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职改办20187 号2018 年安吉县中小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各学校(单位)、幼儿园:根据湖州市中小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湖教人201810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量化评分”分基本素质、专业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五个方面 13 项内容,高级满分为 100 分、中级满分为 94 分;另设附加分 4 项内容,限 10 分。一、基本素质(共 20 分)1.资历(10 分)申报资格 教 龄 任现职 年限 基本分高级讲师 中专中学10 5 1高级教师 小学 12 5 1讲 师 中专中
2、学 5 4 1一级教师 小学 7 4 1教龄、任现职年限每增加 1 年分别加 0.4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教龄每减少 1 年减 0.4 分破格晋升(指破任职年限)的,该项为 0 分。22.学历(2 分)分值 学历系列 硕士 本 科 专 科 中 师中学(中专)教师1.5 1 0 小 学 教 师 2 1.5 1 0中等职业学校因专业课需要而改教的,加 1 分(该项总分不超过2 分);破格晋升(指破学历)的,该项为 0 分。3.任职(3 分) 管理类职务校长(书记) 副校级 领导 中层正职工会主席中层副职及团委(总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年级规模在 8 个平行班及以上的年级组长8 个平
3、行班级以下的年级组长分值 3 2.5 2 1.5 1 0.5 业务类职 务 市 县 教 研 员 、省 级 教 研 大 组 成 员 市 级 教 研 大 组正 副 组 长 县 教 研 大 组正 副 组 长学 校 规 模 在24个 班 级 及以 上 的 教 研组 长学 校 规 模 在24个 班 级 以下 的 教 研 组 长分 值 3 2 1.5 1 0.5管理类、业务类任职必须是现任并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为准;管理类任职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核准;业务类任职由教科研中心负责审核。两类中只选一类,每类中一人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任职不满 2 年者,折半计分。4.班主
4、任工作(5 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每年 1-0.8 分计(班主任工作成效明显者,取上限分,班主任工作一般者取下限分,总分不超过5 分) ;中层以上领导兼任班主任(含先任班主任后任领导)的,按每年 1-0.8 分计,其中:副校长最高不超过 2.5 分,中层正职最高不超过 3 分,中层副职最高不超过 3.5 分;因任中层以上领导而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其管理类任职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的分值计分,最高不超过 5 分,但前一项“任职”栏不能计分(“任职”与“班3主任”可两选一,视得分情况自选) 。二、教育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水平(共 20 分)当年度“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各学科最高分(M 分)者
5、以20 分计入,其余教师按其考试得分(N 分)与同学科最高分的比值乘以 20 分(即:NM 20 分)计入。三、教学业务水平(共 18 分)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6 分)级别 分值类别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一等奖 4 3 2 1.5二等奖 3 2 1.5 1优质课评比三等奖 2 1.5 1 0.5一等奖 2 1.5 1 0.75二等奖 1.5 1 0.75 0.5单项类比赛(说课、教案、案例设计、课 件制作、解题能力、命题、试 卷分析、基础知识、下水作文) 读书、征文、中职技能等)三等奖 1 0.75 0.5 0.25公 开 课 2 1.5 1 0.5各类教学业务比赛、公开课是指任现职
6、以来被列入计划并由教科研中心、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等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必须有相关业务部门通知和学校教务处安排表、原公开课教案及公开课的评价意见。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计分;教案、案例设计等在有刊号的教育类杂志(正刊)公开发表按同级单项类比赛二等奖计分,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含比赛获奖)的,只限第一作者计分;教科研中心教研员在本人所在单位上一级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会上作专业辅导按同级公开课计分,在本人所在单位组织的上述辅导不计分。职业类学校的技能大赛可按单项比赛计分。不同内容比赛多次获奖的,取其中得分最高的一个分为基础分,其余所有的得分折半累计计分,
7、但累计得分不超过 6 分。(注:1.市本级、市属级均按县级计分。2.在市教育局组织的“一师一优课”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按市优质课三等奖计分。 )2.指导学生获奖或作品发表(2 分)4级 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县(区)级分 值 2 1 0.5 0.25指导学生获奖(个人三等奖以上,其中体育类省级限个人前 3名,团体前 6 名,先进班集体视作团体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辅导教师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非教育系统和非本学科不计分(德育类内容可计算) 。同一学生在同一类不同级别竞赛中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分。学生作品(文章、书画作品
