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建设名称 洛阳琛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套钢制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 洛阳琛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维琛 联系人 袁国军通讯地址 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联系电话 13783132081 传真 / 邮政编码 471000建设地点 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立项审批部门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豫洛伊滨制造201733373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2130 金属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8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300总投资(万元) 1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4.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2.2%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
2、日期 2015 年 5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为有效满足市场的需求,洛阳琛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8)投资 110 万元在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建设年产 10000 套钢制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文号为豫洛伊滨制造201733373( 详见附件 2)。项目所选厂址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租赁庞村镇军屯村土地进行建设办公区、车间(租赁协议见附件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3、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本项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中的“27 家具制造”,无电镀或喷漆,属于“其他”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根据中共洛阳伊滨区工委会议纪要(2018)21号(详见附件2),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的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区国土部门出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手续(或区国土部门审查意见),但未取得规划手续的
4、上述企业项目,经所在镇政府审查确认近期不涉及拆迁的,由该企业向所属镇政府递交“如与城市(城镇)规划建设相冲突,企业自愿接受依法依规处置,积极配合政府拆迁”的书面承诺后,由所属镇政府出具“项目选址符合乡镇产业布局规划”的审查意见,区党工委、管委会原则同意此类企业办理完善环评手续。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企业要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规划审查意见。满足以上条件的无环评手续企业项目,要依法办理取得工商注册、立项备案、土地、规划等审批或审查手续,积极主动接受环保部门未批先建处罚,主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停产整改要求(由所属乡镇政府监管落实)的,方可申请办理环评手续。本项目位于伊滨区庞村
5、镇,租赁租赁庞村镇军屯村土地进行建设,根据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和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区分局庞村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附件 5),本项目用地为现状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庞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件 6);本项目位于东汉陵墓南兆域大遗址核心区保护范围内,已建成投产,不进行土建活动,已签订“不再有任何动土行为,如与文物保护冲突,自愿接受依法处置”的承诺,且已经伊滨区环保文物局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 7),原则同意该企业基于目前建设现状办理完善环评手续。综上,本项目满足伊滨区管委会同意申请办理环评手续的要求。洛阳琛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3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
6、书见附件 1)。接收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的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 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及厂址洛阳琛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钢制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厂区东侧紧邻建龙商混有限公司;南侧和西侧为农田;厂区北侧为道路,道路北侧为万泰商混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是西侧230m处的军屯村,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卫星示意图见附图2。图1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2.2 产品及产量本
