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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0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临泽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谈判文件编号:LJYZC20180628采 购 单 位 :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八年六月- 0 -特 别 提 示1.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2.采购文件电子版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其内容由采购人和组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3.根据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的应收取场地设施租赁服务费:政府集中采购的由采购人支付,部门集中采购的由代理公司支付。以上收费由交易中心出具税票

2、收取并上缴财政。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 -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四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 -临泽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临泽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LJYZC20180628二、项目预算金额:438200.00 元三、谈判内容:新建外保温双面钢架拱棚 1 座、日光温室 1 座(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四、供

3、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参加投标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现代设施农业的推广与技术服务、钢架拱棚的加工及安装等内容;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2018 年 6 月 19 日 09 时起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 17 时(节假日除外)。2.报

4、名地点及方式:供应商请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网上报名,代理公司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供应商名称、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上传附件不全,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直接从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该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5 时(北京时间)前。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性文件送达指定地

5、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 -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2.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 楼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七、谈判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 楼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 八、谈判保证金:捌仟柒佰元整(¥8700.00 元) 须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 17:00 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

6、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1013300400002198,行号: 313827450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及分包或段的情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或段标注不清无法辨别,造成保证金不能到帐或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将导致无效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单位: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 系 人:丁明元 电 话:136893298852.代理机构: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孔希利 电 话:13830688675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

7、源交易中心网、甘肃临泽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6 月 15 日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说明:下述关于采购的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表为准。序号 内 容 规 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临泽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2、谈判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3、采购预算金额:438200.00 元1 22采 购 人:单位名称: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丁明元联系电话:136893298853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

8、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孔希利 联系电话:138306886754 工期:35 天5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交付情况,在拱棚交付使用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0%,其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6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参加谈判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5.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现代设施

9、农业的推广与技术服务、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 -钢架拱棚的加工及安装等内容;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注: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开标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按放弃竞争性谈判对待;未注明复印件的文件,在谈判时均应提供原件。否则按无效谈判处理。(如是法人参加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谈判)。7 谈判有效期: 60 天8谈判保证金及交纳方式:谈判保证金:柒仟玖佰元整(¥8700.00 元)须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17 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

10、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1013300400002198,行号:313827450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及分包或段的情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项目名称及包(段)标注不清无法辨别,导致无效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9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1.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壹份,(电子邮箱:)。10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

11、星期二 )下午 15 时(北京时间)谈判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星期 二)下午 15 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 楼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1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有关规定及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的合同条款约定向中标人收取。- 6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一、概念释义1.使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

12、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谈判商和招标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本项目系指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3“组织采购单位”系指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5“谈判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谈判响应性文件”系指谈判商根据本谈判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7 项目现场:采购单位指定现场。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构成6.1 谈判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文件)的所有内容: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

13、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合同基本条款;第四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谈判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6.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影响谈判文件实质性的为无效谈判响应。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 谈判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谈判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7.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

14、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7 -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7.3 采购人或组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可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7.4 本谈判文件如出现澄清或修改,组织采购单位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补遗信息,请供应商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如因查看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

15、行承担。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9.谈判响应的语言及计量。9.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 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构成10.1 谈判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11.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11.1 谈判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11.2 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

16、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3 如因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承担。12.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编排、并编制目录,响应性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13.报价13.1谈判报价以人民币填报。13.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谈判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 报价应

17、为包括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13.3 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14. 联合体谈判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15.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15.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谈判供应商应该在谈判现场向谈判小组提供原

18、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5.3 谈判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谈判保证金16.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在谈判响应性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前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16.2 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16.3 谈判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4 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谈判响应。16.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全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

19、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全额退还。16.6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持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本息全额退还。16.7 不管谈判保证金来源何处,只向谈判供应商退回。16.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谈判有效期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9 -17.1 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谈判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谈判供应商应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每套谈判响应性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

21、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18.3 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私章才有效。18.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正、副本须密封包装(提交后不退还)。19.2 密封信封要求如下:(1)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盖

