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 市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教 材会 计 学 基 础主 编 张 兆 煌 副 主 编 李 一 经 刘 国 成北 京 工 业 大 学 出 版 社内 容 提 要本 书 是 根 据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成 人 教 育 处 颁 布 的 会 计 学 基 础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的 , 主 要 包 括 总 论 、会 计 科 目 和 帐 户 、 复 式 记 帐 、 帐 户 和 借 贷 记 帐 法 的 应 用 、 会 计 凭 证 、帐 簿 、 财 产 清 查 、 会 计 报 表 、会 计 核 算 形 式 、会 计 工 作 组 织 等 十 章 , 每 章 后 有 小 结 、 复 习
2、 思 考 题 和 习 题 , 有 利 于 读 者 全 面 、 系 统 地 掌 握 会 计 记 帐 的 基 本 原 理 和 方 法 。本 书 可 作 为 成 人 中 专 财 经 类 学 校 用 书 , 也 可 供 其 他 财 经 中 专 学 校 、 干 部 培 训 使 用 。会 计 学 基 础主 编 张 兆 煌 副 主 编 李 一 经 刘 国 成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各 地 新 华 书 店 经 销 北 京 育 才 印 刷 厂 印 刷1997 年 8 月 第 1 版 1997 年 8 月 第 1 次 印 刷787mm 1092m m 32 开本 8.5 印 张 19
3、0 千 字印 数 : 1 7000 册ISBN 7-5639-0599-5/ G 330定 价 : 9.00 元前 言本 书 是 根 据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成 人 教 育 处 颁 布 的 会 计 学 基 础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的 。 本 教 材 可 作 为 成 人 中 专 财 经 类 学 校 用 书 , 也 可 以 供 其 他 财 经 中 专 学 校 、 干 部 培 训 班 使 用 。本 书 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新 颁 布 的 会 计 制 度 和 法 规 为 编 写 依 据 , 结 合 会 计 教 学 的 实 践 经 验 和 中 专 教 学 的 特 点 , 着
4、重 阐 述 了 会 计 的 基 本 理 论 、 基 本 方 法 和 基 本 技 能 。 在 知 识 内 容 上 注 意 了 “削 枝 强 干 ”, 着 重 实 用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每 章 后 面 附 有 小 结 、 复 习 思 考 题 和 习 题 。 在 编 写 上 力 求 深 入 浅 出 、 通 俗 易 懂 , 使 学 生 通 过 循 序 渐 进 的 学 习 , 系 统 地 掌 握 会 计 记 帐 的 基 本 原 理 和 方 法 , 为 今 后 学 习 专 业 课 程 打 下 基 础 。本 书 由 张 兆 煌 任 主 编 , 李 一 经 和 刘 国 成 任 副 主 编 。 由 张
5、 兆 煌 编 写 第 一 章 , 李 一 经 、 宋 瑞 华 编 写 第 二 、 三 、 五 章 , 刘 国 成 编 写 第 四 、 十 章 , 崔 立 柱 编 写 第 六 章 , 黄 兴 泉 编 写 第 七 、 八 章 , 黄 淑 贞 编 写 第 九 章 。 全 书 由 张 兆 煌 负 责 总 纂 。由 于 时 间 仓 促 , 水 平 所 限 , 疏 漏 和 错 误 之 处 在 所 难 免 , 恳 请 读 者 批 评 指 正 。北 京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成 人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中 心1997 年 4 月目 录第 一 章 总 论 ( 1)第 一 节 会 计 的 意 义 ( 1
6、)第 二 节 会 计 的 对 象 ( 6)第 三 节 会 计 的 任 务 ( 10)第 四 节 会 计 的 基 本 前 提 ( 12)第 五 节 会 计 的 一 般 原 则 ( 14)第 六 节 会 计 的 方 法 ( 18)第 二 章 会 计 科 目 和 帐 户 ( 25)第 一 节 会 计 要 素 ( 25)第 二 节 会 计 等 式 ( 29)第 三 节 会 计 科 目 ( 35)第 四 节 帐 户 ( 40)第 三 章 复 式 记 帐 ( 48)第 一 节 复 式 记 帐 原 理 ( 48)第 二 节 借 贷 记 帐 法 ( 49)第 三 节 总 分 类 帐 户 和 明 细 分 类 帐