7、项目占地面积 12 亩,项目总投资 110 万元,均由企业自筹,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1。表 1 项目生产规模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备注1 资料柜 2000 套 常规尺寸 1850mm850mm390mm,其余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定做2 更衣柜 2000 套 常规尺寸 1850mm850mm390mm,其余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定做3 拆装柜 6000 套 常规尺寸 1850mm850mm390mm,其余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定小路万泰商混有限公司230m 建龙商混有限公司本项目伊东渠军屯村农田农田4做2.3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厂区内建设有办公楼、2 个车间和其他辅助设施,本项目仅利用办公楼、1 个车间和辅助设
8、施,1 车间备用。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见表 2。表 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生产功能 备注原料区 主要是对原材料,包括钢板堆放机械加工区 位于车间的北部,主要包括对剪好的板材进行折弯、冲边、 冲孔、焊接喷塑区 主要是对部件进行静电喷塑,对产品进行防腐处理组装区 主要是对喷塑后的部件,包括锁具等进行组装,形成产品主体工程成品区 用于存放采用纸箱包装好的成品车间长120m28.3m办公楼 位于厂区东北区域,3F ,建筑面积600m 2 办公室附属设施杂物间 位于车间东南角,用于储存杂物等给水 项目供水水源为庞村镇集中供水厂,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
9、是办公洗漱废水、冲厕废水,经一座168m 3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车间工人洗漱废水和喷粉工人洗澡废水,经一座20m 3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公用设施供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统一进行供电 /废气处理(1)焊接设置移动式收尘装置;(2)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燃烧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4)喷塑粉尘经旋风+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未建废水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是办公洗漱废水、冲厕废水,经一座168m 3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车间工人洗漱废水和喷粉工人洗澡废水,经一座20m 3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未建固废治理本
10、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钢板边角料,全部外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设备更换产生的废矿物油以及废活性炭,暂存后交给有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往附近垃圾中转站。暂存区未建环保工程噪声治理 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 施 已建2.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现辅材料消耗见表 3。表 3 主要现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组成结构 序 原辅材料 单位 年用量 备注5号1 钢板 t 600 厚 0.35mm,外购2 塑粉 t 20 外购3 二氧化碳 瓶 60 每瓶 18kg,外购4 焊丝 t 0.6 直径 0.8mm,外购
11、5 除油剂 t 1.08 外购6 锁具 个 40000 外购7 拉手 个 60000 外购8 玻璃 m2 500 外购原辅料9 包装箱 套 10000 外购10 水 t 215.8 自备水井11 电 kWh 70000 市政统一供电能源12 天然气 m3 24000 天然气管网本项目所使用的塑粉,其化学组分和物化性质如下: 成分:以环氧树脂及固化剂为主要基料; 外观:色泽均匀、无结块;密度:1.21.8; 粒度:一般平均粒径 3240m; 流动性:120140 ; 特性:密着性极佳,硬度高,机械性能良好,耐化学品、耐腐蚀性能好,电气绝缘性佳,烘烤温度过高、过长时易变黄,不可直接用于户外; 保存
12、:30以下干燥、通风条件下贮存,避免阳光直射,原理腐蚀性化学品及化学溶剂。除油剂:一种金属表面硅烷处理剂,无色碱性液体,具有常温、无磷无渣无毒、工艺简单、成本低等优点。本项目所使用除油剂主要成分为有机硅烷,经处理后会在金属表面吸附一层超薄(20-200nm)的类似于磷化晶体的三维网状结构的有机膜层,同时又在界面形成结合力很强的 Si-O-Me 共价键,将金属表面和后续涂层耦合具有很好的附着力和耐腐蚀性能,具有短期防锈功能。该除油剂不含有重金属、磷酸盐、COD/BOD。2.5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4。表 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1 激光切割机 601
13、5 1 台2 剪板机 Q11-32500/2000/1250 3 台3 开式可倾压力机 J21-16/JC23-40 4 台4 折弯机 FZ67D/FZ67Y 4 台5 液压板料折弯机 PBY-40/2500,WC67Y-100T/3200 2 台66 二氧化碳保护焊机 NBC-350/270ACMDNT-80/100 型 5 台 年运行时间 2080h7 点焊机 DN-50 6 台 年运行时间 2080h8 喷粉室常规粉 1 个,颜料粉 1 个,2 个喷粉室相同,每个喷粉室设置 3 个工位2 个 年运行时间 1040h9 固化廊道以天然气为热源,固化廊道为 26m3m4m,设置 1个出入口1
