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项目名称: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代建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1 页,共 84 页目 录第一章 前附表.2第二章 招标公告.4第三章 投标邀请函.6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7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16第六章 招标书35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38第八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45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2 页,共 84 页第一章 前附表下
2、述表中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序号 项 目 内 容1 招标项目名称 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2 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邮编:215007电话/传真:0512-65161672联系人:张宬3 采购人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4 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叁佰元/份。5 投标保证金金额:48000 元人民币。须在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30 前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凭据至代理公司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账户名
3、: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5010122000984145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注:以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相应单据上需注明采购编号。(2)保证金收退财务室电话:0512-65161790 (联系人:钱会计)(3)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6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六十日内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8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8
4、日 14:301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30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 5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全部产品到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在中标人退还原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后 5 日内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息)。12 签订合同地点 凭代理机构通知13 投标报价本位币 人民币14 评标方法 用综合评分方法,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15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公布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收
5、费比例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3 页,共 84 页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定收费比例下浮 30收取,收费比例为:预算金额 100 万元以下部分,该部分预算金额费率为 1.5%;预算金额 100 万元(含)-500 万元部分,该部分预算金额费率为 1.1%;预算金额 500 万元(含)-1000 万元部分,该部分预算金额费率为 0.8%;预算金额 1000 万元(含)-5000 万元部分,该部分预算金额费率为 0.5%;注:1. 代理服务收费以“收费基数”为标准,按收费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 150 万,则采购代理服务收费1001.5%(150100)1
6、.1%0.72.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31-41226013-4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详见第四章第 35 点) 。16 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 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7、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书一与投标书二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未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的;(七)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八)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九)投标单位所用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4 页,共 84 页第二章 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城市重建有限公司代建)关于
8、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并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H2017-Y-G-059二、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供货之日起,6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由采购方确定后另行通知。3、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方指定位置。4、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壹仟柒佰陆拾玖元贰角肆分人民币(小
9、写):¥2,441,769.24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
10、二楼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售 价:每套 300 元,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831-41226013-46)报名咨询电话:0512-65196851 顾奕报名时须提供:(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
11、人授权书原件;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5 页,共 84 页(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开标信息:投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0014:30 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整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整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敦路 168 号市场大厦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公证处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代建单位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
12、大道 999 号、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58 号联 系 人:周律电 话:0512-66606935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电 话:0512-65161672传 真:0512-65262733邮政编码:215007联 系 人:张宬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6 页,共 84 页第三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城市重建有限公司代建)关于胜浦医院水净
13、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投标邀请函: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并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2、采购内容:胜浦医院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每日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5、投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0014:3
14、0 6、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30(北京时间)7、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30(北京时间)8、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9、联系单位: (1)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 477 号咨询大厦二楼 邮编:215007电话:0512-65161672,传真:0512-65262733联系人:张宬(2)采 购 人: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
15、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7 页,共 84 页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
16、织或者自然人。2.4 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 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 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 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
17、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0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 天:日历日。2.12 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3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4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5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6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7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18、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8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9 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 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章为准。无注:本项
19、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8 页,共 84 页5、投标人代表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见统一格式) 。6、投标费用 6.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
20、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 ,答复将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采
21、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10.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11.投标
22、答疑11.1 勘察现场:11.1.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1.3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1.4 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
23、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1.2 投标答疑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9 页,共 84 页四、投标文件说明12 提示与要求12.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24、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 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章);(2) 法人授权委托书(
25、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五章);(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统一格式,用于唱标);(4)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五章);(5)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6)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 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技术与资质评审要点目录(根据评分标准制作)14.2.1 技术部分(1)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格式见第五章);(2) 投标产品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材质、性能、交货期说明表(格式见第五章);(3)
26、 投标产品使用的主要材料清单(格式见第五章);(4)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5) 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第五章);(6) 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格式见第五章);(7) 投标产品的综合说明:9.1 目设计优化、实施方案;9.2 技术培训服务内容;9.3类似业绩一览表 (格式第三章) ;9.4 综合资料,包括 9.1-9.3 项本品牌标志性项目介绍、企业荣誉等;(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14.2.2 资格证明文件(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2)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3) 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见第五章);(4)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7、复印件;(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10 页,共 84 页(7) 投标人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更正公告或答疑文件(若有)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8) 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9)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0)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a)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14.3 投标文件由上述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资格证明文
28、件中的 14.2.1 及 14.2.2 中(1)-(9)为必备文件,其他资料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14.4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14.4.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4.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4.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4.4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上述第 14.4 款的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单独装订简单装订,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因素。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投标书二
29、(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3 投标人必须按所投标段(若划分)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15.4 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写目录及页码。15.5 投标文件封面须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若有)等内容。16.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分项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水净化设备、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包括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两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 、降噪、专用工具、安装、调试价(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含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费用) 、运输及保险(包括货
30、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含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保管仓储费、零星工程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护保养费,以及相关税费等保证本项目正常实施和运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 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 分项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
31、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6.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17.1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的名义,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32、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至保证金账户)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仅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 。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11 页,共 84 页17.2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前附表。注: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号;不接受现金解缴方式。17.3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7.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单位
33、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1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5.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5.2 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7.5.3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5.4 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的;17.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 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 在特殊情况
34、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仍予退还。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 ,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若未按
35、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19.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若本项目划分标采购) 、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印章。20.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
36、,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1.投标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21.2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在投标
37、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原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退还。22.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12 页,共 84 页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开
38、标和评标23.开标23.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3.2 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采购代理机构将
39、做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3.6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4.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4.2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2.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2.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2.3 对投标文
40、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2.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2.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 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3.6 配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
41、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3 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有权拒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26.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13 页,共 84 页26.1.3 投标
42、人拒绝修正错误;26.1.4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5 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7 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43、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
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 27.1 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5.5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7.投标的澄清27.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
45、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8.废标28.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 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
46、知所有投标人。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 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 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9.2.2 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9.2.3 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采购编号:SZCH2017-Y-G-059 号 第 14 页,共 84 页29.2.4 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5 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9.2.6 投标者提供的其他
47、优惠条件;29.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中标单位的确认3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委托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单位。30.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
48、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未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1.合同授予标准31.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2.中标通知书32.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合同的签订33.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4.履约保证金34.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