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验 仪 器 室 规 则 一、帐物清楚、相符。实验仪器的购入、调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教学仪器明细帐,每学期盘点核查一次。 二、注意安全。配备消防设施,通风防盗,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防止事故发生。仪器、器材、药品定位定柜科学存放。仪器柜卡片贴放规范整洁。 三、确保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应预做演示实验,并在演示实验课前三天,分组实验课前一周书面通知实验管理人员。实验管理人员应在课前认真准备好仪器、材料和药品。 四、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情况记录工作。各种记录资料按学期分别汇总存档,妥善保管。 五、搞好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说明书对实验仪器进行科学的维护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六、严格建立执行借还制度。在不影响实验正常开出的前提下,教学仪器借出仪器室应办理借物手续,限期归还。 七、严格建立执行赔偿制度。设备和仪器、器材与药品是国家财产,应严加爱护、节约,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八、实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需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和注销的程序办理,不得任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