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寿光市委办公室发电等级 特急明电 寿办发电2011 号 抄送:中 共 寿 光 市 委 办 公 室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报、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程序的通知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报、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会议议题的提报(一)市委常委会议议题1、议题提报时限按照“市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共 6 页2召开”的原 则,除特殊情况外,提 报议题请于每月 10 日前(如遇节假日,提报时间顺延)送市委办公室。2、
2、议题提报程序及要求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需填制市委常委会议议题提报表(见附件 1),经市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议题材料 1 份送市委办公室备案;提报的议题凡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牵头部门组织负责,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程序提报;条件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会议。3、议题确定由市委办公室负责对议题进行汇总,经市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初审后,报送市委主要领导审核确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市委办公室负责,反馈有关议题提报单位及分管领导;议题一经确定,除重大、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变动。4、议题准备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有关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由议题提报单位负责;汇报材料要统一版式,一律用
3、A4 纸单面打印,并在首页左上角标明“ 市委常委会审议材料 ”(具体式样见附件 2);议题汇报要简洁明了、切中主题、时间打紧,议题汇报单位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两人。(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请参照市委常委会议议题提报程序执行。二、关于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要以书面正式公文的报送至市委、市政府两办;由市委、市政府两办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理,不得以电话或口头形式汇报;如3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汇报后再补交正式公文。除市级领导同志要求直接报送的材料外,不应以“并报” 、“抄送”等形式报送或直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三、关于邀请市级领导出席重要活动承办单位邀请市级领导出席重要活动,要提前填报
4、邀请市级领导同志出席重要活动申报单(见附件 3),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按程序报送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审批。附:1、市委常委会议题提报表2、议题汇报材料版式3、邀请市级领导同志出席重要活动申报单2011 年 4 月 1 日4附件 1:市委常委会议题提报表议 题 提报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议列席单位 市级分管领导意 见年 月 日初审意见年 月 日 审批意见年 月 日注:1.议题题目要言简意赅;2.议题提报表连同议题材料 1 份送市委办公室;3.议题确定后,按所需份数送市委办公室。5附件 2:市委常委会审议材料:(顶格,四号黑体)(空一行)关于 的请示(标题, 2 号方正小标宋 简体居中)单位(三号楷体居中)(空一行)正文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标题(三号楷体)正文其他内容(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 28 磅年 月 日6附件 3:邀请市级领导同志出席重要活动申报单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邀请领导联 系 人 ( 电 话 )拟办意见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