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职改办20189 号关于做好 2018 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单位)、幼儿园: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湖教人201816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 2018 年我县中小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实验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校教师积极性,促进
2、其全面发展,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评审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2二、政策导向(一)坚持以德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自尊自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引导广大 教 师 不 断 增 强 使 命 感 和 责 任 感 。(二)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要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注重日常教
3、育教学方法和艺术,努力实现“轻负高质”课堂教学。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三)继续向偏远农村学校倾斜。农村和薄弱学校是推进教育均衡化的难点和重点,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晋升创造条件。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学校。对出色完成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以及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四)继续落实城镇义务教育教师支教的有关规定。对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在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薄
4、弱学校全职支教 1 年的经历(民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不作要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级职称(职务)时,也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 1 年及以上的经历。(五)积极有序推进“县管校聘”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要按照统筹资源、均衡配资、优化结构、强化监管的要求,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3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流动。全县将在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用于评聘交流教师,以鼓励教师参与交流、鼓励交流教师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下来从事农村教育工作。 “县管校聘”工作按照县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有序推进。(六)继续落实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的有
5、关规定。援疆援藏教师申请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浙组201046 号、浙人社发2011145 号和浙教人201842 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继续积极引导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参与拓展性课程开发和开设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情况(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相应的研究和成果列入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职业中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社会培训任务。义务教育教
6、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八)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职称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 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制度的要求,各学校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空岗数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包括研究生初定中级资格),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可晋升指标详见2018 年各学校(单位)教师高、中级职称(职务)可晋升指标(见附件 14)。对现有人员已超过
7、核准结构比例4的学校,主要通过低聘、交流轮岗、自然减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对少数超结构比例特别严重的学校,为避免影响优秀骨干教师的成长,今年继续采取“退二进一”办法实施调控。符合“退二进一”条件的学校(单位)须在 9 月 5日前,填报安吉县学校(单位)教师高、中级在聘职务减少人员情况统计审核表(见附件 15),审核表由县、市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下达可晋升指标。评聘结合不是简单的控制指标,目的是推动岗位管理、职称竞聘、聘期考核、绩效管理等重要制度在事业单位内部有机融合、良性运转,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推动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
8、展。(九)正高级教师的推荐和评审。我县正高级教师推荐数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在县中评委资格审查基础上,初评、推荐工作由市高评委负责,评审工作由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推荐范围和条件(一)评审对象申报、推荐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等学校(单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并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申报、推荐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是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推荐中小学校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是实
9、验室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中,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5严格把握中小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以及实验人员等不同的资格条件,并按照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类别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规范所规定的学科课程,一般情况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为加强成人教育工作,在成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将成人学校教师参与成人教学和科研的工作分别列入教学与科研范围。成人学校中的教育管理人员,可参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委办
10、2006129 号),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校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面试一般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二)推荐条件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按湖州市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湖人社发201685 号)文件规定执行。2.继续
11、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评审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 号)的要求:申报高级职称(职务)的教师6周期(5 年)内需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360 学时(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 72 课时);申报中级职称(职务)的教师周期(4 年)内需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288 学时(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 72 课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 90 学时的集中培训。除上述专业课程外,申报对象应完成每年 18 学时的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可登陆湖州市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网(网站:http:/ 、打印培训考核成绩证明(学
12、校盖章后作为佐证材料)。3.普通话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普通话要求按浙语19995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是 1965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偏远农村任教满 20 年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三级甲等及以上。4.班主任工作要求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班主任年限累计不少于 5年,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的,班主任年限不少于 2 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符合条件:(1)任现职以来,申报高级教师对象担任班
13、主任工作满 3年的;(2)任现职超过规定任职年限 3 年(申报一级教师为 2 年)的;(3)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岗位管理工作满 3 年(申报一级教师为 2 年)的;(4)任教音乐、体育、美术、技术等学科以及专职从事团7组织、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德育工作的教师;(5)教育研究机构从事教研和科研的工作人员。对属于教师编制,专职从事团组织、少先队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德育工作的,着重考察申报者的“育人”实绩,对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工作不作硬性要求。5.论文要求正高级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
