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扬财党委2010 号 关于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和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我 市“创新转型、加速提升、和谐共进、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充 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扬中市财政 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决定在局机关党员 中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现先进性 ,岗位作贡献”为主题,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 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
2、进性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创建“党员 示范岗”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 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机2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转变工 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为我市财政事业率先发展、科 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评比标准 “党员先锋岗”的总体要求是所在岗位的党员党性观念强、职业道德好、技能水平高、岗位形 象好、工作质量优、团队精神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 响力,具体表现如下: 1做道德高尚的模范。 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 义理想信念,注重党性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具有坚定的党性 原则和组织纪律观念,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弘扬正气,学赶
3、先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抵制各种消极落 后言行。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占 100,“优秀”人员占一定比例。 2做勤学善思的模范。 积极参加局党委及所属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读 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起示范带头 作用。具有良好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及时更新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善于发 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勤思考、善总结、促进步。 3、做为民服务的模范。 树立公仆意识,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制度, 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做到服务讲质量,办事讲效率,积极为群
4、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公场所内物品摆放整齐,执行机关文明礼仪,穿着整洁、仪表大方、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工作程序规 范,办事公道正派,为基层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无服务对象有 效投诉,群众评议满意率达100。 34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财政事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为 全局工作、科室工作,勇挑重担,出谋划策,敢破难题,敢负责任。自信自立,意志坚定,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顺境与逆境,有 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执行到位,工作件件有回音。 5做建功立业的模范 。积极参与局党委开展的“弘扬沈浩精神、促进财政发展” 、 “公共财政、情系百姓”等主题实践活动。在“抗震救灾”等
5、国家危难时 刻,在全市“脱贫攻坚双消除行动”、“党员创业先锋行 动”以及配合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活动和促进财政 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实践中走前头,作表率。 6做开拓创新的模范。 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敢为人先,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建 设和谐财政的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争创一 流工作业绩,全面完成科室(单位)工作目标任务,以实际行 动推动财政事业发展。 7做团结和谐的模范。 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精诚合作,开拓进取,服从大局,坚决抵制“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加强部门协作,团结
6、同志,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心胸 开阔,容人让人,自觉维护团结稳定,抵制歪风邪气。 8 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遵守党章党纪,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克己 奉公,廉洁从政,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能起示范表率 作用。在服务对象中无不良4影响,无“吃拿卡要报”现象,无 违规违纪行为。在考勤、暗访抽查中无扣分。 三、创建方法 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从 2010 年 8 月份开始,到 2011年 6 月告一段落,以后作为一项经常性活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纳入党建日常工作之中。 “党员示范岗”的创建范围为局机关、会计局机关、住
7、房基金 管理中心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各业务 部,重点是窗口服务岗位。争创集体一般在 3 人以上,以共产党员为主。 1宣传发动。 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有效手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 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标准,并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2推荐申报。 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于 8 月 20 日前上报局党委审批。推荐名额为:党员人数在 5 名以下的至少推荐 1个,党员人数在 5 名以上 10 名以下的至少推荐 2 个,10 名以上20 名以下的至少推荐 3 个,20 名以上的至少推荐 4 个。 3组织实施。 各党支部要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和创建标准,周密制定活动
8、方案,有计划、有步 骤地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联系实际,不断充 实和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创树先进典 型,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4检查考评。 以党支部为单位形成事迹材料,每年 6 月底前报局党委考核评审,最终确定“党员示范岗”10 个左右,并在每年“七一”前夕命名、表彰, 同时,好中选优,从中推荐1-2 个“党员示范岗”参加市级“党员先锋岗”的考核评比。检5查考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 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等办法进行。 “党员示范岗” 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监督, 不搞 “终身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党 员示范岗”评选资格,并按有
9、关规定严肃处理:出现严重违 法违纪行为的;因自身原因,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被群众 投诉,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在检查、抽查和暗访中 发现不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 实施责任追究的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 影响的;安全工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被一票否决的。 对已评为“党员示范岗”的先进集 体,出现不符合“党员示范岗”争创条件的,将实行摘牌 制度,摘牌由局党委决定,被摘牌的岗位一年以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 ,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能够发挥示
10、范效应 的典型推荐上来;要针对不同党员群体的特点,在继续巩固和 发展多年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的同时,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与时俱进,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 ,加强督促、监管和检查,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积极营造氛围。 各党支部要以创建“党员示范岗”为契机,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并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向 先进学习,创一流业绩,展一流风采;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 不同群体的党员创建“党员示范岗”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 先进事迹,激发机关党员的6责任感和主动性,在党员中形成胸 有目标、学有榜样、干有示范的浓厚氛围,切实打造积极向上 、创先争优
11、的活力型党员队伍。 3抓好三个结合。 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要与做好新时期各项财政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 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长效机制,推进财政事 业又好又快发展;与“弘扬沈浩精神、促进财政发展” 、 “公共财政、情系百姓”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强党员服务意识 和服务能力,努力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实践中永葆先进性 ;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完善党 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党员的模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发挥和扩大示范效应,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推动我局 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附:扬中市财政局创建“党员示范岗”推荐申报表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创建 党员示范岗 通知 抄 送: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 7扬中市财政局创建“党员示范岗”推荐申报表 所在支部(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岗位名称 岗位负责人 岗位人数 党员数 示范岗工作标准和工作内涵 申报 理由 党支部意 见 局党委意见 注:本表请于 8 月 20 日前报局党委。本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