7、 户 ( 60)第 四 章 帐 户 和 借 贷 记 帐 法 的 应 用 ( 70)第 一 节 筹 集 资 金 的 核 算 ( 70)第 二 节 供 应 过 程 的 核 算 ( 73)第 三 节 生 产 过 程 的 核 算 ( 78)第 四 节 销 售 过 程 的 核 算 ( 89)第 五 节 财 务 成 果 的 核 算 ( 95)1第 五 章 会 计 凭 证 ( 112)第 一 节 会 计 凭 证 的 意 义 和 分 类 ( 112)第 二 节 原 始 凭 证 的 填 制 和 审 核 ( 118)第 三 节 记 帐 凭 证 的 填 制 和 审 核 ( 122)第 四 节 会 计 凭 证 的 传
8、 递 和 保 管 ( 130)第 六 章 帐 簿 ( 137)第 一 节 帐 簿 的 意 义 和 种 类 ( 137)第 二 节 帐 簿 的 格 式 和 登 记 方 法 ( 140)第 三 节 帐 簿 的 启 用 和 登 记 规 则 ( 147)第 四 节 对 帐 和 结 帐 ( 153)第 七 章 财 产 清 查 ( 165)第 一 节 财 产 清 查 的 意 义 ( 165)第 二 节 财 产 清 查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 169)第 三 节 财 产 清 查 结 果 的 处 理 ( 175)第 八 章 会 计 报 表 ( 183)第 一 节 会 计 报 表 的 意 义 ( 183)第
9、 二 节 资 产 负 债 表 及 其 编 制 ( 186)第 三 节 损 益 表 及 其 编 制 ( 192)第 九 章 会 计 核 算 形 式 ( 202)第 一 节 会 计 核 算 形 式 的 意 义 ( 202)第 二 节 记 帐 凭 证 核 算 形 式 ( 203)第 三 节 记 帐 凭 证 汇 总 表 核 算 形 式 ( 205)第 四 节 汇 总 记 帐 凭 证 核 算 形 式 ( 208)第 五 节 记 帐 凭 证 汇 总 表 核 算 形 式 举 例 ( 212)第 十 章 会 计 工 作 组 织 ( 248)第 一 节 组 织 会 计 工 作 的 意 义 ( 248)第 二 节
10、 会 计 机 构 ( 249)2第 三 节 会 计 人 员 ( 253)第 四 节 会 计 法 规 ( 257)3第 一 章 总 论第 一 节 会 计 的 意 义一 、 会 计 的 产 生 和 发 展会 计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它 是 适 应 社 会 生 产 的 发 展 和 经 济 管 理 的 需 要 而 产 生 、 发 展 和 完 善 起 来 的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是 人 类 社 会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 在 生 产 活 动 过 程 中 , 一 方 面 要 创 造 物 质 财 富 , 取 得 一 定 的 劳 动 成 果 , 另 一 方
11、 面 又 要 消 耗 一 定 的 人 力 、 物 力 和 财 力 。 在 任 何 社 会 中 , 人 们 进 行 生 产 活 动 , 总 是 力 求 以 尽 可 能 少 的 劳 动 消 耗 , 取 得 尽 可 能 多 的 劳 动 成 果 , 也 就 是 要 少 投 入 、 多 产 出 , 做 到 所 得 大 于 所 费 。 为 此 , 人 们 要 不 断 改 进 生 产 技 术 和 加 强 生 产 过 程 的 管 理 ,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劳 动 耗 费 和 劳 动 成 果 进 行 计 量 和 记 录 , 以 便 取 得 生 产 过 程 和 结 果 的 数 据 , 对 生 产
12、 过 程 进 行 调 节 和 管 理 , 使 之 不 断 减 少 劳 动 耗 费 , 取 得 更 多 的 劳 动 成 果 , 从 而 提 高 生 产 活 动 的 经 济 效 益 。 会 计 就 是 适 应 这 种 客 观 需 要 而 产 生 , 并 随 着 生 产 的 不 断 发 展 而 发 展 和 完 善 的 。当 生 产 过 程 处 于 简 单 发 展 的 原 始 社 会 , 人 们 是 通 过 头 脑 的 记 忆 或 运 用 极 其 简 单 的 方 法 , 如 扎 绳 摆 石 、 简 单 刻 记 等 办 法 , 来 计 量 和 记 录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经 济 活 动 ,
13、以 达 到 预 期 的 生 产 目 的 。 这 种 简 单 的 计 量 和 记 录 行 为 , 就 是 会 计 的 萌 芽 阶 段 。 经 过 漫 长 的 岁 月 , 在 文 字 出 现 以 后 , 人 们 开 始 用 文 字 计 量 和 记 录 经 济 活 动 。1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高 、 剩 余 产 品 的 大 量 出 现 , 会 计 作 为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的 附 带 职 能 , 也 逐 步 独 立 出 来 , 成 为 独 立 职 能 。 特 别 是 社 会 过 渡 到 商 品 经 济 社 会 以 后 , 由 于 产 生 了