14、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任现职以来,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著作至少 2 篇(部),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至少 4 篇(部)。主持完成 1 项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两篇资审论文。符合资审论文条件主要包括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
15、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资审论文可减少一篇:(1)任现职以来,主持过选修课开发且主编的选修课教材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2)已在农村学校(不含县直属学校)任教满 20 年,现仍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8(3)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4)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15 年以上的学科教师。乡村教师(非县直属学校,且不在县城郊区或不在乡、镇所在地的学校的教师)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的资审论文原则上不作刚性要求。一级教师城镇学校教师,申报一级教师时原则上需有 1 篇任现职以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课题总结。论文、课题总结应是公开刊物独立或
16、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获奖的论文应是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包括教育科研部门)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总结,或省级学会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总结;论文、课题总结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其中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以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乡村教师(同上)申报一级职称时的论文或课题不作刚性要求,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资审论文要求按湖教人201860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四、推荐评审办法和要求今年高、中级职称(职务)评审(除初评、初定外)均实行量化考核评分、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一)推荐评审程序。申报专业技术
17、资格先由学校(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申报人材料;所在学校(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一旦上报后有误,后果由推荐学校负责),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校初评委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9职称(职务)评审,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报人员的推荐高、中级职称(职务)人员情况综合表(见附件 5)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核表(见附件 7)。 经学校、县职称评价服务中心核实的材料,由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专业
18、技术资格评委会逐级进行推荐评审。其中,高级评审材料及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资格审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初审,然后交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中评委评审会议进行推荐,中学高级教师(含高级讲师)按晋升高级教师指标数的1:1.2 比例报送推荐材料,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按晋升指标数报送推荐材料。非教育系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须取得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评审委托函。(二)评审委员会设置中小学校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资格由县中小学教师中评委推荐,市高评委评审。中小学一级教
19、师、中等专业学校讲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中小学校实验师资格分别由县中小学教师中评委负责评审。各类初级资格由县职改部门组织评定(另行下文明确)。(三)强化师德考核和业务考核师德考核情况,既是学校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评委会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校(单位)在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时,可召集教师座谈听取意见,对初中以上学生要进行问卷调查,学校考核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提出师德考核意见,10并填写申报人员师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8)。推荐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时,由市实行统一的业务考核;推荐评审中学高级、高级讲师资格时,由县组织统一的业务考核。教师系列业务考核主要
20、考察申报人的教学水平和把握课堂的能力,原则上是申报人所任教的学科内容,考核方式为说课、或上微型课、或随堂听课、或借班上课;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业务考核即为业务水平面试,其方式为申报人自述、回答问题(实验系列还需加试实验操作);对师德、业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推荐。(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申报和评审行为各学校(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相应的教育网站公示表决通过的评审人员名单。根据原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的规定,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
21、不受理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评审结果,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校领导责任。5、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一)高、中级职称人员报送材料及要求报送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报送评审材料中有关表格可登陆安吉人力资源网: 职称评价栏目下载区下载,并按要求用 A3、A4纸打印。需报送的材料有: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 2)一式 1 份及电子稿,邮箱:。112.推荐对象的个人材料:按材料清单(见附件 3)和送评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 4)报送:其中推荐高、中级职称(职务)人员情况综合表(见附件 5,共 2 页,组织
22、填写)用 A3 纸复印中级 5 份、高级 10 份,并加盖公章。申报高级职称对象需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稿(A4),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全称)*(姓名),其内容视情在湖州教育网上公示;评审表高级一式 2 份、中级一式 1 份(内贴照片),不能使用复印件,此表到县职评中心统一领取。3.推荐学校(单位)还需填报高、中级2018 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见附件 16)或2018 年度教育管理(实验)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见附件 17)高级一式 3份、中级一式 2 份;“成绩效果栏”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 18)高级、中级各一式 1 份(含研究生初定中级资格对象)。(三)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23、1.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申报对象评审材料在 9 月 15 日前报送。2.一级教师、讲师、教管中级、实验中级和各类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按下列时间报送:9 月 17 日递铺学区,9 月 18 日天荒坪学区,9 月 19 日孝丰学区,9 月 20 日梅溪学区,9 月 21 日良朋学区,9 月 24 日安吉高级中学、艺术高级中学,9 月 25 日昌硕高级中学、孝丰高级中学,9 月 26 日安吉职教中心、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牢固树立以教师为中心的导向。学校在负责材料初审(盖章)的同时,确保送审材料完整后集中报送。在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中,
24、如确需教师补充材料的,由所在学校(单位)负责收集并补送。12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务必按申报系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报送县职称评价服务中心。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都不予受理。申报地址:安吉县生态广场科技局四楼,电话:5031286、5031086。六、相关评审费用高级资格评审推荐费 500 元/人,中级资格评审费 260 元/人,初级资格评审费 100 元/人,请各推荐学校(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结清。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2.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3.材料清单4.送 评 材 料 装 订 要 求 5.推荐高、中级职称(职务)人员情况
25、综合表6.破格推荐高、中级职称(职务)审批表7.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核表8.申报人员师德表现考核表9.班主任工作情况审核表10.农(乡)村教师工作情况审核表11.普通高中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审核表12.专业课教师在企业挂职研修登记表1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4.2018 年各学校(单位)教师高、中级职称可晋升指标15.安吉县学校(单位)教师高、中级在聘职务减少人员情况统计审核表 16.2018 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 1317.2018 年度教育管理(实验)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18.“成绩效果栏”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 8 月 28 日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