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应当将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乙方按时到现场负责管理清理和外运,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不能用餐饮单位的器具外运餐厨废弃物,运送车在行驶时必须保持低速、慢速。二、甲乙双方做好每次餐厨废弃物交接记录,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三、乙方应将自己的资质证明盖章或签名后提供给甲方留存备案。四、乙方必须将餐厨废弃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无需负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所回收的餐厨废弃物中废油、残渣、剩菜等不能出卖给不法生产加工单位用作地沟油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加工的产品。五、乙方回收餐厨废弃物时,发现餐厨废弃物桶内有碗、调羹时主动整理出交付甲方。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不按协议规定执行,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在甲方。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凡因乙方造成意外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餐厨废弃物应由具有专门处理餐厨废弃物资质的单位处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