14、 个 年运行时间 1040h10 全自动打包机 DANGER2000 1 个2.6 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大门设置在厂区北侧,临近道路;办公楼设置在厂区西侧、车间北侧;东侧为备用车间;车间南侧为杂物间、卫生间、澡堂。车间从北往南依次为剪板切割区、折弯区、冲压区,喷粉流水线布置在车间南侧。车间分区明确,设置流畅,能够流水作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2.7 公用工程2.7.1 供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其中办公管理人员 3 人,喷粉工人 2 人,一般工人 15 人,不安排食宿,年工作 260天,每天工作 8 小时。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
15、水定额(DB41T385-2014),本项目一般工人用水定额按照 30L/(人d)计算,办公管理人员用水定额按照 60L/(人d)计算,喷粉洗浴工人用水定额按照 10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 0.83m3/d(215.8m 3/a)2.7.2 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办公洗漱废水、冲厕废水,排污系数按 0.8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664m3/d(172.6m 3/a),经一座 168m3 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车间工人洗漱废水和喷粉工人洗澡废水,经一座 20m3 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2.7.3 电气用电由庞村镇电网提供。2.8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
16、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 3 人,车间工人 17 人(包括 2名喷粉工人),年生产天数 260 天,实行白班 8 小时工作制,办公区设置水冲厕,7车间南侧设置旱厕,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伊滨区庞村镇,利用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经现场核查,本项目设备生产设备已安装并投入运营。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存在以下问题:表5 现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序号 现有问题 拟采取措施 整改时限1 本项目焊接设备无收尘净化装置, 焊接烟尘在车间内直接排放 在焊区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装 置 3 台,处理焊接烟尘2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滤芯处理后,经由 6
17、 根不足 15m 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在车间内直接排放喷塑室滤芯拆除,粉尘经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将原有 6根排气筒合并为 1 根排气筒,并增高到 15m:固化廊道进出口处建设 1 个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建设活性炭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燃烧废气和有机废气经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3 车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渠车间生活污水经集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追肥4 项目生产固废钢筋废料及废焊丝等, 在车间内散乱堆放 建设生产固废暂存处一处(8m 2),用以收集生产固废5 厂区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处 车间东北角设置危险废物暂存 处一处( 5m2)2018 年 8月中旬
18、完成8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1 地理位置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地处东经 1110811259 、北纬 33353505之间,东临郑州,西接三门峡,北跨黄河与焦作接壤,南与平顶山、南阳相连。伊滨区,又称伊滨产业集聚区,位于东经 11229至 11238,北纬 3430至 3440之间,洛阳市南部,偃师市西南。规划区西接洛阳市洛龙区之关林镇及龙门镇,南隔万安山与伊川县彭婆镇相望,北望伊河与佃庄镇相邻。本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2 地形、地貌、地质洛阳市地貌总的格局是由西南向东北地势逐渐降低,沿西南至东北依次分布着中山、低山和丘陵,在山丘之间排列着面积不等的河谷盆地
19、。境内的山地总体来说,是秦岭山脉向东的延续部分,在主要分支山脉之间都有相对独立的水系分布。山脉和水系一般相间排列,每条较大河流都与一些山间盆地相串通,较大的盆地有宜(阳)洛(宁)盆地,伊川盆地和洛阳盆地等。由于谷地和盆地串连形成的地势较低的开阔地带、低洼地带又和山脉相间分布,地形地貌较为独特。伊滨区地势南高北低,地表形态复杂多样,大体分为浅山区、山前坡地和平原三种类型。南部万安山为浅山区,山势由东向西,由南向北依次降低,海拔在180600 米。中部为万安山前洪积、冲积平原,海拔在 160180 米。北部为伊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在 130160 米。地质构造简单,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区
20、域位于洛阳盆地,系于中生代末期形成的北东向断陷盆地,控制其发育的9构造主要有东西向、北东向、北西向三组断裂构造。断裂构造呈深部隐伏状态,在地表出露不明显,中更新世以来处于稳定状态,不存在全新活动断裂。本项目位于伊滨区,属于伊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3 气候气象伊滨区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寒冷,雨雪稀少多大风;春季暖和、气温回升快,干旱少雨;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凉爽,天气晴朗。伊滨区年平均气温 14.3,一月最冷,七月最热,年较差平均 27.8。极端最高气温 41.8,极端最低气温 -13.2。年平均地面温度 17.4,5cm 年平均温度 15.9,10cm 年平均温度 1
