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违法行为现场处理决定书:你驾驶的 号 轴载货车辆于 年 月日途径 公路,经路政执法人 员现场检查核实,该车车货总重为 吨。该行为已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及装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7 90 号)的有关规定,现本单位依法对你作出以下第 项处理决定:一、劝返。二、指定地点,卸载超限部分货物。三、缴纳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当事人确认:上述违法行为属实,本人愿意接受上述第 项处理决定,自愿缴纳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元。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