22、章)、“详细地址”和“请勿于:XX 年 XX 月 XX 日(星期 X)XX 时 XX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 即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性 文 件 截 止 时 点 之 前 不 得 启 封 ) 的 字 样 。19.3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9.1 条和第 19.2 条要求进行密封、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9.4 谈判响应性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 采购单位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和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接收谈判响应性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20.2 采购

23、单位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1.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谈判与评审22.谈判形式22.1采

24、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项目内容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22.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届时请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采购活动的代表应以签到证明其出席。22.3谈判顺序将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进行。22.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其所提交的“谈判报价一览表”及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内容分别进行谈判,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及做出有关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后提交。22.5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谈判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

25、的供应商作为推荐成交供应商。23.1 谈判的依据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唯一标准,限二轮报价为最终谈判价。最终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终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23.1.1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商务和技术偏离条款的响应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23.2 若在不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时限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23.3除考虑谈判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23.3.1谈判项目设计的综合性能。23.3.2服务承诺。23.3.3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节能等)。23.3.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23.5 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确认,否则响应性谈判文件将被拒

26、绝。23.5.1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23.5.2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3.5.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23.6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3.6.1为有助于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请供应商就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23.6.2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谈判商公章。23.6.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谈判响应性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3.6.4谈判小组应对谈判

27、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6.5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如企图用不正当行为影响谈判结果其谈判资格可能被取消。24.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文件无效:(1) 谈判文件未密封,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 谈判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4) 谈判文件未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公章)的;(5) 谈判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 谈判人与采购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8) 谈判人的响应性文件

28、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9) 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辨认不清或者产生歧义的,或者涂改处未加盖谈判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10) 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谈判人的谈判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11) 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人试图在谈判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12) 谈判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3) 谈判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4) 谈判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5)投标函、法人授权函、谈判报价表及谈判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1

29、6)其他未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六、确定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25.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2 确定成交供应商程序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采购人可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临泽网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6.合同的订立26.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

3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6.2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须有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三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26.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7.合同的履行27.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

31、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采购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8.2条的规定备案。27.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成交供应商应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按合同价款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八、 公告28.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

32、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成交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九、澄清和质疑综合说明29.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29.2 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质疑谈判供应商应尽早下载谈判文件,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应当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注:本项目谈判文件在发布谈判公告时免费提供,谈判文件上网之日,即视为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向

33、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9.3 采购方在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 3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谈判供应商,并在中国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谈判供应商和其他有关谈判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

34、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方可以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9.4 认为谈判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

35、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交质疑书。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29.4 澄清或质

36、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对于口头、电话、邮件、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澄清或质疑的也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采购方将不予受理且不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10、适用

37、法律30. 采购单位及谈判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一、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序号 内容1 买方名称: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 卖方(中标人)名称、地址:3 项目现场:临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交付情况,在拱棚交付使用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0%,其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5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乙方各 贰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壹

38、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格式仅供参考)一、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卖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第一条 项目品目、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二条 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卖方所售出的物的质量标准按

39、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第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 如买方所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有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包装要求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40、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六条 验收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七日内提出。6.2 买方可以采取以下(见合同专业条款)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己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

41、期的,适用质量保质期之规定。(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8 -第七条 付款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 付款条件:(1)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贷款;(2)第二笔付款为交货付款:买方收到全部货物和发票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贷款;(3)第三笔付款为最终验收付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

42、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 9.4 款规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贷款。7.3 具体的付款方式与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八条 相关服务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 卖方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额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报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或在项目

43、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九条 质量保证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十二个月的质量保质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 在质量报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

44、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4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见合同专用条款)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见合同专用条款)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 15 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与索赔 10.1.

45、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所提出索赔。10.1.2 在检验器和质量报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买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书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改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报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改/或更换件的质量报证期。10.1.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

46、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诉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二)履约延误与赔偿10.2.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0.2.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0.2.3 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

47、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服务。10.2.4 除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11.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48、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的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注:本采购文件不涉及工程采购)11.2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1.3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解除合同。11.4 在买方对卖方的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业务。11.5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

49、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止终止的部分。11.6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1.7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获奖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2.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2.2 本条所诉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甘肃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1 -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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