8、等)在各类正规的报刊杂志(正刊)发表,按其不同级别计分。多次获奖的取其中最高的一次计分,其余按分值折半累计计分,但累计不超过 2 分(学生竞赛获奖有两人及两人以上指导教师的,个人奖只限第一人计分,团体奖按其分值折半计算) 。3.教学业务荣誉称号(4 分)级别分 值项目省 级 市 级 县 级教 学 明 星 4 3教 学 能 手 3 2教 坛 新 秀 3 2 1教 学 新 苗 0.8教 改 之 星 1.5 1 0.5教学业务荣誉称号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被评的,多项多次被评的取最高档次计分。 4.教学水平面试(6 分)面试等第A(优秀)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分 值 6 4 2 /申报高级专
9、业技术资格对象须经市、县组织的教学水平面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或随堂听课、或借班上课、或说课) ,分学科按5考评情况进行排序,再按比例(A 等 25%、B 等 35%、C 等 30%、D 等10%)确定各等第并评分。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共 6 分)1.申报高级资格的对象限交 5 篇论文(课题或专著) ,其中 2 篇代表作按要求在评审材料中标注清晰。2.申报中级资格的对象限交 3 篇论文(课题或专著) 。以上论文按相应级别计分(国家级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级别类别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一等奖 3 2 1.5 1二等奖 2 1.5 1 0.5获奖三等奖 1.5 1 0.5 0.25(杂
10、志)发表 3 2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且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评奖或有刊号的教育类杂志发表及论著出版的;必须是属于申报学科或关于德育内容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研训班、研修班等)论文评奖的,降一级计分;业务主管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学会评奖的,以相应级别获奖折半计分(分会评比活动盖学会公章的以分会计) ,其他教育学会评奖的均降至县级相应级别折半计分;在有刊号的教育类报纸上发表(要求不少于 2000 个字),原则上以相应级别杂志发表折半计分。教育系统通过出资出版的、或在有刊号的教育类刊物增刊、副刊、论文集发表的均降至县级三等奖;报刊杂志评奖、
11、非教育系统团体、学术会议评奖的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获多项奖的,只取其最高分计入;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只限第一作者计分。教科研课题(须有教育、科研部门审批的立项计划书、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立项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 ,课题组的组长及执笔者(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按同级论文的 1.5 倍计分,其余成员根据文中署名次序分别按同级论文的 0.5、0.3、0.1 计分(同一课题最6多计分 5 人) 。普通高中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程并被评为精品课程的,按同级论文二等奖计分;编写教材且公开发表的,按同级论文折半计分(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按 1、0.6、0.3 的比例计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取得国家发
12、明专利证书的,按同级论文二等奖计分,取得软件著作权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证书的,分别按同级论文二等奖的 0.6、0.4、0.25 计分(只限第一发明人) 。有多篇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者,取其中最高分一篇计分,其余按其分值折半计分,但该项总分不超过 6 分。五、工作实绩(共 36 分)1. 年度考核(5 分)任现职的近五学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计 1分,总分不超过 5 分。2.先进称号(5 分)县 级 校 级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全面 单项 全面 单项分值 5 4 3 2 1 0.5 0.25先进称号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
13、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县级以上单项先进降一级计分。有多项先进者,取其中最高分一项计分。注:先进称号指劳动模范、功勋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春蚕奖、红烛奖。单项先进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师德楷模或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星星火炬奖)及优秀团干部等先进称号。 3.成绩效果(26 分)指任现职期内特别是近三年师德、教学常规及教育教学效果(侧重考绩)综合考评计分。7“成绩效果”得分=学校考核评定分50%+专家组评分50%学校考核评定要求:由学校按师德规范对照评定情况、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计分。等第 A(好) B (较
