油 烟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 油 烟 采 样 器 技 术 规 范油 烟 采 样 方 法 及 分 析 方 法 、 油 烟 采 样 器 技 术 规 范 按 照 GB18483 执 行 。7 实 施 与 监 督7.1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监 督 性 检 查 时 , 现 场 即 时 采 样 的 监 测 结 果 可 以 作 为 判 定 排 污 行 为 是 否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依 据 。7.2 本 标 准 由 天 津 市 各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与 实 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