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校学员投诉受理制度一、学员投诉内容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1、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士。3、学校乱收费的。4、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二、学员投诉方式在学员报名处、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三、投诉管理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发现投诉及时处理。2、接到投诉后,由校长阅示后,填写学员投诉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3、调查时形成书
2、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4、调查结束后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报送校长批准。四、投诉处理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按下列原则处理。(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 3 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4)学校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5)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兑现承诺。(6)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五、处理时限接到学员投诉后,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 日,要超过 7 日的由校长批准。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1、学校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2、处理结果备案保存。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