21、5.9,15cm 年平均温度 15.9,20cm 年平均温度16.1,地下各层温度平均相差不大。全年太阳总辐射可达 115.67 千卡/c 平方米,以 6 月份最多,为 14.23 千卡/c 平方米;12 月份最少,为 5.78 千卡/c 平方米。全年实际日照时数为 2248.3 小时,日照百分率为 51%,其中 6 月份(57%)最大,3 月份(48%)最小。年降水量在 600650mm 左右,近年来平均降水量625.8mm,各月降水以 7 月最多,1 元月最少。降水年际变化大,年最大降水量1047.3mm,年最少降水量 355.0mm;将雨季节不均匀,夏季最多占 48.5,春、秋季分别为
22、19.5、27.0,冬季最少仅 5;暴雨、大暴雨多出现于 7 月。平均风向以东北风、西风最多,其次是东风,南风和北风最少,平均风速以东北风、西北风最大,西风次之,东风最小。平均风速 2.0m/s,最大风速 19.7m/s。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9%,春季 66%,夏季 71%,秋季 74%,冬季 64%。4 水文(1)地表水洛阳市境内有黄河、伊河、洛河、涧河、瀍河等河流约 34 条,分属于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水系。市区地表水体主要有四河二渠,即洛河、伊河、涧河、瀍河、中州渠和大明渠,均属黄河水系。伊河:发源于熊耳山脉南麓,经栾川、嵩县、伊川、洛阳市区,东行至偃师杨村汇入洛河,全长 265km,流
23、域面积 6041km2,多年平均流量 41.08m3/s,年均径流量 12.96 亿 m3。洛阳市区伊河水体功能规划为 类。本项目位于伊河南,距离伊河 3.7km。10(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蕴藏较为丰实,尤以埋藏 60m 以内的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易开采,适宜饮用和灌溉。南部山前丘陵区水井单井出水量在 30-80m3/h不等,井深 40m 左右,最深达 180m;北部沿伊河南岸地下水单井出水量100m3/h-160m3/h 不等,埋深在 10-12m。5 土壤洛阳市土壤类型复杂多样,主要有 5 个土纲、12 个土类、25 个亚类、63 个土属、138 个土种。在 12 个土类中以褐土
24、、棕土壤、潮土 3 个土类为主。伊洛河冲积平原区由于地形相对较低,在洛河、伊河的漫滩区一、二级阶地区,松散堆积物为第四系冲积、湖积及湖积物,一般为粉质粘土、粉土、砂及卵石互层的双层结构,表层多为粉土。6 文物古迹洛阳市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境内文物古迹众多,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 处,省级 44 处,市县级 1000 余处,出土文物近 40 万件。主要有龙门石窟、邙山古墓群、关林庙、隋唐城遗址、东汉陵墓南兆域等多处文化遗产。东汉陵墓南兆域位于偃师市境内,西邻洛阳市域,距洛阳市区大约 20 公里,可分成两个部分:核心区域(帝陵)和外围区域(陪葬墓群)。核心区域地处万安山北麓高坡上,地势高亢宽阔,
25、海拔高度较高;外围区域位于核心区域的东部、东北部,地处伊洛河河谷和万安山山麓高坡下,地势平缓面积狭小,海拔高度较低。整个陵区占地面积大于 200 余平方公里,现存和已经被夷平的古代墓冢大约167 座。(1)保护对象东汉时期帝陵及陪葬墓遗产价值的全部载体。包括:遗产本体和环境的全部遗迹遗物、以及其它相关历史文化信息载体。遗产本体洛南东汉陵墓群整体格局,陵区格局、墓区格局,陵冢、墓冢地上与地下的全部遗存,陵园格局与全部遗存。遗产环境与洛南东汉陵墓群遗产本体的营造活动有直接价值关联的全部自然环境要素和人工环境要素。主要包括万安山低山丘陵,洛河、伊河故道与陵墓区的相对地形关系,历史植被品种,以及东汉都
26、城遗址汉魏洛阳故城。11可移动文物在洛阳东汉陵墓群遗址范围内出土、与遗产价值有直接关联的全部可移动文物。(2)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 2008 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皇陵南兆域”确定。保护范围包括帝陵核心区和陪葬墓区两部分。帝陵核心区西至西庞村高沟一线,南至高沟肖村西寨一线,东至石村肖村一线,北至西庞村石村一线。陪葬墓区西至东彭店魏家窑一线,南至魏家窑郝寨一线,东至段湾郝寨一线,北至伊河。面积共 64.2 余平方公里。重点保护区对帝陵和重要陪葬墓划定重点保护区,以墓冢为中心的 1 平方公里范围为其重点保护区。总面积约 7.2 约平方公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外的保护范
27、围为一般保护区。总面积约 57 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地带西至上村毛村一线,南至张沟孙家瑶一线,东至段湾董村一线,北至伊河,面积约 109 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东汉陵墓南兆域大遗址核心区保护范围内(见附图 6),已建成投产,不进行土建活动,且项目已经伊滨区环保文物局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7),原则同意该企业基于目前建设现状办理完善环评手续。7 洛阳市城市发展规划根据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结构为:(1)层状分布的城市功能结构红山、涧西、高新、洛龙、伊南五处产业区沿交通走廊环绕城市西南外围布局,生活区围绕在伊洛河和隋唐城遗址生态绿化周围,形成由内向外“绿心生活生产
28、绿环” 层状分布的城市功能结构。(2)分片组团式的用地布局结构各片区、组团的功能结构相对完整,组团与片区之间通过快速交通走廊连接;规划“一主两副 ”的复合型城市中心;以线性、枝状绿地为主的网络化绿地系统。(3)“五区一团 ”的城市分区结构12“五区”由洛河北岸的涧东分区、涧西高新分区、道北分区和洛南分区、伊南分区组成;“ 一团” 为黄河沿岸的吉利组团。涧东片区范围北至陇海铁路、南至洛河、西至涧河、东至二广高速公路,面积约 38 km2。该片区是以文化、旅游服务、商业、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生活片区。涧西-高新片区范围为周山与涧河、洛河之间的狭长地区,北至西南环高速公路,南至西苑遗址保护范围,面积
29、约 59 km2。该片区是市级商业中心所在地,以工业、居住、商业为主的城市综合片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装备制造业。道北片区范围南以陇海铁路为界,北、西至改线后的 310 国道,东至编组站东侧、二广高速以西,面积约 47 km2。该片区是以工业、物流、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产业-生活综合片区,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加工业与现代物流业。洛南片区范围北至洛河与隋唐城里坊区、西至西南绕城高速公路西 2 km 处、南至改线后的洛宜铁路、东至二广高速,面积约 73 km2。该片区是城市行政-商务中心所在地,是以行政、商务、工业、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产业-生活综合片区,主要发展光电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
