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东区枝山排洪渠出口段连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7 年 9 月2使 用 说 明一、 广州市水务局局属水务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2 版 ,结合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的实际情况编写的。二、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地方由招标人填写,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为便于使用,在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条款后用仿宋体加注了说明,使用时无需引用说明部分。注
2、明为选择性条件的,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四、本范本的不足之处,请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向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3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8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9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6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7第二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28一、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8二、评标办法通用条款 29方法一:综合评标法 29第三章 合同条款 .50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104第五章 图纸(招标图纸) 106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10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04第一章
3、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 B2 附楼三楼联系人:林工电话:020-28068853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03 号 1013联 系 人:冯工电 话:020-835010891.1.4 项目名称 东区枝山排洪渠出口段连通工程施工总承包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开发区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3.1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 365 日历
4、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综合单价 其他: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中围蔽费用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除围蔽外的部分包干。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须同招标公告一致)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1.2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需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5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1.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6、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管径为DN1600 或以上的管道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1.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
7、监理人;(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
8、的。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打印证明网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本6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
9、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9.1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自 2018 年 月 日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开发区东区;1.11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2.2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83491922;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2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发布。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采用综合评估法(需提交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3.2.3 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 元) 。本工程投标总价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费用。本工程非竞争性费用总额为: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 投标保证金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保证金额度:20 万元。3、缴纳时间:开标前。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4 款。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或填写名字的页面必须盖章或填
11、写名字(填写方式不限,打印、手写、签章及其他任何能把名字写上的方式均可) ,填写名字视同签字。4.1.1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含电子光盘一份)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7时间和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开标室。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投标文件接收人核查)在投标
12、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开标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面交的投标文件。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18 年_ _月_ _日 _ _时_ _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5.2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平均值法(一) 、平均值法(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委员会成员由技术方面专家和工程经济方面专家组成,其中工程经济方面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人数:5
13、 名,其中技术专家_2_名,经济专家_3 名。7.4.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预付款担保与预付款等额,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需为广州市内分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 ,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8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本投标须知使用 SWZB2017-01 试行版招标
14、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 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9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15、: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
16、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或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3)其他要求:a)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颁发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 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的颁发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管径为 DN16
17、00 或以上的管道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e)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招标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招标公告为准。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
18、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
19、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11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
20、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通过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2 款。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须澄清的问题。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 12(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投标人获取招
21、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1.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2.2 招标答疑2.2.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
22、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83491922)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1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3.3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函部分(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3.1.2 资格审查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
25、)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6)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7)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注册人员(须提交书面资料) 。(9)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前必须在广东水14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
26、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打印证明网页) 。3.1.3 商务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3.1 商务部分:(1)投标人类似业绩;(2)投标人获奖情况;(3)绿色施工管理;(4)财务状况;(5)其它材料。11.1.3.2 技术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7)资源配备计划。11.1.3.3 投标报价部分:(1)投标总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单价分析表(投标时提供电子版,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再补
27、交纸质版综合单价分析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1.4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相关定额15及清单规范执行。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
28、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
29、.4.1 投标保证金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形式,收取办法如下:(1)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6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
30、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3.5.3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复印件。3.5.4 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备注:以上所附资料应准备原件供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备查。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投标人需在评标委员会发出核查通知后 2 个小时提交原件核对。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
31、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内页统一使用 A4纸打印或复印(大型表格可用 A3 纸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不得采
32、用活页夹、塑料胶条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建议采用无线胶黏订、塑料线烫订、锁线胶背订等粘贴式方式装订。对采用活页夹、塑料胶条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3.6.4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当电子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为准。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与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与包封要求包封投标文件。4.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用内封套独立密封,在内封套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再将正、副本用一个外封套包装密封
33、并加盖公章,外封套面上均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 B2 附楼三楼(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3 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本章 4.1.2 项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4.2.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
34、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4.2.2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4.2.2.1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4.2.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4.2.2.3 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4.2.2.4 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4.2.2.5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4.2.2
35、.6 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2.1 款)前一小时(含开18标开始时间) ,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及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4.2.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4.3.1 投标人应在 4.2.1 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4.3.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
36、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4 迟交的投标文件4.4.1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4.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5.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
37、保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6 投标信息录入4.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录入完毕。(五)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19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1 宣布开标纪律;5.2.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2.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2.4 当众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
38、率取值范围在2%5%,按 0.5%设定级差) ;5.2.5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担保;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5.2.6 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2.7 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39、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从交易中心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
40、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个。7.2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 3 日内答复。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
41、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42、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1(八)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或经评审有效标少于 3 家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
43、标。(九)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44、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22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5.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45、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9.5.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9.5.4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
46、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参考格式)评标参考价下浮率: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控制价: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天) 报名时投标时报名时投标时备注 签名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24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参考格式)工程名称: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项目名称:
47、开标地点:球号 代表下浮率 (%) 摇出球号 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22.533.544.55注:1、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从 2%、2.5%、3%、3.5%、4%、4.5%、5%中随机抽取2、球号根据交易中心提供号球填写,如提供的球为 1、2、3、4、5、6、7,则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对应填写 1、2、3、4、5、6、7;如提供的球号 2、2.5、3、3.5、4、4.5、5,则对应填写 2、2.5、3、3.5、4、4.5、5。监督人: 招标代理记录人: 招标代理唱标人: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
48、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_(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说明:中标通知书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格式)28第二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一、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本修改表是对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的修改,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29二、评标办法通用条款方法一:综合评标法评标办