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本职工活动中心是中心职工休闲及中心活动场所,为保证场地合理使用,加强体育设施理,特制定本规定。一、未经中心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携带其它体育器械进场活动,违者后果自负。二、严禁翻越围墙或强行进入场内,不得在场内进行杠铃、哑铃、标枪、铅球等器械训练,严禁在场地内乱扔瓜皮果壳、塑料袋等杂物。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各种不良行。三、爱护场内设施,进入场地的活动者,必须穿运动胶鞋、橡胶帆布鞋或软橡胶鞋。禁止穿皮鞋、溜冰鞋、高跟鞋或带钉鞋者入内。 四、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准随地吐痰,乱投烟蒂、口香糖、槟榔及携带其它火种,请将垃圾投入垃圾筒。五、禁止携带可能损坏硅 PU 面层的物品,如宠物、碳酸饮料、有机溶剂、化学物品及锋利物品等。六、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场内,如摩托车、自行车、直排轮、滑板车及其它车辆等。硅 PU 面层应避免机械摩擦和重物堆挤压。七、保护球场内及边缘的塑胶面层,不得任意剥动。保持面层清洁,用清水抹布擦洗。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场地内置办酒席。八、在场地内进行比赛或活动,发扬体育道德精神,严禁打闹或滋事。参加或观看体育活动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