30、业。伊南片区范围北至伊河、西至二广高速公路、南至偃师市万安山、东至李村镇区西侧,面积约 48km2。该片区是城市综合新区,兼有工业、居住功能,主要发展动力装备制造产业。各片区之间由城市河流水系(洛河、涧河、伊河)和基础设施(陇海铁路)走廊分隔,形成片区间隔离带。黄河与邙山位于“ 一团” 与“五区”之间,布置大范围生态隔离区。五个分区之间由河流水系与基础设施走廊分隔,形成分区间隔离带。本项目位于伊滨区庞村镇,属于伊滨区管辖范围,但不属于洛阳市中心城区范围。8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洛市环2016122 号)一、中心城区内优先准入以下建设项目电子信息、旅游业
31、、现代物流、牡丹、电子商务、金融、文化产业、健康养老、科技服务等高端服务业。13二、中心城区内鼓励以下建设项目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行业(符合所在功能区定位。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工业项目除外)。三、中心城区内禁止新建以下建设项目煤炭: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黑色金属: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冶炼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非金属选矿及制品制造:水泥制造(含水泥粉磨站);建筑及卫生陶瓷制造;石墨、碳素制品;玻璃制造;水泥搅拌站化工石化:原
32、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医药:化学药品制造轻工:生物质纤维素乙醇制造、制浆制造、造纸(不含商品浆造纸);含制革、毛皮鞣制的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纺织化纤:化学纤维制造;有染整工段纺织品制造电池:铅蓄电池制造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其他: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工业项目。中心城区涉及的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33、、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洛阳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洛阳伊滨产业集聚区、洛阳洛龙产业集聚区等列入工业准入优先区,入住项目应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要求,属于产业集聚区规划禁止类项目严禁入住。四、中心城区内不得扩建以下建设项目14燃煤发电、多晶硅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铸钢、耐火材料。五、在中心城区已建成的以下建设项目,应逐步向产业园区转移多晶硅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铸钢、耐火材料、表面涂装、热处理。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瀍河区、西工区、涧西区、高新区、洛龙区、伊滨区、龙门管委会八个区,具体为新 310 国道以南,西南环环城高速以东,二广高速、中原大道以西,龙门山以北的区域。本项
34、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属于伊滨区管辖范围,位于中原大道以东,不在洛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本项目为金属家具制造业,不属于伊滨区禁止、限制、鼓励行业,为允许行业,符合环境准入条件。9 洛阳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政办201837 号)洛阳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政办201837 号)总体要求:围绕“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五大领域,采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措施,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全面完成年度重点治理和减排任务,努力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与洛政办201837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35、 6。表 6 本项目与洛阳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 要求 环评要求 相符性1 严格控制在市域内新建燃煤设施 本项目固化炉热源采用天然 气,无燃煤设施 相符2严格新建项目准入。自 2018 年起,新建涉气项目按照规定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城市区建成区不再审批表面喷涂、铸造、耐火材料企业或项目。本项目位于洛阳庞村镇,不属于城市建成区 相符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防治:(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 VOCs 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排放 VOCs 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
36、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2)喷涂企业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表面涂装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净化治理。根据排放的VOCs的成分和工艺要求,本项目已建成,固化炉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类,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净化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排放浓 3.41mg/m3,去除效率 80%,边界排放浓度为0.01175mg/m3,能够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项目无酸洗磷化工艺。相符15收集喷涂、烘干等工艺产生的VOC