14、好) C (一般) D(较差) 分值 26-25 分 24.5-21 分 20.5-17 分 17 分及以下计分时,A 等应控制在本校同职级申报人员总数的 15%以内(申报人数在 9-4 人的,A 等最多 1 人,3 人及 3 人以下的,A 等不予考虑) , B 等为 45%,C 等为 30% , D 等为 10%,同一等第内的人员,至少应拉开 0.5 分的差距。学校将申报对象考核评分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并上报。专家组评定要求:分学科按教师实绩进行排队,再按比例(一般为 A 等 15%、B 等 45%、C 等 30%、D 等 10%)确定分档人数并计分。六、附加分(
15、限 10 分)1.已取得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加0.25 分,获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C 证的加 0.5 分、B 证的加 1 分、A 证的加 1.5 分: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的加 1.5分、二级及以上加 2 分,取得多个证书的以最高项计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获得职业指导师,加分与心理咨询师相同。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小学技术课教师获得与任教专业一致的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视情加 1-2 分,其中:获得技师(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加 1 分,高级技师(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加 2 分。3.任现职期内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全职支教和 2
16、014 年起由县域内的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每年视情加 1-3 分(其中:县内加 1 分、县外省内加 2 分、省外加 3 分,支教作为必备条件的申报对象不加分) 。在育星培智学校任教满一年加2 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 0.5 分,但最高不超过 5 分。在民工子弟8学校任教满一年加 1 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 0.3 分,但最高不超过3 分。(注:支教和交流必须有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选派文件或证明材料)4.根据我县情况,对在县城城区外任教的农(乡)村教师给予政策倾斜并适当加分,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各校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农(乡)村教师工作情况审核表 。非城区域任教加分表所在区域
17、 学校(幼儿园)加分教学点加分所在区域学校(幼儿园)加分教学点加分章村 4 5 晓墅 2 3鄣吴 4 5 良朋 2 3山川 3 4 溪龙 2 3杭垓 3 4 上墅 2 3南北湖 3 4 孝丰 1.5 2报福 2 3 安城 1 1.5天荒坪 2 3 塘浦 1 1.5港口 2 3 南北庄 1 1.5高禹 2 3 三官 1 1.5皈山 2 3 丰食溪 0.5 1昆铜 2 3 凤凰山 0.5 1梅溪 2 3七、关于时间计算办法的说明1.任职年限、教龄截止为申报当年年底(均为实足年限) 。2.学历、任职、教学业务比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教学业务荣誉称号、论文、先进称号等截止时间为当年 8 月底。附件:1
18、.2018 年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2.“成绩效果栏”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9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 8 月 28 日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8 日印发 附件 12018 年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专家组审核项目 权 分 内容记载学校评分 审核记载 得分 审核人签名1 资 历 102 学 历 2管理类3 任职 业务类 3基本素质4 班 主 任 5专 业知 识 5教育教学专业考试 206 教学比赛获 奖 67 指导学生获 奖 28 教学业务荣誉称号 4教学 水平9 教学面试 6科研能力10著作课题论文611 年度考核 5业绩评价12 先进称号
19、 510学校 姓名 学科 现任资格取得时间 申报资格 专家组复核人员(签名) 附件 2“成绩效果栏”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序号 等次 姓名 学科 申报资格 得分 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13 成绩效果 26 德 育 双 师 型 支 教附加分 非城区任教10合计112122232425说明:以 学 校 为 单 位 , 并 按 照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顺 序 填 写 ( 申 报 高 、 中 级 资 格 对 象 分 别 汇 总 );A( 26-25 分 ) 控 制 在 15%以 内 , B( 24.5-21 分 ) 为 45%, CD( 20.5 分 及 以 下 ) 为 40%。填报单位(盖章): 校长(签名): 填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