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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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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 2018-2019第一学期第 3周科研研究生等工作的通 知各系(室、中心):商学院 2018-2019 第一学期第 3 周科研研究生等工作安排如下:一、科研工作1.关于做好 2019 年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的申报工作学院已启动 2019 年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请申请人于 11 月 10 日前把申报书交至院 318 办公室,王曦老师处。2.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已公布 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请申请人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详细信息见附件一。3.关于申报 2018 年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2018 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现已启动。请申请人于 9 月21 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静远楼 1806 室,同时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尤莉娟老师处,联系电话:83500230。详细信息见附件二和学校信息门户最新文件。 2 二、研究生工作1.本学期 2017 级研究生开题工作定于 12 月份,请各位指导老师督促研究生做好准备工作。2.本学期 2016 级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定于 12 月份,请各位指导老师督促研究生做好准备工作。3.本年度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工作已启动,请各位

3、指导老师关注自己研究生的申报情况。详细信息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商学院2018 年 9 月 17 日 3 附件一: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2018.9.62018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会总结 18 年项目申报与资助情况,布置 19 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2018.9.20 2019 年国家基金项目申 报摸底 各单位组织老师认真填报摸底表,于 9 月 20 日前上交至科研院2018.10.7-10.9 各学部(院)及研究机构 调研 科研院到各项目申报单位走访、调研,了解具体情况,下达 19 年各单位项目申报具体任务2018.11.

4、14-11.16 学院对基金申请书组织第 一轮论证 各单位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题目,完成申请书初稿并交至学院,学院组 织专家审阅,重点对各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给出意见。2018.12.10-12.12 学院对基金申请书组织第 二轮论证针对第一轮专家论证给出的意见,各申请人调整申请方向、题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申请书,完成后交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论证,对申请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意见。2018.12.20-12.25 2018 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专题说明会全体项目申请人、各单位负责领导、科研秘书参加,科研院对 2018 年国家自然基金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日前基金委下达的2019

5、 年项目申报指南进行指导说明2018.12.29 学院提供申请书论证的专 家名单 各单位提供 1-2 名专家名单,以便学校组织专家审查申请书,先将名单提交至科研院,待科研院审查后再邀请专家2019.1.7 申请书初稿提交至学校科 技处 纸质版一份,用于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2019.1.15-1.17 学校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申 请书 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集中审查论证,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2019.3.1-3.2 学院对申请书形式审查 各项目申请人递交申请书至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并完成修改2019.3.3 申请书提交学校 各学院将项目申请书最终版(网上点击提交,纸质先只交一份)递交至

6、科研院2019.3.4-3.6 学校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 科研院将集中进行形式审查2019.3.7 形式审查结果反馈 科研院反馈形式审查结果并退回申请书2019.3.8-3.9 申请人进行最终修改并提 交 申请人根据形式检查反馈意见修改并最终提交申请书(注意:我校在线申请 系统的关闭时间为 3 月 10 日 16:00!)2019.3.10 各单位报送正式版纸质申 请书 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签字检查无误2019.3.11-3.14 科研院整理汇总我校全部 申请书 科研院再次审核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对全校基金申请书进行整理、汇总、 盖章等工作2019.3.15-16 申请书提交至基金委 申请书报

7、送国家基金委 4 附件二:关于申报 2018 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2018 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进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二、基本要求1外译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现较高学术水准,

8、适合推向世界。2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国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全部完成的中国学者的著作,也可申请资助。3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 5 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4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著作、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系列学术丛书也可申报。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或按全国社科工作办要求增加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标

9、识。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5申报成果应不少于 8 万字,一般不超过 20 万字,篇幅超过 30 万字的应进行压缩和改写。 5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三、资助范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20 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阐释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有助于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的优秀成果;2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

10、、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3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4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有助于参与世界学术对话、反映我国为世界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成果。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经费数额由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研究、翻译、出版费用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目前资助标准为:中文著作一般万字万元左右,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学术丛书资助额度视实际情况确定);外文学术期刊,资助额度为每年 40-60 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四、