37、s,采用回收技术或销毁技术对收集后的VOCs进行净化治理,VOCs排放达到省环境攻坚办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酸洗磷化工艺的对酸雾进行收集净化。本项目固化炉热源采用的是天然气,符合燃料燃烧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固化炉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连同燃烧废气,经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去除效率与边界浓度均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的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洛政办201837 号文中的相关要求。10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根据洛阳市伊滨区乡镇级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
38、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可知,洛阳市伊滨区饮用水源地划分如下:(1)伊滨区庞村镇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190 米、西 300 米、南至郑西高铁、北160 米的区域。(2)伊滨区寇店镇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150 米、西 310 米、南 170 米、北 180 米的区域。(3)伊滨区寇店镇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15 米、西 95 米、南 95 米、北 205 米的区域。本项目位于洛阳庞村镇,距离庞村镇水厂 2.9km,距离寇店镇水厂 3.
39、7km,距离寇店镇二水厂 8.1km(见附图 5),不在上述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11 河南省 2017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总体要求坚持“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处理、违法严惩、非法取缔” 的治理思路,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行业等 VOCs 污染治理为重点,强化工业源 VOCs 治理;以加强机动车排放监控、严格油气回收治理、探索16实施高温天气机动车管控为重点,强化交通源 VOCs 治理;以汽修、餐饮等行业VOCs 治理为重点,强化生活源 VOCs 治理;以严格 VOCs 企业污染管控为重点,探索实施高温天气错峰生产,大幅降低 VOCs 排放总量;以严
40、打黑加油站、露天喷涂场所为重点,全面取缔涉 VOCs“散乱污”企业,为全面完成优良天数 200 天年度目标提供坚实支撑。(2)家具制造行业重点针对全省大型木制家具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30%以上,以企业产品产量和涂料进货单核实;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黏剂,替代比例达到 50%以上,以企业产品产量和胶黏剂进货单核实。加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对喷漆、烘干废气要采取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木制家具制造企业 VOCs 综合去除率(含原料替代)要达到 50%以上。(3)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分涂料,使用比例达到 20%以上,以企业产品
41、产量和涂料进货单核实。加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喷漆与烘干废气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工程机械制造企业 VOCs 综合去除率(含原料替代)要达到 50%以上。本项目为金属办公家具制造,采用静电喷涂方式对设备喷粉作为防腐手段,采用天然气加热进行流平固化,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部分的非甲烷总烃,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净化处理,非甲烷总烃的集气效率可达 80%以上,满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12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发布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
42、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该通知中附件 1 中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建议值中的家具制造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为 6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为70%,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为 8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为 70%;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中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企业,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 2.0mg/m3。17本项目属于金属家具制造,采用活性炭吸附系统对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净化处理,去除效率 80%,经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口浓度为3.41mg/m3,边界排放浓度为 0.01175mg/m
