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莱 芜 经 济 开 发 区 莱 新 花 苑 片 区 污 水 管 网 工 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LWJJ2018021B包采 购 人:莱芜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代 理 机 构 : 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一、说明 .14二、磋商文件 .14三、响应文件编写 .14四、响应文件递交 .17五、磋商程序 .18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2评标办法 .22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34无 .3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2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55一、投标函 .56二、开标一览表 .
2、5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0四、授权委托书 .61五、 投标保证金 .62六、监理大纲 .63八、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 .65九、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 .66十、资格审查资料 .67十一、 小微企业声明函 .72十二、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7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莱芜经济开发区莱新花苑片区污水管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莱芜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地 址:莱芜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634-855800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楼 1431室联系人:毕女士 联系方式:0634-6623777二、项目名
3、称:莱芜经济开发区莱新花苑片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编号:LWJJ2018021三、采购项目情况: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元)A莱芜经济开发区莱新花苑片区污水管网工程施工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2、供应商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74492.11B莱芜经济开发区莱新花苑片区污水管网
4、工程监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2、供应商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196.00四、磋商文件的获取1. 2018年 8月 27日至 2018年 8月 31日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楼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31室。 3.方式:供应商须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山东
5、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领取磋商文件须持以下材料: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套,简单装订。注 1: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注 2:投标报名企业办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流程:(一)、打开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企业系统登录”;(二)、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完善企业资料,上传企业资质原件;(三)、携带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企业诚信库入库办事指
6、南”)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 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43室)进行现场审核;(四)、完成企业入库资格审核后,可以自行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也可由代理机构协助打印报名回执单,如有疑问,请致 0634-6213300。 注 3: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网上报名虽成功但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A 包:300 元/份,B 包:200 元/份,所有资料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 年 8月 27日至 2018年 8月 31日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9月 7日 14 时 00分
7、至 2018年 9月 7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开标室(龙潭东大街 001号)八、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9月 7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开标室(龙潭东大街 001号)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毕女士 联系方式:0634-6623777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执行。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采购人单位名称:莱芜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
8、徐老师联系方式:0634-8558002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楼1431室联系人:毕女士联系电话:0634-6623777邮箱:SDLFXMGL1.1.3 项目名称 莱芜经济开发区莱新花苑片区污水管网工程1.1.4 建设地点 莱芜经济开发区莱新花苑片区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3.1 标包划分 B包(监理)1.4.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5.1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1.6.1 质量要求 合格1.7.1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9、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2、供应商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财务要求:提供供应商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没有变动可不需提供)。三、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未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
10、罚或未处于财物被接管、冻结状态的情况;未出现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的情况;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判);在最近三年(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四、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标段监理工作的需要,每月出勤率不得低于 22天,并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27 号)。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注
11、册专业为 市政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工程 监理员:应具备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初级水平证书。五、其他要求:具有 2018年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及 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根据高检会1.8.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8.2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1日 12:00前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
12、年 9月 2日 12:00前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1.12 偏 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另行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1日 12:00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 年 9月 7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超时不收)递交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龙潭东大街 001号)245开标室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
13、材料无具体要求,可由供应商自行提供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单价3.2.2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1、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 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收取人:山东鲁
14、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莱芜莱城支行账号:3700 1626 1010 5015 125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9月 7日 14时 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634-6623777注:(1)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2)保证金缴纳时须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3)保证金缴纳后凭转账底单到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莱芜市凤城东大街故事家园沿街楼西单元 14楼 1417室 联系电话:0634-6623777)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须同资格审查原件一同递交,不必密封在响应文件中。(4)供
15、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若不能参加开标会议,请在开标前一日与代理单位联系并提交投标放弃函,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5)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服务费。3.5.1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5年 1月 1日至今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投标截止日上溯 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3.7.1 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7.2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 5份,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
16、”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单独密封,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3.7.3 装订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合并装订成册,如果资料过多,可分上(中)下册。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报价)。4.1.1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包: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可参考封面密封格式。)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龙潭东大街 001号)245 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4.2.6采购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
17、截止时间 3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5.2.1 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监督单位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核验结果;(5)由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同时由主持人宣布评标原则及方法;(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
18、构成:3 人;6.1.2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评标方法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否,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人数为 3名7.2 履约担保 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7.3 逾期违约金竣工工期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 2000元的逾期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拒不缴纳的,在工程拨款时两倍扣除,其行为列入不良行为档案。其他内容: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以备审查:(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19、和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 ; 监理员: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初级水平证书。(5)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保证金收据;(7)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8)2018 年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及 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提交以上资料不全或验证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评标办法中涉及加分证明材料等,请一并提交)。注: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
20、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网络打印电子凭证的需提供能够进行网络核实的网站;如网站无法登录核实的需将电子凭证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鲜章)。2、以上证件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3. 注意事项: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40%,第二年付合同价款的 30%,第三年付清剩余 30%。保修期 两年结算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应经甲方、监理、委托的中介机构、施工单位认可。变更签证调整办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
21、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委托的中介机构与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委托的中介机构与合同双方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人民币) 20196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采购方式及报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报价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两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注: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报价须知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供应商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纸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供应商的总报价均包括完成该
22、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等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安装费用、安装附材、附件及可能增加的一切材料、配合费用、调试验收费用、材料试验费用、保险费用、劳保费、企管费、培训费、规费、利润、税金及售后服务等各项一切费用,不得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的内容和费率进行修改变动,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其他任何市场的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2、供应商不得变动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如供应商对清单有疑问,可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果图纸中部分施工内容清单中没有说明或列出,供应商