14、商 品 货 币 ,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 分 配 和 交 换 都 要 通 过 货 币 来 计 量 。 通 过 实 践 , 会 计 就 逐 步 形 成 一 种 以 价 值 形 式 来 管 理 生 产 经 营 的 活 动 。 随 着 社 会 生 产 的 发 展 和 社 会 生 产 规 模 的 日 益 社 会 化 , 会 计 也 在 不 断 地 发 展 和 变 化 , 会 计 内 容 、 方 法 和 技 术 , 从 简 单 到 复 杂 , 从 低 级 到 高 级 , 从 不 完 善 到 逐 渐 完 善 , 使 会 计 工 作 从 简 单 的 计 量 、
15、记 录 、 比 较 所 耗 与 所 得 的 行 为 , 发 展 成 为 一 门 包 括 完 整 方 法 体 系 的 会 计 学 科 , 使 传 统 的 记 帐 、 算 帐 、 报 帐 的 会 计 工 作 , 发展 到 对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控 制 和 监 督 , 参 与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预 测 和 决 策 , 为 企 业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加 强 管 理 服 务 。 马 克 思 指 出 :“过 程 越 是 按 社 会 的 规 模 进 行 , 越 是 失 去 纯 粹 个 人 性 质 , 作 为 对 过 程 的 控 制 和 观 念 总 结 的 簿 记
16、 就 越 是 必 要 ; 因 此 , 簿 记 对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 比 对 手 工 业 和 农 民 的 分 散 生 产 更 为 必 要 , 对 公 有 生 产 , 比 对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更 为 必 要 。 ” 马 克 思 这 里 所 说 的 簿 记 , 就 是 指 的 会 计 , 到 了 公 有 生 产 的 社 会 , 即 到 了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的 生 产 , 会 计 比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更 为 重 要 。在 20 世 纪 初 期 , 以 借 贷 复 式 记 帐 法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西 式 会 计 ”传 入 我 国 , 这 对 改 革 中 式 簿
17、 记 , 推 行 近 代 会 计 , 促 进 我 国 会 计 事 业 的 发 展 起 到 一 定 的 作 用 。 这 是 我 国 会 计 史 上 的 第 一 次 变 革 。 建 国 后 , 我 国 实 行 了 高 度 集 中 的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 引 进 了 与 此 相 适 应 的 前 苏 联 的 会 计 模 式 , 前 苏 联 会 计 模 式 的 引 入 是 对 旧 中 国 的 会 计 理 论 、 制 度 和 方 法 的 变 更 , 这 是 我 国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2 4 卷 , 1 5 2 页 ,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 1 97 2 年 。2
18、会 计 史 上 的 第 二 次 变 革 。 改 革 开 放 以 后 , 开 始 了 我 国 会 计 史 上的 第 三 次 变 革 , 并 于 1993 年 进 入 高 潮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 突 破 了 我 国 原 有 会 计 核 算 模 式 , 建 立 了 反 映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和 企 业 自 主 经 营 要 求 的 科 学 的 会 计 体 系 , 并 向 国 际 会 计 惯 例 靠 拢 。会 计 产 生 和 发 展 的 历 史 进 程 表 明 , 任 何 社 会 要 发 展 经 济都 离 不 开 会 计 , 经 济 越 发 展
19、, 生 产 力 水 平 越 高 , 生 产 规 模 越 大 , 人 们 对 经 济 管 理 的 要 求 越 高 , 会 计 也 就 越 重 要 。 会 计 正 是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而 不 断 发 展 和 完 善 的 。二 、 会 计 的 职 能会 计 的 职 能 是 指 会 计 在 经 济 管 理 中 所 具 有 的 功 能 , 即 人 们 在 经 济 管 理 中 运 用 会 计 干 什 么 。 马 克 思 在 论 述 会 计 职 能 问 题 时 指 出 , 会 计 是 对 生 产 “过 程 的 控 制 和 观 念 的 总 结 ”。 这 是
