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拆除承包合同甲方: 澄合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锅炉房 2 台燃煤 20T 锅炉及室外烟囱拆除达成协议如下:(一) 拆除任务: 拆除锅炉房二楼室内 2 台燃煤 20T 锅炉、附属设备及室外 30 米烟囱,其中拆下的锅炉及附属设备不属于乙方所有。(二) 拆除期限 依据甲方的整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拆除任务。 即: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6 日,历时 40 天 。 (三) 拆除设备注意事项 1、拆除设备时,若需拆卸门窗时,由乙方自行解决,拆装完毕后需乙方负责修好;
2、 2、拆除设备所需吊装及设备、工具由乙方自己解决;3、乙方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及文明管理; 4、乙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周全的防火准备措施,及配备现场消防设施。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责;5、所涉及的吊运、装车等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6、乙方负责清除拆解过程中的垃圾,清理现场(五)安全责任 拆除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两份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