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 一 八 年 四 月2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DZB-2018-042招标项目名称: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项目 招 标 人 :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年 月 日3第一章 招标公告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项目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的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
2、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XDZB-2018-042二、项目概况:招标控制价:507598 元。项目地址:位于宁波市甬剧艺术博物馆。项目工期:15 日历天。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015年 1月 1日(2015 年 1月 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
3、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具有 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
4、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1.6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厅的备案登记。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4外的投标人)。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 3.2.2拟派
5、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2.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3.3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日至 2018 年 4月 28日 16:00 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
6、不退。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大厦 6楼)3、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5月 15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七、投标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大厦 6楼)八、开标时间:2018 年 5月 1
7、5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大厦 6楼)十、其他事项: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的注册。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5招标人: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宇、陈康伟联系电话:057487375708传真:0574-89077720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大厦 6楼6第
8、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2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水街联系人:张老师2 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联系人:王宇、陈康伟电话:0574-87375708传真:0574-890777203 1.1.4 项目名称 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项目4 1.1.5 建设地点 宁波市甬剧艺术博物馆5 1.1.6 建设规模 -6 1.1.7结构层数(如有)-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工程总投资 /8 1.1.9招标控制价 507598 元9 1.
9、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0%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11 1.11分包工程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如需分包);分包金额(暂估价): / ;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713 1.3.1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4 1.3.2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15 1.3.3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6 1.3.4 安全要求 合格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缩短工期比例: / %。除上述要求外,发包人还要
10、求以下区段工期: / 181.4.11.4.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015年 1月 1日(2015 年 1月 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
1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具有 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厅的备案登记。8人工工
12、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13、。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19 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专业,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会议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会议地点: / 。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踏勘集中地点: / 。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建设工程
14、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浙江省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规定。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固定价可调价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参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式 /9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容1、技术标封面;2、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在100页以内,否则评委有权酌情扣分):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
15、 临时用地表3、项目管理机构;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2 主要人员简历表。28 3.3.3 资信标编制内容 /29 3.3.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简历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书复印件);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复印件;8、承诺书;9、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编入正本中,复印件编入副本中)10、其他需要补充的
16、资料。30 1.12 偏离 不允许31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施工图纸32 2.2.1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33 2.2.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 日 17 时 00 分。34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35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60天。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6 3.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17、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银行账号:9416015474000195510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5月 10日 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退还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 10日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供货合同后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开具单位的保证金退款收据给招标代理人。37 3.4.1 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格式: 壹 份正本,不少于 贰 份副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叁份副本。38 4.2.1 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 招标人 ;地点: 宁波欣达建设
18、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大厦 6楼) ;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39 5.1 开 标开始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地点: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大厦 6楼)。40 5.5投 标 文 件开 启 顺 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2、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密封情况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先开启资格审查申请文件;3、宣布资格审查结果。若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数不足 3家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
19、招标;4、开启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技术标评审;宣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5、再开启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41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42 6.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43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家。11员会确定中标人44 7.4.1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转帐、汇款 ;担保收件人:招标人; 金额: 合同总价的 5%;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45 7.5.1 支付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20、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10.1.2 不良行为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10.2 招标控制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 507598 元。10.3 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算,不足1万按1万一次计取。10.4投 标 人 代 表出 席 开 标 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
21、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5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210.7重 新 招 标的 其 他 情 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
22、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
23、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310.10招 标 人 的补 充 约 定1、关于原件资料的提交要求:投标文件中涉及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原件,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随带备查,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验,如投标人未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评审内容不予认可。2、对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或者评标内容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如相关数据可从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采集的,A级企业可以免于提交,采集的数据与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为准。3、建
24、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25、备注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3 天14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0 元/天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0 元/天4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30%5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30%6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20%7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 履约担保金额的 10%8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10%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9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10 工程定位复测费11 提前竣工增加费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
26、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13 企业管理费、利润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其中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14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合同金额的 3% 15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6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注: 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
27、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
28、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各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是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要求的单位。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9、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30、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
31、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招标人设暂定价(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材料价)的,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报价。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
32、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17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33、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投
34、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18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
35、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复印件作为其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3.4.3保证金形式: 汇票、电汇、支票和保函等;投标人的保证金缴纳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划转,不得缴纳现金。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4.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36、(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涉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相关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或复印件未编入投标文件的
37、,或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同该项资料未提供,作否决投标处理。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
38、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9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
39、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包封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正确标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4.1.3未按本章第 4.1.1项或第 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
41、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20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各自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代理)人确认身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
42、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4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
44、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45、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
46、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47、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2.1 初步评
48、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23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担保 且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条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标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2.1.1投标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 1份,副本不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9项规
49、定。 企业经营许可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8项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8项规定。企业及人员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备案情况(如有) 投标人若为省外建筑业类企业还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