43、3,满足要求该文件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厂址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年最多风向为东北风、西风。为了说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项目周边敏感点现状监测和引用常规点位监测数据两种方式进行。(1)项目周边敏感点现状监测企业委托河南中弘检测中心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村庄进行了实地采样、实验室分析,监测因子为 PM10、SO 2、NO 2、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见表 7 和附图4,监测结果见表 8 和附件 8。表 7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44、 点 位 布 设 一 览 表序号 监测点名称 布设目的 距厂址方位 距厂址距离(m )1 军屯村(上风向) 背景值 W 230182 石屯村(上风向) 背景值 NE 5003 姬家桥村(下风向) 监控点 SSW 1.5km表 8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测值范围(ug/m 3)浓度限值( ug/m3)最大超标倍数超标率(%)小时平均 21-35 500 0 0SO2 24 小时平均 31-36 150 0 0小时平均 31-68 200 0 0NO2 24 小时平均 49-63 80 0 0PM10 24 小时平均 82-136 150 0 0陈家村非甲烷总烃
45、小时平均 400-680 2000 0 0小时平均 21-35 500 0 0SO2 24 小时平均 29-33 150 0 0小时平均 31-69 200 0 0NO2 24 小时平均 45-52 80 0 0PM10 24 小时平均 92-132 150 0 0石屯村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410-690 2000 0 0小时平均 21-35 500 0 0SO2 24 小时平均 25-39 150 0 0小时平均 30-69 200 0 0NO2 24 小时平均 36-58 80 0 0PM10 24 小时平均 82-128 150 0 0姬家桥村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410-690 20
46、00 0 0由以上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监测点位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 SO2、NO 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 PM10 日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浓度值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2)常规监测点位数据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常规监测点位为项目西北偏西方向 6.49km 处的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该常规监测点位 2017 年度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见表 9。表 9 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 2017 年监测数据统计表由表 9 可知,SO 2、NO 2 年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g/m 3)年份SO2 NO2 PM10 PM2
47、.52017年 24 32 120 64标准值 60 40 70 35达标与否 是 是 否 否19(GB3095-2012)二级年均标准要求(,PM 10、PM 2.5 年平均浓度无法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区属黄河流域,主要地表水体为北 3.7km 的伊河,伊河流向东北方向 23km 在杨村附近与洛河汇合成伊洛河。 伊洛河水体功能规划为类。本项目厂区设置集粪池,生活污水经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追肥。为了说明区域地表水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项目区域上游断面-西石坝监测断面 2016 年年鉴数据和下游断面- 伊洛汇合处断面河南
48、省环保厅公布的 2017 年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周报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具体监测数据表 10、表 11 所示。表 10 西石坝监测断面监测结果 单位:mg/L断面名称 监测因子采样日期 pH 化学需氧量 氨氮1 月 1 日 8.13 12.9 0.3403 月 2 日 8.27 16.9 1.8105 月 3 日 7.88 16.2 0.9047 月 4 日 8.04 29.4 0.1489 月 1 日 8.61 24.3 0.72311 月 1 日 8.65 18.1 0.935平均值 8.26 19.6 0.810标准值 69 20 1.0西石坝最大超标倍数 0 0.47 0.8
49、1由上表可知,伊河西石坝断面中 COD 和氨氮浓度均有超标现象,其中 COD标准指数范围为 0.651.47,超标率 33.3%,最大超标倍数为 0.47;氨氮标准指数范围为 0.341.81,超标率 16.7%,最大超标倍数为 0.81。但是伊河西石坝断面COD、氨氮 2016 年度平均浓度分别为 19.6mg/L 和 0.810mg/L,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浓度。表 11 伊洛汇合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 单位:mg/L断面名称 监测因子期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第 1 期 17.40 0.52 第 2 期 15.00 0.39 第 3 期 16.30 0.43 第 4 期 18.60 0.85 第 5 期 18.00 0.97 第 6 期 23.40 0.31 伊洛汇合处第 7 期 24.30 0.17 20第 8 期 19.40 0.33 第 9 期 18.20 0.49 第 10 期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