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高 台 县 城 区 二 级 供 热 管 网 改 建 工 程监 理 项 目招 标 文 件交 易 登 记 编 号 : GJZC2018GK- 077 采 购 单 位 : 高 台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代 理 机 构 : 甘 肃 华 诚 博 远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日 期 : 二 一 八 年 七 月2目 录招标公告 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6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9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31附件 1 开标一览表 45附件 2 评标方法 463高台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华诚博远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高台
2、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监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台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监理项目二、交易登记编号:GJZC2018GK-077三、招标内容:高台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五、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六、投标人资格:1.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以上三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3.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原件);5.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4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
4、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投标商请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网站(http:/)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投标商名称、资质名称、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5、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商自行承担,代理机构不再受理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须上传附件(均上传原件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上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 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 年 8 月 10 日 9 时 00 分之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17 开标室递交招标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招标方将
6、拒绝接受。 5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 年 8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17 开标室。 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红军联系方式:18993630665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诚博远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丰泽园 B 区 10 幢二单元 1102 室邮政编码:734000联系人:蒋辉联系方式:15379274377甘肃华诚博远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 7 月 11 日 6请各采购人认真、仔细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制作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封装,否则招标方将不
7、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 项目名称:高台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监理项目交易登记编号:GJZC2018GK- 077 2 采购人: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 甘肃华诚博远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采购预算: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场地费、专家评审费 1000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4 工程概况:对高台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施工全程监理5 建设地址:高台县城区内6投标保证金金额:(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2)递交形式:电汇、转支等
8、非现金方式(3)保证金到账时间:开标前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即 2018 年 8 月 9 日17:00(北京时间)前;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账 号:62050165050100000003联 系 人:白娟联系电话:0936-6678201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7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8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 套正本,3 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
9、标当日在(2018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五 09 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17 评标室当面递交。710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 2018 年 8 月 10 日(星期 五 ) 上 午 09 :00 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 年 8 月 10 日(星期 五 ) 09 :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17 评标室1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上 午 8:30-11:30,下午 14:30-17:
10、30(节假日除外)投标商请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网站(http:/)网上报名13投标商资格:1.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以上三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3.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原件);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 3 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凡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只允许对上述其中壹个
11、标段(包)进行投标。8投标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1、 采购人名称: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代理机构: 甘肃华诚博远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高台县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建工程监理项目。4、服务期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以上三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
12、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3.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 3 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凡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只允许对上述其中壹个标段(包)进行投标。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9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
13、人。(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第 2 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 开标一览表附件 2 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
14、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
15、理机构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7.其他;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9.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
16、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3.投标人应按招标
17、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应向招标机构开户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
18、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行户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账 号:62050165050100000003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户转入张掖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户银行账户,除此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任何途径提交保证金的投标,都是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个工作日到账。投标截止时限前 3 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未转讫到采购机构开户银行的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保证金12金额不足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方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在标书中附进账单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4.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单据必须注明:(交易登记编号:GJZC2018
19、GK- 第一包或第二包)按要求填写完整,逾期不再受理。5.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并且要求该退款帐户必须与投标商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一致。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前来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请携带本单位盖章的收据)。8.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9.发生以下情况的,招标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以后参与招标方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投标截至时间后开标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和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20、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60 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3 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
21、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书),不按规定要求制作或密封、数量不足、活页装订的等,一律视为无效投标。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
22、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年 日 时前不得开封” 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 开标一览表” 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
23、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 代理机构将于 2018 年 月 日 下 午 :00 时(北京时间),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
24、“ 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代理机构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4.开标时,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
25、的 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15(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
26、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服务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9)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10)附有
27、不合理的条件的;(1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28、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6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
29、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统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对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
30、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
31、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17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 2 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
32、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代理机构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留存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
33、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采购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18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采购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类似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采购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
34、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开标结束进行中标公示后,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及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
35、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五)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
36、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施工监理合同书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
37、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5、工期: 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20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
38、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 真: 传 真: 21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
39、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
40、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22监理依据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
41、形式通知,并在 48 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
4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23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
43、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
44、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24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45、。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
46、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
47、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25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 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