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海市南溪下游河道清淤第、号滩地,第一标段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工作总结报告*监理有限公司二 O 一 O 年八月一、工程概况南溪位于福建省南部,属九龙江支流,流域面积 660km2,流经平和、漳浦、龙海三个市县。龙海市南溪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实施方案)位于南溪桥闸下游,河道清淤长 5.6km(桩号 00005600) ,结合堤防培修(含水涵闸按长或改造 17 座) 。本标段清淤地点为第号滩地、号滩地东泗段。南溪桥闸下游段。本标段工程:号滩地 2008 年 11 月 01 日开工;号滩地东泗段 2008年 12 月 01 日开工。分别于 2009 年 03 月 10 日、2009 年 03 月 20
2、 日基本完成施工任务,随后进行自检、整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二、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1、敦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2、复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3、敦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前全面控制工程质量。四、工程质量控制情况1、在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贯彻以预控为主,纠偏为辅及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的指导思想,重点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各工序质量。2、组织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严格按设计图纸实施。3、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业主、监理单位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解决本阶段施工中存在问题,协调
3、业主、 、监理施工各单位配合问题,并提出下一阶段的质量要求。4、严格控制清淤开挖深度,定期进行测量,不足及时整修。5、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加强质量跟踪、监控,主要通过旁站观察,现场检查、测量等控制手段,对施工工艺过程严格控制。6、业主代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指出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7、对本标段(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第一标段 1 号滩地及 2 号滩地(东泗段)清淤工程项目完成后,2009年 10 月 20 日经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测量队实地测量,进行预验收。8、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于
4、年 月 日对该分部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出具了南溪下游河道清淤 1 号滩地及 2 号滩地(东泗段)清淤项目(高程 1.0m0.0m)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请预验收。9、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正式验收,听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报告,查看现场,检查外观质量有关各方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正式验收。五、工程进度的控制情况按合同要求,本工程第号滩地应于 2009 年 3 月 10 日竣工,号滩地应于 2009 年 3 月 20 日竣工。由于施工组织得当,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基本相符合(基本完成施工任务后,随后进行自检、整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按
5、合同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及费用控制得当,投资节约。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要求,根据设计单位提供河道清淤断面设计(变更)图纸,进行施工,完成情况如下:(1)左岸(计划范围 0+195-0+746 长 551m) ,实有清淤土方桩号0+1450+695(1 号滩地实际土方断面桩号)长 550m,在新岸线迎水坡堤脚外线 20m 处(按设计图)原滩地地面高程按 1:6 坡降开挖至河床底黄海零米高程,计完成清淤土方 27558.3m3,单价 16 元/ m 3 ,工程投资 440932.8 元。(2)右岸桩号 0+392-0+896(2 号滩地)长 504m,在新岸线迎水坡堤脚外缘 20m 处原滩地地面高程按 1:6 坡降开挖至河床底黄海零米高程,计完成清淤土方 36572.93m3,单价 16 元/m 3,工程投资 585166.88 元。合计完成清淤土方 64131.23 m3,工程总投资 1026099.68 元。七、工程验收结算情况工程完工预验收后,经委托福建科信工程造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于2010 年 月 日出具报告书,核定后工程总造价 1026099.6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