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经济特区珠澳商标印刷有限公司&珠海新艺华印务有限公司文件编号:WI-123 起草部门:行政资源部制定日期:2014-1-18 修订日期:文件名称: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版本: A/0 页码:1/41 目的为了规范工伤事故和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工伤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珠海经济特区珠澳商标印刷有限公司及珠海新艺华印务有限公司生产活动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活动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职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适用本制度。3 主要职责3.1 公司生产部、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的工伤事
2、故和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相关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伤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执行和落实。3.2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要求开展相关工作。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管理内容4.1.1 工伤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两类。4.1.1.1 人身伤害事故分为以下等级:a 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b 重伤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 105 天的事故;c 轻伤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 5 天小于 105 天的事故;d 轻微伤害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小于 5 天大于等于 1 天的事故;e 可记录伤害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
3、实际损失工作日在 1 天以内,够不上轻微伤害工伤事故认定标准的事故;4.1.1.2 险肇事故,指出于侥幸的原因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但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类同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形,包括机械设备的损毁,经济财产的损失等。4.1.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
4、规定追究责任。珠海经济特区珠澳商标印刷有限公司&珠海新艺华印务有限公司文件编号:WI-123 起草部门:行政资源部制定日期:2014-1-18 修订日期:文件名称: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版本: A/0 页码:2/44.2 事故报告4.2.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电话报告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 ,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和分管领导,从事故的发生到公司领导及分管领导接到电话报告应不超过半小时。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处
5、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还应在 1 小时内电话报告南屏镇人民政府安监办并同时报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轻伤及轻伤以下事故、险肇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白天发生的应当电话立即报告生产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晚上发生的应及时报告当班或驻厂内生产部最高领导。并在第二天早上一上班电话报告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 。4.2.2 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在电话报告之后,应在 1 小时内将事故的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扼要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内容包括: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b.事故的简要经过。c.人员的受伤情况。d.已经采取的措施。4.2.3 轻伤事故、轻微伤害
6、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应在 24 小时内将书面报告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轻伤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应填写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面报告;可记录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生产部。 (因特殊情况:如人员调查、事故分析、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没有及时完成,应请示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 ,得到同意后方可延期上报事故的书面报告) 。4.2.4 事故发生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轻微伤害事故或可记录伤害事故在不确定伤情(伤势)的情况下,按轻伤事故处理, (如割伤程度较深时,包扎后至医院消炎止血
7、,由医生确认是否需要注射破伤风针;表面挤压、撞击可见或不可见皮外伤时,如有红肿,仍有必要及时送院拍照确认,防止延误最佳治疗时间,造成不可预知的伤害) 。可在就近(南屏)医院诊疗,重伤事故应在第一时间送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诊疗(五家三甲医院) ,需送其它专业医院(如红旗医院手外科等)应征询生产部、行政部意见,重伤事故时,生产部、行政部调动公司资源协助处理。珠海经济特区珠澳商标印刷有限公司&珠海新艺华印务有限公司文件编号:WI-123 起草部门:行政资源部制定日期:2014-1-18 修订日期:文件名称: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版本: A/0 页码:3/44.2.5 事故(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发生后
8、,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拍照留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3 事故调查4.3.1 工伤事故发生地点所在单位应主动进行工伤事故报告程序,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由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应依照本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调查处理工作。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由部门、车间、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存在重大违章违纪的,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可直接介入事故
9、调查。4.3.2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牵头,同时也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技术管理方面的人员参加。4.3.3 事故调查应履行下列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f.提交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的调查报告以及直接介入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报告。4.3.4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
10、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4.3.5 工伤(安全)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3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公司董事长。4.3.7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和事故调查相关的材料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当存档保存: a.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包括经过情况、受伤者的基本概况、附事故现场照片等) 。b.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c.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d.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e.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4.4 事故处理珠海经济特区珠澳商标印刷有限公司&珠海新艺华印务有限公司文件编号:W
11、I-123 起草部门:行政资源部制定日期:2014-1-18 修订日期:文件名称: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版本: A/0 页码:4/44.4.1 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按照公司董事长的批复进行处理;轻伤事故按照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由生产部、行政部直接介入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按照生产部和行政部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由所在单位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由所在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公司生产部和行政部批准。4.4.2 对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仅要根据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还要考虑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和可能性。对险肇事故责任人的处
12、理主要根据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和可能性,性质严重或重大违章违纪的险肇事故应从重处理。重复性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险肇事故应从重处理。4.4.3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有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班组长和管理人员, 参照员工手册及相关责任划分进行处理。4.4.4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应对事故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应上报公司领导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4.5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情况由行政部以相应形式及时进行公布。4.4.6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3、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及公司领导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领导应当及时处理。5 监督考核5.1 本制度由生产部、行政部(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各生产单位以及部门配合执行。5.2 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考核并作出处罚。5.2.1 各类工伤事故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5.2.2 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5.2.3 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5.2.4 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5.2.5 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2.6 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阻挠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的
14、。6 附件6.1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轻伤及重大工伤事故报告时,请附相关现场照片、人员伤害部位的照片、相关证明人等) 。编制: 审核: 批准: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公司: 部门: 年 月 日受伤员工 性别 年龄 工号 工种班组 文化程度 本工种工龄 受过何种安全教育现场证明人员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性质 是否工伤事故类别 事故伤害程度 死亡 重伤 轻伤 轻微伤事故经过和救治措施事故调查人员签名:日期:事故原因及整改措施生产部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单位负责人签字:行政资源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 1:事故现场照片(事故单位提供);附件 2:事故单位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所进行的安全教育资料复印件(事故单位提供);附件 3:事故的调查报告及调查材料及整改教育情况的跟踪说明(事故单位、生产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