20、对 会 计 基 本 职 能 最 科 学 的 概 括 。 所 谓 “观 念 的 总 结 ”一 般 理 解 为 “核 算 ”, 所 谓 “过 程 的 控 制 ”一 般 理 解 为 “监 督 ”, 核 算 和 监 督 是 会 计 的 两 项 基 本 职 能 。1. 会 计 核 算 职 能会 计 的 核 算 职 能 , 就 是 会 计 以 货 币 为 主 要 计 量 单 位 , 运 用 专 门 的 方 法 ,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核 算 , 提 供 经 济 信 息 的 功 能 。会 计 核 算 贯 穿 于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过 程 。 记 帐 、 算 帐 、 报 帐 是 会 计 核 算
21、职 能 的 主 要 表 现 形 式 , 企 业 单 位 发 生 的 一 切 经 济 业 务 , 如 款 项 和 有 价 证 券 的 收 付 ; 财 产 物 资 的 收 发 、 增 减 和 使 用 ; 债 权 债 务 的 发 生 和 结 算 ; 所 有 者 投 资 的 增 减 和 经 费 的 收 支 ; 收 入 、 费 用 、 成 本 的 计 算 ; 财 务 成 果 的 计 算 和 分 配 , 都 必 须 借 助 会 计 核 算 , 通 过 记 帐 、 算 帐 、 报 帐 , 如 实 、 全 面 、 系 统 地 反 映 出 来 , 为 有 关 各 个 方 面 提 供 有 用 的 会 计 信 息
22、, 使 他 们 能 正 确 认 识 经 济 活 动 的 现 实 情 况 和 变 动 趋 势 , 加 强 经 济 管3理 。 会 计 核 算 的 职 能 不 仅 仅 是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事 后 的 核 算 , 而且 要 利 用 信 息 反 馈 ,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事 前 核 算 和 事 中 核 算 。 事 前 的 核 算 形 式 是 进 行 预 测 和 参 与 决 策 , 事 中 核 算 的 形 式 是 在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中 , 通 过 核 算 和 监 督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控 制 , 使 经 济 活 动 按 计 划 和 预
23、 期 的 目 标 顺 利 进 行 。2. 会 计 监 督 职 能会 计 的 监 督 职 能 , 是 指 会 计 按 照 规 定 的 目 的 和 要 求 , 利 用 会 计 核 算 所 提 供 的 经 济 信 息 , 对 企 业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指 导 和 控 制 的 功 能 。会 计 监 督 的 依 据 是 国 家 的 财 经 政 策 、 法 令 、 法 规 和 企 业 单 位 的 经 营 方 针 、 计 划 和 制 度 。 在 经 济 活 动 中 , 根 据 各 种 政 策 、 法 令 和 法 规 等 审 核 各 种 经 济 业 务 的 合 法 性 、 合 理 性 和 有
24、 效 性 , 是 会 计 监 督 的 主 要 表 现 形 式 。 会 计 监 督 按 其 与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的 关 系 , 可 分 为 事 前 、 事 中 和 事 后 监 督 。 事 前 监 督 就 是 在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发 生 之 前 对 有 关 计 划 、 合 同 、 凭 证 等 方 面 的 合 法 性 、 合 理 性 和 可 行 性 进 行 核 查 与 评 价 ; 事 中 监 督 就 是 在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中 对 计 划 、 预 算 执 行 等 所 做 的 控 制 ; 事 后 监 督 就 是 在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之 后 对 会 计 资 料 进 行 分
25、 析 和 检 查 。会 计 核 算 和 会 计 监 督 这 两 个 基 本 职 能 是 密 切 联 系 、 相 辅 相 成 的 。 会 计 核 算 是 会 计 监 督 的 基 础 , 没 有 会 计 核 算 提 供 的 经 济 信 息 , 会 计 监 督 就 没 有 了 客 观 依 据 ; 会 计 监 督 是 会 计 核 算 的 延 伸 , 如 果 只 有 会 计 核 算 而 不 进 行 会 计 监 督 , 就 不 能 发 挥 会 计 在 经 济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 核 算 和 监 督 是 结 合 在 一 起 进 行 的 ,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会
26、计 核 算 的 过 程 , 也 是 实 行 会 计 监 督 的 过 程 。三 、 会 计 的 特 征会 计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要 为 经 济 管 理 提 供 经4济 信 息 。 在 核 算 和 监 督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中 , 其 主 要 特 点 就 是 以 货 币 计 量 为 基 本 形 式 。 会 计 在 核 算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中 , 可 以 采 用 货 币 量 度 、 劳 动 量 度 和 实 物 量 度 。 由 于 劳 动 量 度 和 实 物 量 度 有 着 不 同 的 计 量 单 位 , 它 们 不 能 对 经 济 业 务 进 行 综