11、项目申报1申请资格(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对外学术交流广泛深入的国内科研机构和国内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社均可申请。国内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有翻译著作所属研究领域学术背景且在官方语言为翻译对象语种国家 1 年以上学习工作经历的科研人员也可申请。个人申请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人须为主要译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6 (2)学术著作类成果,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

12、不是所翻译原著的著作权人,必须获得相应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本次申报过程中,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规划办公开征集并经专家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推荐选题目录(附件 5)。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个别虽未列入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6)。未列入指导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未列入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

13、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的中国主题代表性学术著作及其发行情况)。(3)外文学术期刊,须有 CN 号、连续出版 3 期以上,其主办单位或参与主办单位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等部门的所属单位以及全国性专业学会;申请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4)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以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的,可以申请。2申请形式(1)国内出版机构既可独立提出申请,也可与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

14、联合申请。联合申请人为科研人员的,应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的个人申请者资格要求,立项后项目经费由国内出版机构负责管理。(2)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社可独立申请,鼓励与国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国内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国外科研人员或机构为项目合作者。(3)国内出版机构、学术期刊社或科研机构申请的,须明确项目责任人。3申请材料 7 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与结项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栏目),下载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 1、2,一式 7 份 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 3

15、)。其他申请材料包括:(1)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 5 份(样章须为核心章节且以外文计 2 万字以上,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 1 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 5 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3)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申请者在 9 月 21 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静远楼 18

16、06 室,同时发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至 。联系人:尤莉娟,联系电话:83500230。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2018 年 7 月 31 日附件: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8 附件三:商学院 2018 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 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苏师大研20171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对象我校 2016 年秋

17、季及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规定学制期限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二、奖励标准类别 等级 比例 标准(元)一等 10% 12000二等 70% 9000硕士研究生三等 20% 6000三、申报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再具备该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一)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分;(二)课程成绩不合格;(三)学术行为不端;(四)未完成学籍注册;(五)欠缴学费;(六)按有关规定免缴学费;(七)发生其他不适宜申请学

18、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 9 四、评审组织与评审办法(一)成立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等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二)制定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经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 9-10 月份进行;(四)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报考志愿、入学考试方式和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生源学校及本科阶段综合表现等。硕士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硕士生第一学年

19、的学业奖学金,按规定的等级比例评定。(五)研究生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学年(上年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期间)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与实践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在规定的等级比例范围内综合评定。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上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的排名应在前 30%(博士研究生除外),原则上应有反映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文艺、体育等科技文化类竞赛性活动中获得奖励。一等奖评定如有空额,可在评定二等奖时使用。缓考学生只能评定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为: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20、)。研究生第二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为:上一学年(上年 9 月 1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期间内)专业课成绩*0.3+科研成果综合计分*0.7。研究生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标准按科研成果综合计分。研究生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综合计分标准:1科研项目(1)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省立省助立项计 30 分;(2)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省立校助立项计 20 分; 10 (3)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计 15 分;(4)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立项计 10 分;(5)参与导师的项目不计分。2学术论文和专著:(人文社会科学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 4000 字,理工科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 2

21、 个版面。对字数和版面不满足有关要求的论文,按相应论文分值的 1/3 计分)(1)我校认定的 B 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及 CPCI 收录论文每篇计 70分,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2)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及理工科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版)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 字以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25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每篇计 50 分,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3)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 CSSCI 扩展版期刊发表的

22、学术论文每篇计 40 分,本人为第一作者 ;(4)SCD 国内期刊源(SCDC)和 SCD 国际期刊源(SCDW)计 30 分,本人须为第一作者;(5)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正式出版的调研报告)、学术译著每 10 万字计 20 分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有注明部分。(6)以上 1-5 条均需提供成果原件,CPCI 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3科研奖励获得市级科研奖励,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计 20 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计 50 分(获奖证书上参与成员各按 30%计分;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为参与成员不计分)。4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家发明专利受理证明,