23、应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正式提出,由清单编制单位核实并调整工程量清单,否则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已在其它项目中包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成交人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以此为由减少或更改。3、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时,应充分了解该工程项目的位置情况、运输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该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4、供应商所报材料设备表中的材料、产品、设备必须注明规格型号、单价以及主要附件、配件的规格型号、单价。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通过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规模企业生产的优质产
24、品。5、供应商应认真熟悉图纸技术要求,成交后不得以报价低等各种理由使用价低质次、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或提供的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质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供应商必须更换,直至满足使用要求。供应商因更换材料、产品、设备或提供的生产厂家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予变更。6、各专项工程所用材料、产品、设备应具有相关专项工程要求的入网许可证、准用证、备案证。7、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与清单报价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8
25、、供应商投标报价时还要考虑:(1)在施工中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绕行安全标线、警告标志设置等);(2)施工期间自行保护施工现场的地上地下的电缆、光缆、燃气等重要管线,如有损坏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3)成交单位必须与有渣土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经过密闭化、标准化改装的渣土运输车运输清理的垃圾及淤泥;(4)一切相关管理部门如交警队、执法局等单位施工手续办理和外界关系协调及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考虑承担。(5)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含扬尘治理的相关费用。9、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0、在评标过程
26、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中(含材料报价、综合单价等)有不平衡报价、或者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的内容,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该供应商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
27、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等能及时通知到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关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通知、答疑、澄清等在发送至上述传真、电子邮箱后,视为已经通知到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供应商2.1 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2.2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
28、的实质性要求。2.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不符合上述合格供应商条件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文件。4.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组成本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人。对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收到的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文件修改7.1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29、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编写8.语言及计量单位8.1 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8.2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组成9.1 磋商函、开标一览表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3 法人授权委托书9.4 投标保证金 9.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6 施工组织设计9.7 项目管理机
30、构9.8 资格审查资料9.9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10.响应文件装订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要求胶装),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1.磋商报价11.1 本次磋商采用两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11.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1.3 供应商在磋商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11.4 供应商报价要求11.4.1各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依据现行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各自的企业实力自主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格式计算出各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11.4.2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报价按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评定,最终各综合单价按承诺总价同比例进行
31、调整。报价有效期及合同有效期内经同比例调整后的综合单价,除双方同意外结算时不得调整(采购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除外)。报价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1.4.3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的工程量清单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实际工程量和清单工程量相差5%内不予调整,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数量和顺序进行报价,不得随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11.4.4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
32、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1.4.5供应商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采购范围内相同的子项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内。11.4.6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准确标明所供货物的单价、合计价和总报价。如果在单价与总报价之间有偏差,以单价为准;大小写如有偏差,以大写为准。11.4.7供应商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报价上的量、项、价等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均不得作为调价的依据。 11.4.8本项目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报价清单的
33、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11.4.9工程发生施工变更签证时,所发生的工程量乘以相应投标工程量清单单价计取;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子项,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及相应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执行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相应材料价格重新确定综合单价。11.4.10报价错误的修正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
34、其投标将被拒绝。12.响应文件编写方式12.1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幅面的纸张打印(注明页码);12.2 “开标一览表”用 A4幅面的纸张打印。13.响应文件签署13.1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4.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4.1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详见密封格式。请供应商务必按照密封格式要求标
35、注,否则,因格式内容问题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保证金15.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到账为准。15.2 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1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6.投标有效期16.1 从磋商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日。磋商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36、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响应文件递交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7.3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8. 响应文件签收18.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
37、件签收证明;18.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18.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9.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9.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9.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9.3 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9.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21.磋商流程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
38、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时需有采购人和供应商代表参加,并邀请监管部门或公证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21.2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价格或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 记录员将宣读的内容分项记录,并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1.4 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21.5 具体磋商,磋
39、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与供应商详细商谈各项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所有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6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价格、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1.7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综合评审,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22.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组成。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原则(一)磋商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
40、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 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二)评审办法1.
41、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等则视为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果存在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42、加磋商的供应商。(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和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另行采购。(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
43、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
44、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三)磋商纪律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28.无效文件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45、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4)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5)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6)供应商相互串通(7)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8)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9)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七、授予合同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
46、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响应文件的决定。30.成交通知书30.1 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 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法规定)不能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同时还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
47、金。八、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1.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人的评标方法。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事先规定。1.3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
48、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1.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1.5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磋
49、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成交人。备注:如果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如最终报价和得分均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标优劣确定。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与提供的各证件是否一致响应文件中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是否齐全、有效;与原件是否一致响应文件的装订及份数是否符合投标须知中相关条款规定响应文件签署 是否符合投标须知中相关条款规定响应文件的格式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2.1.1符合性评审标 准报价唯一 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