27、合 反 映 , 不 便 于 相 互 比 较 。 在 商 品 经 济 条 件 下 , 要 计 算 商 品 的 耗 费 、 收 入 和 经 营 成 果 , 就 必 须 利 用 价 值 形 式 , 即 运 用 货 币 量 度 综 合 反 映 企 业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及 其 结 果 , 以 价 值 指 标 为 主 , 来 总 体 评 价 和 考 核 经 济 效 益 , 核 算 和 监 督 经 济 活 动 。 因 此 , 以 货 币 量 度 为 基 本 形 式 , 必 要 时 , 辅 之 劳 动 量 度 和 实 物 量 度 , 以 利 于 加 强 对 人 力 、 物 力 的 控 制
28、,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 是 现 代 会 计 的 一 个 重 要 特 征 。会 计 的 另 一 个 特 点 , 就 是 连 续 、 系 统 、 完 整 地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核 算 和 监 督 。 所 谓 连 续 , 是 指 对 各 种 经 济 活 动 应 当 按 照 发 生 的 时 间 顺 序 依 次 进 行 登 记 , 而 不 能 有 所 中 断 ; 所 谓 系 统 , 是 指 会 计 提 供 的 数 据 资 料 必 须 相 互 联 系 , 并 进 行 过 科 学 的 分 类 ; 所 谓 完 整 , 是 指 对 属 于 会 计 的 各 项 经 济 业 务 , 必 须 全 部
29、 加 以 记 录 , 而 不 能 发 生 遗 漏 。 因 此 , 以 会 计 核 算 为 基 础 进 行 的 会 计 监 督 , 也 必 须 全 面 、 经 常 、 系 统 地 进 行 , 这 是 会 计 的 另 一 个 主 要 特 征 。会 计 通 过 对 经 济 活 动 连 续 、 系 统 、 完 整 的 核 算 和 监 督 所 取 得 的 会 计 信 息 资 料 , 进 行 分 析 和 预 测 经 济 前 景 , 参 与 经 济 决 策 , 这 也 是 现 代 会 计 的 特 征 之 一 。四 、 会 计 的 概 念前 面 通 过 对 会 计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 会 计 的 职
30、能 和 特 征 的 阐 述 , 揭 示 了 会 计 的 本 质 。 现 在 可 以 将 会 计 的 定 义 概 括 如 下 : 会计 是 以 货 币 为 主 要 计 量 单 位 , 采 用 专 门 的 方 法 , 对 会 计 主 体 ( 即 企 业 、 事 业 、 机 关 、 团 体 等 单 位 )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连 续 、5系 统 、 完 整 的 核 算 和 监 督 , 并 提 供 经 济 信 息 , 预 测 经 济 前 景 , 参 与 经 济 决 策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管 理 活 动 。 它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这 个 定 义 概
31、括 了 会 计 的 职 能 、 特 点 、 内 容 和 本 质 。 会 计 作 为 一 项 独 立 的 管 理 工 作 , 有 其 固 有 的 管 理 职 能 即 “核 算 ”和 “监 督 ”; 有 其 实 现 职 能 的 特 点 , 即 “以 货 币 为 主 要 计 量 单 位 ”, 具 有 “连 续 性 、 系 统 性 和 完 整 性 ”; 有 其 特 定 的 内 容 , 即 “经 济 活 动 ”; 从 会 计 所 处 的 地 位 来 看 , 它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以 上 这 些 内 容 说 明 了 会 计 的 本 质 。马 克 思 主 义 认 为 , 科
32、 学 技 术 是 生 产 力 , 管 理 也 是 生 产 力 。 会 计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因 此 , 也 是 一 种 强 大 的 生 产 力 。 在 微 观 经 济 中 , 会 计 管 理 是 企 业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在 宏 观 经 济 中 , 会 计 管 理 是 国 民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我 们 要 充 分 发 挥 会 计 在 经 济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 并 牢 固 树 立 经 济 越 发 展 , 会 计 越 重 要 的 观 点 。第 二 节 会 计 的 对 象会 计 的 对 象 , 是 指 会