23、或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 20 分。5社会工作 11 校级学生干部(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计 6 分;院级学生干部(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各专业班长)计 5 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只取最高分。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商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申报材料,可以答辩等形式进行初评,确定商学院拟获奖研究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 5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五、申诉与仲裁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商学院研究生

24、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商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诉做调查并给予答复。如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仲裁。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裁决意见为学校的最终处理意见。六、要求与附则(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将评选办法、名额、时限、要求、结果等内容向广大师生公布,申报中一经发现存在隐瞒、虚报、舞弊、造假等不端行为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下学年不得参评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二) 具体评审要求和安排以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当年相关工作通知为准。(三)本实施

25、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商学院2018 年 9 月 17 日附: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主 任:李存芳 商亮 12 成 员:徐君 吴夏蓉 杨晓丽 王世进 鲍林 李怀建 杨保华 刘春燕 王曦 王肖曼(研究生)附件四:商学院 2018 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 年修订)要求,结合商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对象已取得正式学籍、每年正常注册且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含一年级学生)。二、

26、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2018 年度国家奖学金商学院初评推荐名额为:等额推荐名额 1。三、申报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四)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在 80(含)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入学前背景及其取得的突出成绩。(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读期间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 1 部及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主

27、要作者,撰写 5 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北大版,下同)或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 SCD 收录期刊及更高级别期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及以上。其中,文科在核心期刊、SCD 收录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期刊、理工科在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13 (CSCD)扩展库期刊发表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文科在 CSSCI 来源期刊、来源集刊,理工科在 CSCD 核心库期刊,或更高级别刊物发表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2.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家发明专利受理证明,或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获得市级科研奖励,排名第一;或获

28、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4.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文艺、体育等科技文化类竞赛性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个人奖励;或获得团体奖励,本人排名位列前三;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个人事迹突出者。(六)评审计分标准1科研项目(1)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省立省助立项计 30 分;(2)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省立校助立项计 20 分;(3)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立项计 15 分;(4)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立项计 10 分;(5)参与导师项目的不计分。2学术论文和专著:(人文社会科学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 4000 字,

29、理工科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 2 个版面。对字数和版面不满足有关要求的论文,按相应论文分值的 1/3 计分)(1)我校认定的 B 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及 CPCI 收录论文每篇计 70分,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2)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及理工科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版)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 字以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25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每篇计 50 分,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14 (3)在全国中文核心

30、期刊及 CSSCI 扩展版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 40 分,本人须为第一作者;(4) SCD 国内期刊源(SCDC)和 SCD 国际期刊源(SCDW)计 30 分,本人须为第一作者;(5)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正式出版的调研报告)、学术译著每 10 万字计 20 分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有注明部分;(6)以上 1-5 条均需提供成果原件,CPCI 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3科研奖励获得市级科研奖励,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计 20 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计 50 分(获奖证书上参与成员各按 30%计分;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为参与成员不计分)。4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国

31、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家发明专利受理证明,或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 20 分。5社会工作校级学生干部(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计 6 分;院级学生干部(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各专业班长)计 5 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只取最高分。(七)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1. 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2. 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4. 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5. 有补考、重修科目者;6.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7.超出学制期限者和当年毕业者;8.发生其他不适宜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四、评

32、审原则 1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五、评审程序(一)成立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等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二)制定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三)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附件 1、附件 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到商学院科研秘书处;(四)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申报材料,以答辩等形式进行初评,确定商学院拟获奖研究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 5 天的

33、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六、申诉与仲裁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商学院评审委员对申诉做调查并给予答复。如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仲裁。七、要求与附则(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将评选办法、名额、时限、要求、结果等内容向广大师生公布,申报中一经发现存在隐瞒、虚报、舞弊、造假等不端行为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下学年不得参评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二)具体评审要求和安排以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 年修订)(苏师大研201715 号)和学校当年相关工作通知为准。(三)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6 商学院2018 年 9 月 15日附: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主 任:李存芳 商亮成 员:徐君 吴夏蓉 杨晓丽 王世进 鲍林 李怀建 杨保华 刘春燕 王曦 王肖曼(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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