33、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 简 单 地 说 就 是 以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 。 在 社 会 主 义 条 件 下 , 会 计 的 对 象 就 是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运 动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 包 括 生 产 、 分 配 、 交 换 和 消 费 四 个 环 节 。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经 济 活 动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 会 计 并 不 能 核 算 和 监 督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所 有 方 面 , 而 只 能 核 算 和 监 督 用 货 币 表 现 的 那 些 方 面
34、。 在 商 品 经 济 条 件 下 的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 一 方 面 , 劳 动 者 使 用 劳 动 手 段 对 劳 动 对 象 进 行 加 工 , 生 产 出 新 产 品 , 原 来 的 生 产 资 料 消 耗 掉 , 新 的 产 品 生 产 出 来 , 这 一 物 资 流 动 过6程 , 体 现 了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使 用 价 值 方 面 ; 另 一 方 面 , 生 产 中 消 耗 掉 的 生 产 资 料 价 值 转 移 到 新 产 品 中 去 , 并 且 创 造 出 新 的 价 值 , 转 移 过 来 的 价 值 和 新 创 造 的 价 值 , 构 成 新 产
35、品 的 价 值 , 新 产 品 的 价 值 通 过 交 换 加 以 实 现 , 并 进 行 分 配 , 这 一 货 币 流 动 过 程 , 体 现 了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价 值 方 面 。 上 述 两 个 相 对 应 的 方 面 , 前 者 体 现 的 使 用 价 值 方 面 , 是 物 资 运 动 ; 后 者 体 现 的 价 值 方 面 , 是 资 金 运 动 。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 是以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 , 即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资 金 运 动 。在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 由 于 各 类 会 计 主 体 所 处 的 社
36、会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环 节 不 同 , 因 而 资 金 运 动 及 其 经 济 内 容 也 不 相 同 。 工 业 企 业 的 再 生 产 过 程 , 最 全 面 地 体 现 了 社 会 再 生 产 的 过 程 , 它 的 资 金 运 动 过 程 及 其 所 包 含 的 经 济 内 容 , 体 现 了 各 类 会 计 主 体 资 金 运 动 的 最 一 般 特 点 。工 业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的 资 金 运 动 在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通 常 表 现 为 : 资 金 投 入 、 资 金 周 转 和 资 金 退 出 三 种 形 式 。资 金 投 入 : 企 业 要
37、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首 先 要 筹 集 一 定的 资 金 , 投 入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财 产 物 资 的 货 币 表 现 (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本 身 ) 称 为 资 金 。 企 业 可 以 通 过 所 有 者 投 资 和 举 借 债 务 等 方 式 筹 集 资 金 。 企 业 取 得 的 资 金 一 般 是 货 币 资 金 形 态 , 也可 以 是 实 物 资 金 形 态 。资 金 周 转 : 工 业 企 业 的 再 生 产 过 程 , 包 括 供 应 、 生 产 、 销 售 三 个 过 程 , 资 金 投 入 企 业 后 , 就 要 在 这 三 个 过 程
38、 中 不 断 地 运 动 和 变 化 。供 应 过 程 , 是 指 企 业 用 货 币 资 金 , 购 建 房 屋 、 建 筑 物 , 购 买 机 器 设 备 等 劳 动 资 料 , 形 成 企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 用 货 币 资 金 购 买 生 产 所 需 的 劳 动 对 象 , 形 成 各 种 材 料 物 资 。 在 供 应 过 程 中 主 要 的 经 济 业 务 是 材 料 的 采 购 和 储 存 。 这 样 , 资 金 的 形 态7就 发 生 变 化 , 由 货 币 资 金 转 化 为 固 定 资 金 和 生 产 储 备 资 金 。 生 产 过 程 , 是 指 劳 动 者 使
39、用 劳 动 资 料 , 主 要 是 生 产 工 具 等 劳 动 手 段 , 对 劳 动 对 象 进 行 加 工 , 先 生 产 加 工 成 在 产 品 , 待 生 产 加 工 全 部 完 成 , 生 产 出 产 成 品 。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要 耗 费 各 种 材 料 、 损 耗 固 定 资 产 、 支 付 职 工 工 资 和 其 他 费 用 , 这 些 耗 费 的 货 币 表 现 就 构 成 了 产 品 的 成 本 。 因 此 , 生 产 过 程 既是 产 品 的 制 造 过 程 , 也 是 企 业 人 力 、 财 力 和 物 力 的 耗 费 过 程 。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40、 , 资 金 形 态 发 生 了 两 次 变 化 , 首 先 是 生 产 储 备 资 金 、 固 定 资 金 、 货 币 资 金 转 化 为 生 产 资 金 , 产 品 加 工 完 成 入 库 后 , 生 产 资 金 又 转 化 为 成 品 资 金 。销 售 过 程 , 是 指 企 业 将 生 产 出 来 的 产 品 , 发 运 给 购 买 单 位 , 并 取 得 销 售 收 入 , 收 回 货 币 资 金 的 过 程 。 产 品 的 销 售 过 程 , 就 是 产 品 价 值 的 实 现 过 程 , 这 样 资 金 形 态 由 成 品 资 金 转 化 为 货 币 资 金 。企 业 资 金 从
41、 货 币 资 金 形 态 开 始 , 顺 次 通 过 供 应 、 生 产 、 销 售 三 个 阶 段 , 分 别 表 现 为 固 定 资 金 、 生 产 储 备 资 金 、 生 产 资 金 、 成 品 资 金 各 种 不 同 形 态 , 然 后 又 回 到 货 币 资 金 形 态 , 称 之 为 资 金 的 循 环 。 企 业 资 金 周 而 复 始 不 断 地 循 环 , 称 为 资 金 的 周 转 。 资 金 在 企 业 内 部 的 运 动 , 既 是 资 金 的 周 转 过 程 , 也 是 资 金 的 耗 费 和 收 回 的 过 程 。 资 金 的 耗 费 构 成 了 企 业 的 费 用
42、 和 成 本 , 资 金 的 收 回 形 成 了 企 业 的 销 售 收 入 , 把 收 入 和 费 用 成 本 进 行 比 较 , 就 能 确 定 企 业 的 盈 亏 情 况 。资 金 退 出 : 是 指 企 业 的 某 些 资 金 ,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 退 出 企 业 范 围 , 不 再 继 续 参 加 资 金 周 转 。 工 业 企 业 取 得 的 销 售 收 入 , 一 部 分 用 以 弥 补 生 产 耗 费 , 继 续 参 加 生 产 周 转 , 其 余 部 分 为 企 业 的 纯 收 入 。 企 业 纯 收 入 分 为 税 金 和 利 润 两 部 分 , 税 金 上 缴
43、国 家 , 从 企 业 资 金 运 动 中 退 出 , 利 润 中 除 去 企 业 留 存8用 于 生 产 发 展 部 分 , 分 给 投 资 者 的 利 润 和 用 于 职 工 奖 金 和 福 利 形 式 的 利 润 , 也 要 从 企 业 资 金 运 动 中 退 出 。上 述 工 业 企 业 资 金 运 动 过 程 , 可 简 括 表 示 如 图 1-1。资 金投供 应入过 程投资 者 、 债 权 人、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生 产 过 程资 金销 售 退过 程 出货 币 资 金 储 备 资 金 生 产 资 金 成 品 资 金 货 币 资 金固 定 资 产 折 旧工 资 及 其 他 有
44、 关 费 用重 新 参 加 生 产 周 转图 1-1 工 业 企 业 的 资 金 运 动工 业 企 业 会 计 主 体 的 资 金 运 动 过 程 , 除 上 述 周 转 阶 段 以 外 , 还 包 含 着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的 经 济 活 动 内 容 : 一 是 资 金 的 筹 集 和 运 用 , 它 以 价 值 形 式 反 映 企 业 生 产 资 料 的 取 得 和 占 用 ; 二 是 资 金 的 耗 费 , 它 以 价 值 形 式 反 映 企 业 物 化 劳 动 和 活 劳 动 的 耗 费 ; 三 是 资 金 的 收 入 和 分 配 , 它 以 价 值 形 式 反 映 企 业 生
45、产 经 营 成 果 的 实 现 和 分 配 。 所 以 , 企 业 的 资 金 运 动 是 企 业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价 值 表 现 , 是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具 体 内 容 。会 计 对 象 还 可 以 进 一 步 分 解 为 若 干 构 成 要 素 。 会 计 对 象9的 构 成 要 素 就 是 会 计 要 素 , 即 资 产 、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 费 用 、 收 入 和 利 润 六 项 要 素 。 这 些 内 容 将 在 第 二 章 加 以 论 述 。 第 三 节 会 计 的 任 务会 计 的 任 务 是 指 对 会 计 对 象 进 行 核 算 和
46、监 督 所 要 达 到 的 目 的 。 会 计 任 务 的 确 定 , 取 决 于 经 济 管 理 的 要 求 及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内 容 的 特 点 。经 济 管 理 的 一 般 要 求 是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会 计 必 须 为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服 务 。 会 计 是 借 助 于 价 值 形 式 对 各 会 计 主 体 的 投 入 和 产 出 进 行 对 比 、 分 析 , 综 合 反 映 其 经 济 效 益 。 会 计 的 特 点 , 决 定 了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的 有 关 信 息 资 料 主 要 是 由 会 计 来 提 供 的 , 所 以 会 计 的
47、 根 本 任 务 是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明 确 会 计 的 根 本 任 务 , 对 于 做 好 会 计 工 作 , 充 分 发 挥 会 计 的 作 用 ,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会 计 的 具 体 任 务 , 可 以 概 括 为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 一 、 核 算 各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 提 供 会 计 信 息会 计 借 助 于 价 值 形 式 , 运 用 记 帐 、 算 帐 、 报 帐 等 手 段 , 对各 项 经 济 业 务 进 行 连 续 、 系 统 、 完 整 的 核 算 , 反 映 企 业 单 位 财 产 物 资 和 资 金 的 增 减
48、 变 动 , 以 及 收 入 和 费 用 、 成 本 的 高 低 , 利 润 的 形 成 和 利 润 的 分 配 等 经 济 活 动 和 财 务 收 支 情 况 , 及 时 、 正 确 、 完 整 地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资 料 , 以 便 有 关 方 面 进 行 比 较 和 分 析 经 营 盈 亏 , 进 一 步 挖 掘 潜 力 , 采 取 措 施 , 加 强 经 营 管 理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核 算 各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 及 时 、 正 确 、 完 整 地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 是 完 成 会 计 任 务 的 必 要 条 件 , 也 是 会 计 工 作
49、 的 一 项 基 本 要 求 。10二 、 监 督 各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 维 护 各 方 权 益各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和 财 务 收 支 ,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和 符 合 国 家 的 财 经 政 策 、 法 令 和 制 度 。 会 计 在 对 各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核 算 和 监 督 时 , 就 必 须 反 映 和 监 督 各 单 位 对 财 经 政 策 、 法 令 和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 要 及 时 反 映 和 监 督 单 位 的 财 产 、 物 资 和 货 币 资 金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 财 产 的 收 发 、 转 移 、 保 管 、 使 用 和 报 废 是 否 按 制 度 执 行 ; 各 项 资 金 的 使 用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的 有 关 政 策 和 规 定 ; 各 项 收 入 和 费 用 支 出 是 否 合 理 合 法 ; 成 本 和 盈 亏 计 算 是 否 正 确 、 真 实 ; 利 润 分 配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